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项目龙山街道街面秩序文明引导项目(项目名称)已由/(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北京市怀柔区龙山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的地点 北京市怀柔区龙山街道
2.2本项目的概算(估算)投资额约180(万元)
2.3本项目的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 年
2.4本项目的招标范围:对龙山街道管辖区域街面环境秩序违规行为进行巡查、及时劝阻及上报。包括但不限于机动车及占路经营、店外经营、非法游商、露天烧烤、非动车乱停乱放、遛狗不栓绳等其他不文明行为。
2.5 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②政府采购项目支持监狱企业发展;③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④《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⑤政府采购信用担保;⑥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
3.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实体,且具备政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②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没有处于破产状态;③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未被取消,且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出现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等问题;④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信誉要求
4.1本工程招标采用失信被执行人否决性(限制性/否决性)惩戒方式。
4.2其他要求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5年 03月13日至2026年 03 月 17 日,每日09 时至 11 时, 14 时至 17 时,在 北京市怀柔区开放路80-6号文件领取处(详细地址)持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被授权人在本单位近三个月社保证明、未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名单网页截图、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网页截图,上述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两套),携带齐全且通过审查的投标单位方可购买招标文件。未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购买文件时请提前与招标代理联系。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800 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6年 04 月02日 09 时 00 分,地点为 北京市怀柔区南大街24号二层会议室 (详细地址)。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北京市怀柔区龙山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海兴伟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怀柔区迎宾中路17号 地 址:北京市怀柔区兴怀大街1号南楼203室
联 系 人:于娇一 联 系 人:李莉
电 话:13301303517 电 话:15001220504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25984942@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