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索引号]11R000/ZK-2021-000147
  2. [成文日期] 2015-04-30
  3. [有效性] 失效
  4. [发布日期] 2015-04-30
  5. [发文字号] 怀政办发 〔2015〕 19号
  6. [制发单位] 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7. [主题分类] 商贸、海关、旅游/旅游

(失效)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怀柔区假日旅游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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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政办发〔2015〕19号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怀柔区假日旅游接待工作,促进区域假日旅游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区政府决定成立怀柔区假日旅游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及成员单位职责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任武军 副区长

  副组长:周 为 区旅游委主任

      马传辉 区旅游委党委书记

  成 员:石金虎 区委宣传部副调研员

      孙自华 区物价检查所所长

      杨振宇 区市政市容委副调研员

      王越友 区农委副主任

      李淑玲 区商务委副主任

      刘 岩 区文化委副主任

      张金新 区财政局副局长

      赵久旺 区环保局副局长

      梁永斌 区交通局副局长

      郭义军 区水务局副局长

      高志平 区安全监管局副局长

      刘宝武 区体育局副局长

      石凤银 区经济社会调查队副队长

      王建国 区园林绿化局副局长

      刘 宏 区质监局副局长

      刘顺利 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

      贾春明 公安分局副局长

      要启明 国土分局副局长

      宋 晨 工商分局副局长

      蒋贵义 区城管执法监察局副局长

      卢慧玲 示范区管委会大型活动处处长

      杨桂霞 区广电中心副主任

      郑剑峰 龙山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王焕香 泉河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杨永慧 怀柔镇副镇长

      邓九利 杨宋镇副镇长

      杨 吉 庙城镇副镇长

      汪明军 桥梓镇副调研员

      张宝奇 北房镇副镇长

      高冬梅 雁栖镇副镇长

      李树民 怀北镇副镇长

      焦 辉 九渡河镇副镇长

      刘金波 渤海镇副镇长

      陈亚涛 琉璃庙镇副镇长

      张宪刚 汤河口镇副镇长

      张卫峰 宝山镇副调研员

      冯 力 长哨营满族乡宣传委员

      武艳慧 喇叭沟门满族乡宣传委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旅游委,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周为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今后,如需调整区级领导同志以外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由成员单位提出调整意见,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并报领导小组批准后,由领导小组或其办公室自行发文通知,并报区编办备案。

  二、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

  主要负责研究、部署全区假日旅游工作,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认真贯彻市假日办及区委、区政府的指示精神,确保全区假日旅游工作健康有序;负责领导假日旅游市场宣传、营销和安全、应急工作,协调处理假日期间的重大交通、安全、紧急救援和投诉等有关事项。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区旅游委)

  负责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承办全区假日旅游工作联席会议,协调落实领导小组的各项决定,督办落实会议议定事项;负责对假日期间旅游市场的预测统计、信息发布、监督管理、假日接待统计分析等工作;负责组织假日前旅游安全检查工作;负责对旅游行业旅游活动的组织和宣传工作;负责对星级饭店、社会旅馆和旅游景区的安全监管工作,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安全检查工作;负责处理旅游投诉案件;负责对假日期间旅游工作进行总结,向领导小组报告全区假日旅游的总体情况;负责办理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成员单位

  1.区委宣传部:负责组织相关媒体加强假日期间旅游产品的宣传,及时发布假日旅游信息;负责假日期间旅游突发事件信息发布、宣传报道的管理和舆论引导。

  2.区发展改革委:负责假日期间旅游市场价格的监管工作,查处价格违法违规行为。

  3.区农委:负责农业观光采摘园的安全管理工作。

  4.区市政市容委:负责监督、检查热点旅游地区及周边环境卫生。

  5.区商务委:负责做好假日期间重点商业企业销售额、重点餐饮企业营业额信息监测工作,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相关信息;负责重点商业企业、重点餐饮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6.区文化委:负责假日期间相关文化演出活动的组织协调、宣传报道及安全监管工作;负责文物保护单位的安全监管工作。

  7.区财政局:负责保障假日期间旅游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所需经费,并加强经费使用的监管工作。

  8.区统计局:负责指导假日旅游数据统计监测分析工作。

  9.国土分局:负责旅游企业地质灾害点的普查工作,指导开展突发地质灾害的应急处置与信息发布。

  10.公安分局:负责协调、维护假日期间大型旅游活动现场的治安秩序和安全保卫工作,监督检查大型旅游活动举办单位落实各项安保工作方案;负责指导做好假日期间重点旅游景区的安保维稳工作;负责加强对旅游重点地区的交通疏导工作;负责重点单位和大型旅游活动的消防监督工作。

  11.工商分局:负责假日期间旅游购物点的监管工作,依法查处假冒伪劣、违禁商品;负责处置违规违法的经营单位和无照经营行为。

  12.区安全监管局:负责假日期间旅游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负责依法对旅游行业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13.区体育局:负责假日期间旅游企业运动设施的安全监管工作。

  14.区质监局:负责对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进行安全检查,督促相关单位做好安全管理和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消除安全隐患;负责处置特种设备突发事件。

  15.区园林绿化局:负责假日期间公园景区的安全监管工作;负责旅游景区森林防火工作。

  16.区水务局:负责组织、监督、协调、指导假日期间防汛抗旱工作,供、排水应急工作;负责承担假日期间水务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做好水环境保障工作。

  17.区环保局:负责组织协调假日期间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18.区交通局:负责水上运输工具和旅游客车的管理及检查工作。

  19.区城管执法监察局:负责依法做好假日期间旅游景区周边环境秩序的保障工作;负责依法查处在旅游景区周边(除市场外)的“游商”行为;负责协助有关部门整顿治理“黑车”及非法“一日游”行为。

  20.区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指导旅游商业企业落实食品安全措施,开展食品安全检查工作。

  21.区广电中心:负责假日期间利用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视听和公共视听载体进行安全宣传工作。

  22.示范区管委会:负责辖区内旅游企业的安全监管及突发事件处置工作。

  23.各镇乡(街道):负责本地区旅游景区周边的环境秩序建设,协调相关部门做好旅游突发事件的应急和处置;负责做好旅游沿线和民俗旅游区域的环境整治,并配合做好市场秩序维护;假日期间安排专人协助有关部门对举牌、招手揽客、占路经营等行为进行严格管理。

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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