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索引号]11R000/ZK-2020-000114
  2. [成文日期] 2016-08-12
  3. [有效性] 失效
  4. [发布日期] 2016-08-12
  5. [发文字号] 怀政办发 〔2016〕 38号
  6. [制发单位] 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7.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其他

(失效)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京市怀柔区提高生活性服务业品质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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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政办发〔2016〕38号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

  《北京市怀柔区提高生活性服务业品质行动实施方案》已经2016年第14次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8月12日

  

北京市怀柔区提高生活性服务业品质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提高生活性服务业品质行动计划的通知》(京政发〔2015〕40号)精神,加快推进我区生活性服务业规范化、连锁化、便利化、品牌化、特色化发展,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和城乡商业设施环境,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结合怀柔区域发展特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重要意义

  近年来,我区生活性服务业不断壮大,在促进经济增长、满足居民生活、扩大社会就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十三五”时期,怀柔经济发展将迎来新的机遇和挑战,生活性服务业将进入一个新的转型时期,城市功能的新定位与生活性服务业传统粗放的发展方式矛盾显现,存在着生态自然环境、经济发展水平与高层次需求不匹配、不适应的问题,生活性服务业迫切需要提高服务品质。

  二、发展原则

  以全市安排部署推进“提高生活性服务业品质行动计划”工作为契机,结合怀柔实际,坚持“问题导向、百姓需求、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市场运作”的原则,强化公共服务,推动怀柔区生活性服务业健康持续发展。

  三、完善基本便民服务体系

  (一)健全蔬菜零售体系

  认真贯彻《北京市蔬菜零售网点建设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249号)精神,进一步落实“市抓批发、区抓零售”的工作要求,将蔬菜零售网络建设作为公益事业和政府托底项目来实施推进,切实履行基本公共服务职能,筑牢民生保障底线。

  1.坚持政策导向,做好民生保障工作。按照《北京市蔬菜零售网点建设管理办法》规定,对蔬菜零售网点改造营业设施、改善服务条件等方面给予资金支持。落实区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2016年建设社区便民平价菜店10家,力争到2020年底新建便民平价菜店50家。(区商务委牵头,区财政局等相关单位配合)

  2.落实配建规划,确保菜店用房面积。新建社区需要在规划方案中体现社区菜市场或菜店用房情况,按照每千人50平方米的标准予以配建,由规划分局、区商务委、区住房城乡建设委等相关单位共同验收,并明确要求项目建成后,按照《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国有资产出租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怀政办发〔2012〕19号)要求,将该设施产权移交怀柔国资公司统一管理。(规划分局牵头,区商务委、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工商分局、区国资委配合)

  3.科学规划布局,按需推进网点建设。各街道、镇乡要结合辖区实际,以居民需求为导向,从填补空白、布局均衡、保障供应的角度进一步细化蔬菜零售网点布局。按需布设蔬菜零售网点,重点发展连锁化、品牌化蔬菜零售网点,创新应用蔬菜供应模式,完善辖区蔬菜供应体系,力争2020年底前建成以连锁蔬菜零售网点为主体、以生鲜超市为辅助、其他形式为补充(社区菜市场、自产菜指定区域销售、O2O蔬菜配送)的多业态并存、相互补充、共同发展的蔬菜零售格局。(两街道办事处、十四镇乡政府牵头,区商务委、区社会办、区城管执法监察局配合)

  4.提高集采能力,降低蔬菜销售价格。政府通过资金调控,引导区内主要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利用互联网信息技术,整合区内重点蔬菜批发商户,通过与蔬菜基地合作,增加本地蔬菜采购量,利用统一采购的形式,将蔬菜批发三、四级市场转变为产地直销市场,减少流通环节,降低蔬菜批发价格。同时,培育1—2家蔬菜零售龙头企业,通过连锁化经营,提高规模化配送能力,降低蔬菜零售价格。(区商务委牵头,区发展改革委、区农委配合)

