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政办发〔2015〕20号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
《怀柔区服务企业行动实施方案(试行)》已经2015年第6次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4月29日
怀柔区服务企业行动实施方案(试行)
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为进一步提升为企业服务的整体能力和水平,营造更加良好的企业发展环境,不断深入推进怀柔区服务企业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以促进全区经济转型升级和平稳运行为目标,积极落实国家及北京市有关扶持企业发展的一系列政策和措施,根据企业实际需求,完善服务功能、创新服务方式、优化服务机制、提升服务质量。围绕经济总量要增、产业结构要优、项目建设要快、改革措施要准、服务企业要实的要求,加大服务企业工作力度,优化发展环境,狠抓责任落实,推动重大项目加快落地和企业转型增效,确保新常态下全区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二、主要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全面打造政策比较优势,助推企业发展
1.积极争取国家及市级支持资金。区内相关部门要加大上级政策宣传力度,积极协助符合政策支持条件的企业包装项目,主动加强与上级部门沟通联系,加大申报力度,全力争取国家和市级政策支持资金,帮助企业做优做强。
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各产业主管部门、开发区管委会
2.完善区级专项资金支撑体系。研究出台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专项资金支持政策,进一步扩大政策支持范围,重点加大对总部经济、影视文化、科技研发、会议会展、休闲旅游、中小微企业发展以及传统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的政策支持力度,打造政策比较优势。
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化委、区科委、区商务委、区旅游委、区财政局、区文促中心
(二)全面提高行政审批效率,不断改善区域投资环境
1.提高招商引资服务水平。一是建立重大入区项目的综合协调服务机制,指派专人为项目提供全过程、全方位服务;二是做好企业集中办公区工作,为企业工商注册提供全方位服务;三是建立全区可利用资源动态台账,统筹掌握可利用土地、闲置厂房、办公用房等各类资源,依据入区项目性质及选址实际需求,为项目入驻提供最佳选址方案,实现项目与可利用资源的高效对接。2015年完成10个(含)以上投资亿元以上项目的引进工作。
责任单位:区投资促进局
2.不断提升行政审批服务质量。一是加快梳理行政审批事项,对区内各审批单位能够入驻综合行政服务大厅的事项全部入厅,为企业提供“一站式”服务;二是加强对入厅行政审批单位的监督和管理,深入实施满意度评价制度,对评价结果按期进行通报并对社会发布,同时加大媒体曝光力度,坚决杜绝“吃拿卡要”、“推诿扯皮”现象的发生,有效避免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促进行政审批单位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责任单位:区编办、区行政许可协调办、区监察局
3.提高行政审批效率。行政审批部门要将区内“3个工作日(含)以上”的行政审批事项审批时限在现有基础上至少再压缩20%(法律法规有特殊规定的除外),最大限度压缩办理时间,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
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国土分局、规划分局、区环保局、区水务局、区园林绿化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商务委、工商分局、区国税局、区地税局
(三)全面加强企业服务平台建设,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
1.加快人才引进服务平台建设,强化人才支撑作用。一是积极协调市人力社保局给予本区重点企业需求的成熟型人才引进政策支持;努力争取更多非京生源指标;充分利用解决夫妻两地分居相关政策,帮助京外户口夫妻一方进京;落实引进人才住房补贴和特殊人才津贴政策,为高端人才引进提供政策保障;二是积极帮助企业解决用工需求,通过不断完善四级就业服务平台建设,开展现场招聘、网络招聘等活动,采取定向招聘、校园招聘等方式,实现供求双方有效对接。每年完成20名(含)以上成熟型人才引进,以及60名(含)以上非京生源引进工作;开展10次(含)以上企业用工招聘活动。2015年区级就业服务平台完成不低于700家企业的用工台账建立工作。
责任单位:区人力社保局
2.加快科技成果对接平台建设,实现产研高效对接。一是协调中科院与区内企业开展科技服务双向对接会,帮助企业了解最新科研成果信息,提高中科院科技成果在怀转化和产业化效率;二是借助中科院及相关院所雄厚的科研实力,帮助现有企业提升技术水平,实现产研融合。每年召开1次(含)以上中科院与区内企业科技服务对接会。
责任单位:开发区管委会
