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政办发〔2015〕11号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
《怀柔区“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3月23日
怀柔区“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十三五”时期是怀柔深入落实文化科技高端产业新区规划,打造“国际会都”,实现文化、科技与生态融合发展的关键时期。面对首都发展新形势和新要求,前瞻性地谋划好区域发展,对本区在新起点上实现更高层次的发展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为群策群力、科学研究和编制好本区“十三五”规划,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33号)和国家、北京市总体部署,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深刻认识“十三五”规划编制的时代背景
“十三五”时期是我国在重要战略机遇期取得重大发展成就,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奠定坚实基础的重要时期,是首都经济社会发展和现代化建设进程中的关键期,也是我区加快文化科技高端产业新区建设、实现“三个转变”极其重要的五年。科学把握怀柔发展所处的历史阶段,准确分析新时期怀柔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高质量地编制好全区“十三五”规划,关系到怀柔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和长远。对在新的起点上开创怀柔科学发展的新局面,实现怀柔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快速发展、人民安居乐业具有重要意义。
(一)“十三五”时期是围绕新时期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建设怀柔文化科技高端产业新区的关键时期。2014年2月26日,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北京工作并作出重要指示,指明了新时期首都建设和发展的根本方向。市委书记郭金龙在怀柔调研时提出,怀柔要“由首都的远郊区向服务国家对外交往的新区转变,由传统产业为主向彰显国家水平的文化科技新区转变,由生态涵养发展区向宜居宜业的绿色生态新区转变”。这是我们做好怀柔工作、履行好怀柔职责的基本纲领、根本方针和总体要求。编制“十三五”规划,必须深刻领会、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对我区工作的总体要求,准确把握新时期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和怀柔区战略发展方向,紧紧围绕建设文化科技高端产业新区的目标,高标准、宽领域、深层次地谋划推动怀柔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思路、新举措和新机制,促进区域经济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
(二)“十三五”时期是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取得决定性成果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攻坚时期。编制“十三五”规划,必须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市和区委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定,把改革创新作为推动区域可持续发展的根本动力,更加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围绕建立健全具有中国特色、时代特征和怀柔特色的区域可持续发展体制机制。加大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的攻坚力度,着力突破制约发展的瓶颈和体制机制障碍,最大限度地释放改革红利,坚持全面推进依法治区,为全区转型升级发展增添持续动力和保障。
(三)“十三五”时期是北京实施京津冀协同发展,加快形成发展新格局的突破时期。京津冀协同发展是重大国家战略,必将对本区发展产生重要影响。编制“十三五”规划,必须积极把握京津冀协同发展和疏解非首都功能的战略机遇,以更加积极的姿态、更加主动的行动,更加理性地谋划、发展、承接和疏解区域功能与重点产业,破解区域发展难题,促进区域经济转型升级,实现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新跨越。
二、指导思想和编制原则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以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北京工作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为统领,坚定不移地围绕区域功能定位,以建设文化科技高端产业新区为载体,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改革导向,牢牢把握后APEC时期重大机遇,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全面深化改革,破解发展难题,促进转型升级,加强综合治理,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切实惠及民生,为促进区域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可持续发展提供引领和支撑。
(二)编制原则。面对深刻变化的发展环境和全面深化改革的艰巨任务,“十三五”规划编制研究工作必须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重点是坚持“五个原则”、把握好“五个关系”:
1.坚持注重统筹兼顾原则,把握好“舍”与“得”的关系。把落实怀柔文化科技高端产业新区和生态涵养发展区定位作为谋划“十三五”时期区域发展的根本方向,结合市级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按照有所为、有所不为,既要善于做“加法”、更要下决心做“减法”的要求,明确本区产业结构优化调整的主攻方向,着重走质量提升、内涵发展之路,全面优化区域功能定位。
2.坚持创新规划理念原则,把握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确定的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的要求,着力在规划性质、功能、内容、形式和实施等方面探索创新,对市场机制能够充分发挥作用的竞争性领域做到不越位、不缺位;着眼于引导市场主体行为、优化资源配置和发展环境,找准规划功能定位,更加注重用市场经济手段实现规划目标。
3.坚持积极主动作为原则,把握好自身发展与区域协调发展的关系。抓住当前全市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推动首都城市功能疏解的重大机遇,加强与市级各产业主管部门对接。明确发展战略定位,保持发展定力,全面加快怀柔新区建设,使新区尽快成为带动北部生态涵养发展区科学发展的核心动力。推进与相邻区县的协同发展,避免同质化竞争。
4.坚持各项规划衔接协调原则,把握好服从发展和调控发展关系。认真落实上级的统一部署,积极推进“三规合一”或“多规合一”工作。加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与新城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的有机衔接和协调统一。在成果共享、目标一致、政策匹配、数据统一等方面做好衔接,为“一张蓝图干到底”打好基础。积极转变增量式的规划思路,强化发展规划的空间管控,推动规划由“服从”发展需求的扩张性规划向“规范”发展的调控性规划转变,增强规划的约束力。