  (二)继续实施早餐示范工程

  深入推进社区便民连锁快餐工程建设,着重为“一老一小”提供专业、快捷、便利服务。有效推进我区快餐企业提质升级,解决社区居民特别是中老年人、中小学生等人群的用餐便利化问题,满足营养均衡、卫生便捷的餐饮消费新需求。配合网上平台服务,解决“最后一公里”食品配送问题。各街道、镇乡积极配合,加强引导和监督,将社区营养快餐店纳入社区服务商体系,共同为辖区百姓做好服务工作。落实区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2016年将建设社区营养快餐店6家,力争到2020年底新建或规范提升营养快餐店30家。(区商务委牵头,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区环保局、区社会办、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工商分局、两街道办事处、十四镇乡政府配合)

  (三)加快便民商业连锁化、品牌化发展

  结合“一刻钟社区服务圈”建设,引导品牌连锁企业进社区,鼓励连锁超市、品牌便利店企业扩大直营连锁规模,增加配套代收代缴、快递代收发、快餐速食等服务功能,增强服务社区能力。

  1.持续加强“一刻钟社区服务圈”建设。着力发展连锁店铺,逐步替代“小散乱”等低端业态,使群众享受到方便、快捷、舒适、安全的服务。2016年新建或规范提升超市(便利店)、蔬菜零售、洗染、美容美发等连锁门店超过50家,力争到2020年底新建或规范提升超市(便利店)、蔬菜零售、洗染、美容美发等连锁门店超过200家。(区商务委、区社会办牵头,区财政局、区民政局、两街道办事处、十四镇乡政府配合)

  2.引导社区服务商、连锁店铺企业开展线上线下融合发展。通过信息化技术,创新电子商务应用或技术研发,完善社区商业服务功能。通过互联网进一步拉近社区服务企业与百姓的距离,更好地为社区居民提供更优质、更及时的服务。(区商务委牵头,区社会办、区经济信息化委、区民政局、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工商分局、两街道办事处、十四镇乡政府配合)

  3.推进各项支付手段进社区。引导社区内商家养老助残卡、一卡通等消费方式互通互联,将社区内服务商纳入养老助残定点消费体系中,推动无障碍消费体系建设,不断提升居民生活服务的便捷度。(区民政局牵头,区商务委、两街道办事处、十四镇乡政府配合)

  四、提升服务创新工作

  (一)积极创新百姓生活服务中心集成服务模式

  整合社区商业服务资源,完善社区商业配套,创新社区商业模式,加快建立完善、规范、先进、便民的社区商业体系。探索发展一站式社区商业便民服务综合体,坚持试点带动,在有条件的社区开展生活性服务业连锁企业集聚发展,打造便民服务中心。充分利用现有社区公共服务设施资源,引导早餐、便利店、生鲜、家政、修理、主食厨房、便民理发等多种便民服务业态集聚,或定期开设各类社区服务。引导新建小区规划设计社区服务综合体,2020年底前,力争实现3—5家社区商业便民服务综合体。加强与怀柔供销社等部门资源合作,在千人以上行政村探索发展一站式农村社区服务站,推动农村生活性服务业品质提升。(两街道办事处、十四镇乡政府牵头,区商务委、区财政局、区社会办、区民政局、规划分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委配合)

  (二)多措并举发展健康服务业

  发挥药品零售企业网络覆盖广的优势,向社区居民提供多种健康服务。积极推进药品零售企业、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信息互联互通,支持提供健康服务的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区食品药品监管局牵头,区商务委、区卫生计生委配合)

  (三)大力促进“互联网+”模式发展

  加快推进电子商务应用体系建设,促进“互联网+”产业电子商务应用,借助知名平台探索网上销售新模式。积极引进区外优质电子商务企业,促进“互联网+农业”、“互联网+工业”合作模式。培育区内传统企业应用电子商务,开展“便民商业互联网+”模式,在社区、农村建设线下服务网点。构建智能社区服务功能,通过采取移动支付、网上预约、信用消费等服务功能,进一步提升便利消费、安全消费环境,共同推动怀柔区全行业电子商务发展,积极促进各类电子商务流通模式发展。(区农委、区经济信息化委、区商务委牵头,区社会办、区财政局、区投资促进局、工商分局配合)

