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采购人、各相关市场主体:
为严格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全面落实《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5 年本)》政策要求,确保我区公共资源招投标项目“依法必招、应进必进”。为此,我区进一步规范招投标领域管理服务,保障进场项目规范有序开展,提升公共资源交易场所使用效能,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自2025 年 6 月 1 日起,怀柔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所有开标室、评标室全面停止向场外项目提供借用服务。请各相关单位严格按照规定进入本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开展交易活动,共同维护公共资源交易秩序。
特此通知
怀柔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怀柔区政府采购中心)
2026 年 5 月 28 日
责任编辑:杨爱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