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政发〔2016〕33号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
《北京市怀柔区“十三五”时期北京雁栖湖生态发展示范区发展规划》已经2016年第11次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政府
2016年7月12日
怀政发〔2016〕33号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
《北京市怀柔区“十三五”时期北京雁栖湖生态发展示范区发展规划》已经2016年第11次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政府
2016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