  (四)持续引导商品交易市场转型升级

  全区存量商品交易市场12家,按照“原地升级”的原则,重点加快推进现有存量商品交易市场升级改造工作,力争2020年底前完成6家商品交易市场的升级改造。引导区内现有商品交易市场开展示范市场建设工作,围绕市场硬件设施升级、信息化平台建设、统一收银系统等方面,向商场化经营方式转变,力争实现管理科学、环境优美、设施完备、品牌化经营。(区商务委、工商分局牵头,区财政局、两街道办事处、十四镇乡政府配合)

  (五)不断深化区域开放合作

  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强化生活性服务业的区域协作,加快推进市场一体化进程。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建立农产品、家政服务等供需对接基地。加强与周边蔬菜主产区合作,政府间签订合作协议,支持具有一定规模的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进入本区社区开设连锁直营门店,鼓励大中型连锁超市采取“农超对接”模式扩大生鲜农产品销售规模。加强与天津、河北、河南、内蒙等地商务部门沟通联系,引导区内大中型连锁超市、餐饮企业走出去。(区商务委牵头,区发展改革委、区农委配合)

  (六)深入营造稳定营商环境

  1.整顿规范消费市场。结合“创城”工作,完善消费环境建设联动机制,加强商品质量、计量和明码标价监督检查,严格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监管,强化零售商与供应商的交易监管,保障公平交易。(区商务委、工商分局牵头,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国税局、区地税局、区质监局配合)。

  2.加强行业安全监管。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加强联合执法检查,重点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违规露天餐饮、无照无证经营等行为,规范餐饮市场秩序,为消费者营造安全、有序的餐饮消费环境。(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区城管执法监察局牵头,区商务委、区市政市容委、区环保局、工商分局、公安分局配合)

  3.提升安全管理水平。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教育培训力度,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升行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区商务委牵头,区安全监管局、公安分局、工商分局、区民防局、区市政市容委、区质监局、区食品药品监管局配合)

  (七)广泛开展人才培养与岗位技能培训

  开展岗位技能培训,完善政府、协会、企业多方参与的多层次培训体系,健全生活性服务业从业人员岗位技能培训机制,持续举办服务技能大赛,带动企业广泛开展岗位培训、岗位练兵活动,提高全行业从业人员的素质和服务水平。(区商务委、区人力社保局牵头,区民政局、区总工会配合)

  五、保障措施

  (一)健全组织机构

  成立怀柔区提高生活性服务业品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区长任组长,主管区长任副组长,区商务委、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化委、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农委、区市政市容委、区卫生计生委、区国资委、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环保局、规划分局、区国税局、区地税局、工商分局、区质监局、区安全监管局、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区统计局、区城管执法监察局、区投资促进局、区民防局、区社会办、公安分局、两街道办事处、十四镇乡政府等部门为成员单位,负责统筹协调本区提高生活性服务业品质发展进程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商务委,承担日常工作,各相关单位指定联络员参加办公室工作。

  (二)统筹网点资源

  将临街闲置国有资产,以及政府回租、回购的商业用房,优先用于建设蔬菜零售、早餐、便利店(超市)等生活性服务业便民网点,由怀柔国资公司统一管理,采取社会招标的形式,引入连锁企业运营,配置公益性生活性服务业便民网点,切实提高生活性服务业品质。(区国资委、区商务委牵头,区财政局等相关单位配合)

  (三)加大政策扶持

  完善生活性服务业引导资金支持政策,加大对生活性服务业重点领域的扶持力度,保障各项工作任务有序推进。随着怀柔区的区域定位和经济发展水平的提升,亟需设立区级生活性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用于建设便利店(超市)、早餐、蔬菜零售、洗染、美容美发、家政服务等社区便民服务网点,以及推进我区商品交易市场升级改造工作,提升全区生活性服务业品质。鼓励企业通过引进社会资本、兼并重组、上市等多种方式发展壮大。(区财政局、区商务委牵头)

  (四)建立考核机制

  将提高生活性服务业品质工作纳入区政府对各街道、镇乡和有关部门绩效考核体系,各相关单位要建立工作台账,制定工作方案,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区商务委和区统计局要加强运行监测,掌握发展动态,跟踪各项工作实施效果,确保取得实效,形成区商务委综合协调,相关部门参与,两街道办事处、十四镇乡政府主体负责的工作推进机制。(区商务委牵头,区政府督查室、区社会办、区统计局、两街道办事处、十四镇乡政府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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