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政办发〔2015〕19号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怀柔区假日旅游接待工作,促进区域假日旅游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区政府决定成立怀柔区假日旅游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及成员单位职责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任武军 副区长
副组长:周 为 区旅游委主任
马传辉 区旅游委党委书记
成 员:石金虎 区委宣传部副调研员
孙自华 区物价检查所所长
杨振宇 区市政市容委副调研员
王越友 区农委副主任
李淑玲 区商务委副主任
刘 岩 区文化委副主任
张金新 区财政局副局长
赵久旺 区环保局副局长
梁永斌 区交通局副局长
郭义军 区水务局副局长
高志平 区安全监管局副局长
刘宝武 区体育局副局长
石凤银 区经济社会调查队副队长
王建国 区园林绿化局副局长
刘 宏 区质监局副局长
刘顺利 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
贾春明 公安分局副局长
要启明 国土分局副局长
宋 晨 工商分局副局长
蒋贵义 区城管执法监察局副局长
卢慧玲 示范区管委会大型活动处处长
杨桂霞 区广电中心副主任
郑剑峰 龙山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王焕香 泉河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杨永慧 怀柔镇副镇长
邓九利 杨宋镇副镇长
杨 吉 庙城镇副镇长
汪明军 桥梓镇副调研员
张宝奇 北房镇副镇长
高冬梅 雁栖镇副镇长
李树民 怀北镇副镇长
焦 辉 九渡河镇副镇长
刘金波 渤海镇副镇长
陈亚涛 琉璃庙镇副镇长
张宪刚 汤河口镇副镇长
张卫峰 宝山镇副调研员
冯 力 长哨营满族乡宣传委员
武艳慧 喇叭沟门满族乡宣传委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旅游委,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周为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今后,如需调整区级领导同志以外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由成员单位提出调整意见,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并报领导小组批准后,由领导小组或其办公室自行发文通知,并报区编办备案。
二、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
主要负责研究、部署全区假日旅游工作,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认真贯彻市假日办及区委、区政府的指示精神,确保全区假日旅游工作健康有序;负责领导假日旅游市场宣传、营销和安全、应急工作,协调处理假日期间的重大交通、安全、紧急救援和投诉等有关事项。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区旅游委)
负责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承办全区假日旅游工作联席会议,协调落实领导小组的各项决定,督办落实会议议定事项;负责对假日期间旅游市场的预测统计、信息发布、监督管理、假日接待统计分析等工作;负责组织假日前旅游安全检查工作;负责对旅游行业旅游活动的组织和宣传工作;负责对星级饭店、社会旅馆和旅游景区的安全监管工作,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安全检查工作;负责处理旅游投诉案件;负责对假日期间旅游工作进行总结,向领导小组报告全区假日旅游的总体情况;负责办理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成员单位
1.区委宣传部:负责组织相关媒体加强假日期间旅游产品的宣传,及时发布假日旅游信息;负责假日期间旅游突发事件信息发布、宣传报道的管理和舆论引导。
2.区发展改革委:负责假日期间旅游市场价格的监管工作,查处价格违法违规行为。
3.区农委:负责农业观光采摘园的安全管理工作。
4.区市政市容委:负责监督、检查热点旅游地区及周边环境卫生。
5.区商务委:负责做好假日期间重点商业企业销售额、重点餐饮企业营业额信息监测工作,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相关信息;负责重点商业企业、重点餐饮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6.区文化委:负责假日期间相关文化演出活动的组织协调、宣传报道及安全监管工作;负责文物保护单位的安全监管工作。
7.区财政局:负责保障假日期间旅游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所需经费,并加强经费使用的监管工作。
8.区统计局:负责指导假日旅游数据统计监测分析工作。
9.国土分局:负责旅游企业地质灾害点的普查工作,指导开展突发地质灾害的应急处置与信息发布。
10.公安分局:负责协调、维护假日期间大型旅游活动现场的治安秩序和安全保卫工作,监督检查大型旅游活动举办单位落实各项安保工作方案;负责指导做好假日期间重点旅游景区的安保维稳工作;负责加强对旅游重点地区的交通疏导工作;负责重点单位和大型旅游活动的消防监督工作。
11.工商分局:负责假日期间旅游购物点的监管工作,依法查处假冒伪劣、违禁商品;负责处置违规违法的经营单位和无照经营行为。
12.区安全监管局:负责假日期间旅游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负责依法对旅游行业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13.区体育局:负责假日期间旅游企业运动设施的安全监管工作。
14.区质监局:负责对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进行安全检查,督促相关单位做好安全管理和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消除安全隐患;负责处置特种设备突发事件。
15.区园林绿化局:负责假日期间公园景区的安全监管工作;负责旅游景区森林防火工作。
16.区水务局:负责组织、监督、协调、指导假日期间防汛抗旱工作,供、排水应急工作;负责承担假日期间水务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做好水环境保障工作。
17.区环保局:负责组织协调假日期间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18.区交通局:负责水上运输工具和旅游客车的管理及检查工作。
19.区城管执法监察局:负责依法做好假日期间旅游景区周边环境秩序的保障工作;负责依法查处在旅游景区周边(除市场外)的“游商”行为;负责协助有关部门整顿治理“黑车”及非法“一日游”行为。
20.区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指导旅游商业企业落实食品安全措施,开展食品安全检查工作。
21.区广电中心:负责假日期间利用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视听和公共视听载体进行安全宣传工作。
22.示范区管委会:负责辖区内旅游企业的安全监管及突发事件处置工作。
23.各镇乡(街道):负责本地区旅游景区周边的环境秩序建设,协调相关部门做好旅游突发事件的应急和处置;负责做好旅游沿线和民俗旅游区域的环境整治,并配合做好市场秩序维护;假日期间安排专人协助有关部门对举牌、招手揽客、占路经营等行为进行严格管理。
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