3.加快融资服务平台建设,切实解决企业资金需求。一是依据区内企业实际融资需求,组织协调金融机构与企业对接,促进金融资本向企业流动;二是探索设立“高精尖”产业引导基金,采用市场化手段,促进高成长性、有发展潜力的中小微企业发展壮大;三是积极为区内企业做好上市服务工作,助力企业充分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每年召开1次(含)以上金融机构与实体企业对接会。
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
(四)全面提升综合服务能力,不断优化中小微企业发展环境
1.加快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健全中小企业服务体系。积极为区内中小企业免费提供政策辅导、投融资服务、创业指导、人才服务、技术服务、管理咨询、财会服务和法律维权等8方面全方位、综合性、一站式服务。每年开展7次(含)以上中小企业政策培训、创业辅导、人才培训和管理咨询等活动。
责任单位:区经济信息化委
2.积极引导和帮助小微企业稳健经营,增强其发展后劲。全面落实国家颁布的关于小微企业税收减免等相关政策,进一步扩大小微企业税收优惠范围,降低小微企业生产经营成本,促进小微企业发展壮大。
责任单位:区国税局、区地税局
(五)全面提升园区整体服务能力和水平,为企业营造良好服务环境
一是加强金融服务工作。对接中关村金融服务体系,积极协助区内企业认定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将更多企业推荐纳入中关村企业信用体系,为企业解决资金需求。二是加快制定孵化器认定标准及支持政策,加快孵化器建设,为企业科技研发、成果转化、产品展示、科技服务提供载体,进一步完善科技创新体系,为更多科技资源要素集聚提供平台支撑。三是探索建设“创业大街”。依托现有各类资源情况,在园区内或周边科研要素集中区建设“创业大街”,为高端人才创业搭建平台。2015年完成10家(含)以上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工作;完成1家孵化器运营公司的注册工作,并投入运营。
责任单位:区科委、开发区管委会、雁栖镇政府、怀北镇政府
(六)全面提高公共服务保障能力,解决企业后顾之忧
1.强化住房保障能力。密切关注重点企业人才公租房实际需求,按照就近配套的原则,继续扩大人才公租房建设规模,加强人才公租房监督、管理,满足区内重点产业功能区和重点企业人才住房需求。2015年全年人才公租房实现竣工684套,总建筑面积9.19万平方米。
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委
2.提升医疗保障水平。一是为区内重点企业高管及高级技术人才在怀柔医院建立“急诊就医绿色通道”,并提供慢性病的预约诊疗服务,同时,积极探索为区内重点企业高管逐步建立“就医绿色通道”;二是解决企业人员急症转诊需求,积极协调市级对口医院,完成转院、救治等工作。2015年完成50人(含)以上区内重点企业高管“就医绿色通道”的开辟工作。
责任单位:区卫生计生委
3.强化教育保障工作。一是依据企业实际需求,为企业工作人员解决义务教育阶段在怀子女入学问题,同时,尽全力满足重点企业高管及高级技术人才在怀子女入园需求,进一步提升其子女教育保障能力;二是根据企业实际需求,积极协调职业院校开设相关专业课程,为区内重点企业培养定向人才。
责任单位:区教委
4.健全交通保障体系。进一步优化雁栖经济开发区公交线路,着力解决开发区至怀柔城区、北京市区公交问题,为企业提供便捷、高效的出行服务。每年结合开发区实际需求,适时对公交线路进行优化。2015年完成开发区至怀柔城区、北京市区公交线路优化方案的提出和落实工作。
责任单位:区交通局
(七)全面塑造企业家公众形象,提高企业社会影响力
积极推荐区内优秀企业家参与国家、北京市先进个人、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的评选工作,扩大企业知名度和社会影响力。优先吸纳具有战略头脑和全局观念的优秀企业家参政议政,提高政府科学决策水平,促进企业融入到全区整体发展中。
责任单位:区总工会、各行业主管部门
三、保障措施
(一)进一步完善区领导联系企业制度
建立区领导牵头、区直部门负责落实的重点企业一对一、优质中小微企业一对二联系服务机制。按照分工,每位区领导、区直部门主要领导每季度至少深入联系企业调研1次,及时为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详见附件1,区领导联系重点及优质中小微企业一览表)
(二)建立镇乡主要领导企业联系机制
各镇乡行政一把手要加强与其辖区内生产经营企业及注册在其企业集中办公区内重点企业的沟通和联系,了解企业实际需求,积极帮助企业协调和解决;对于集中办公区内有意向在怀投资的重点企业,各镇乡要派专人全程协助其办理行政审批手续,推动其在怀投资项目尽快落地。(附件2:镇乡主要领导联系企业一览表)
(三)继续强化招商引资联席会议机制
1.建立区领导负责制。对固定资产投资3亿元(含)以上或年营业收入5亿元(含)以上的新引进入区项目,依据区领导分工,实行分领域区领导负责制,统筹解决项目落地和入区过程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
2.建立项目联审联批制度。对于符合怀柔功能定位的特殊优质产业项目,入区审批遇到困难和问题,需要采取“一事一议”方式解决的,由区投资促进局提请区政府组织相关单位召开联审联批会议研究解决。
(四)建立季度督查机制
区政府督查室负责对本方案中涉及的服务企业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完成情况按季度进行督查通报,并将督查结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
附件:1.区领导联系重点及优质中小微企业一览表
2.镇乡主要领导联系企业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