1. [索引号]11R000/ZK-2021-000071
  2. [成文日期] 2016-07-12
  3. [有效性] 失效
  4. [发布日期] 2016-07-12
  5. [发文字号] 怀政发 〔2016〕 33号
  6. [制发单位] 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政府
  7.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失效)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怀柔区“十三五”时期北京雁栖湖生态发展示范区发展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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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政发〔2016〕33号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

  《北京市怀柔区“十三五”时期北京雁栖湖生态发展示范区发展规划》已经2016年第11次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政府

  2016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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