5.坚持生态环境优先原则,把握好加快经济发展和强化生态环境建设的关系。生态优势是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最大优势。必须坚持在各项规划中贯穿生态立区的发展理念,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的各方面和全过程,不断增强区域可持续发展能力,为建设美丽怀柔,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做出贡献。
三、主要任务和工作分工
采取“政府组织、部门协作、公众参与、综合衔接、分级发布”的工作方式,形成以规划纲要为龙头、专项规划为支撑、镇乡规划为基础的“两级”(区级规划和镇乡规划)、“三类”(规划纲要、重点专项和一般专项)规划体系。
(一)扎实开展前期重大课题研究。全面评估“十二五”规划实施成效和存在问题,重点对关系怀柔科学发展的全局性和战略性问题、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前瞻性、针对性研究,为规划编制提供有力的支撑和指导。在前期研究的基础上,围绕重点专题组织召开座谈会,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深化调查研究,起草形成怀柔“十三五”规划总体思路及框架,明确发展目标、指导原则、重点任务和重大举措。本次确定“十三五”规划前期研究重大课题共8项,由区发展改革委和规划分局分别负责。
(二)突出抓好“十三五”规划纲要编制。区“十三五”规划纲要是战略性、纲领性、综合性规划,是编制区级专项规划和镇乡规划以及制定有关政策和年度计划的依据。规划纲要的编制要从解决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入手,明确“十三五”时期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战略任务、重大项目布局和主要政策措施等。纲要由区发展改革委组织编制,听取区政协意见,并报请区委、区政府研究,经区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批准后发布实施。
(三)做深做实区级专项规划。专项规划是以经济社会发展特定领域为对象编制的规划。经广泛征求意见,本次共确定专项规划41项,其中重点专项规划20项,一般专项规划21项。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总体协调,各牵头部门负责组织相关单位共同参与编制。其中,重点专项规划由牵头编制部门、区发展改革委联合上报区政府常务会审定后,以区政府名义发布实施;一般专项规划由牵头编制部门、区发展改革委联合上报区政府批准后,会同区发展改革委发布实施。
(四)组织做好镇乡规划编制。各镇乡“十三五”规划由各镇乡政府提出,由各镇乡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批准。各镇乡编制“十三五”规划,要符合区“十三五”规划纲要的总体要求,并与全区功能区规划、专项规划等做好衔接。各镇乡“十三五”规划编制进度,应尽可能与区“十三五”规划纲要编制工作保持同步,经镇乡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批准后,报送区发展改革委备案。
四、进度安排
全区“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共分为5个阶段。
(一)准备动员阶段(2014年8月—2015年2月)。拟定“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确定前期研究重大课题,经区委、区政府审定后,召开全区“十三五”规划工作会议,全面部署启动规划编制工作。
(二)前期研究阶段(2015年2月—4月)。开展前期重大课题研究,起草形成区“十三五”规划总体思路及框架。一是组织有关部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开展“十三五”规划前期课题研究(4月底前形成中期成果,5月底前完成终审验收)。二是成立区“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和专家咨询委员会;区发展改革委组建“十三五”规划纲要起草小组。三是针对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调研,研究提出区“十三五”规划总体思路与框架,听取区人大、区政协以及各部门的意见建议,修改完善后报区政府审定(4月底前)。
(三)规划起草阶段(2015年4月—8月)。起草形成区“十三五”规划纲要草案。具体包括:一是在规划总体思路及框架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重大专题研究,起草形成规划纲要框架(2015年5月底前)。二是各镇乡、各部门研究提出需纳入区“十三五”规划纲要的主要指标、重大项目、重大政策措施等,各部门起草完成各专项规划初稿,报送区发展改革委(2015年7月底前)。三是通过互联网、新闻媒体等多种方式,组织开展“十三五”规划建言献策活动。四是起草形成区“十三五”规划纲要草案(2015年8月底前)。
(四)修改衔接阶段(2015年9月—11月)。一是区委“十三五”规划建议出台后,按照建议精神修改规划纲要草案。二是组织开展专题调研和座谈,开展纲要草案征求意见工作,广泛听取各镇乡、部门、人民团体、社会各界代表等的意见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纲要草案,提交区“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和区委常委会审议。三是组织各部门、各镇乡修改完善区级专项规划和镇乡规划,做好纲要草案、区级专项规划、镇乡规划的衔接协调。
(五)审批发布阶段(2015年11月—2016年6月)。区“十三五”规划纲要草案经区委、区政府审议通过后,报送区人大常委会提请区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批准(2015年12月底前)。向市发展改革委报送备案我区“十三五”规划纲要。完成专项规划的修改、报审和发布。做好规划信息公开和宣传解读工作。
五、工作要求和保障措施
“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覆盖范围广、涉及领域多、时间跨度大、工作任务重,全区各镇乡、各部门要思想上高度重视,工作上切实抓紧,实施上精心组织,以强烈的使命感和责任感,高效率、高质量完成好“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在新起点上实现怀柔新发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工作保障。成立区“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指导、总体协调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发展改革委,具体负责规划研究编制工作的统筹安排与协调推进。各镇乡、各部门要尽早组建本镇乡、本部门规划编制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要做好人员和经费保障,确保规划编制工作顺利开展和圆满完成。
(二)提高认识站位,抓住战略重点。各镇乡、各部门要从怀柔科学发展的大局出发,抓住重点、兼顾一般,认真总结“十二五”规划编制和实施经验,主动适应发展形势新变化,全面落实时代发展新要求,准确把握后APEC怀柔发展趋势和规律以及区域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实事求是地科学设定规划目标,突出可操作性、可实现性以及相关规划目标之间的衔接性,科学编制好“十三五”规划。
(三)注重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镇乡、各部门要始终坚持“全区一盘棋”的思想,坚决打破部门分割和各自为政,把规划编制作为统一思想、整合资源、协调步调的过程,加强信息沟通、数据交换、成果共享,形成密切配合、相互促进的互动机制,在服务区域发展全局中谋划各镇乡、各领域的发展。
(四)充分发扬民主,扩大社会参与。坚持开门编规划,广泛凝聚各界智慧和共识,充分发挥人大的监督指导作用和政协的参政议政作用,提高规划编制的透明度、社会参与度,使规划更加体现民智、反映民意。要搭建网络媒体信息平台,主动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加强规划法制化建设,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使规划更加贴近群众、贴近实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