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消除馆藏文物安全隐患,使馆藏文物存储条件符合《国家文物局办公室关于加强可移动文物预防性保护和数字化保护利用工作的通知》(办博函[2018]348号)《博物馆藏品保存环境试行规范》等相关文件要求,拟通过实施馆藏文物预防性保护三期工程,实现文物科学分类与保存、降低损伤风险,达到藏品保护与管理的标准,现向社会征集有相关经验的单位策划实施此项目。
一、项目基本信息
(一)项目名称:馆藏文物预防性保护项目(三期)
(二)实施单位:北京市怀柔区博物馆
(三)实施时间:2026年6月-12月
(四)项目地点:北京市怀柔区
(五)预算金额: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元)
(六)项目内容及要求:
结合文物尺寸、材质,定制不少于200套具备专业抗震防摔、防霉防潮功能且内置缓冲防护层的文物专用存储囊匣。使用材质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行业标准《馆藏文物包装材料 无酸纸质材料》(WW/T0077-2017)要求,禁用酸性胶、含硫染料等材料,具备长期存放、反复存取、适度搬运的耐用性、安全性。
二、征集企业范围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相关资质和独立完成项目的能力,本项目不得分包或转包。
(三)具有良好企业信誉度。申请人不得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递交材料内容及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承诺函;
(二)《馆藏文物包装材料无酸纸材料》标准的承诺函;
(三)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四)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五)详细策划实施方案;
(六)本项目预算明细;
(七)近几年相关业绩证明材料(类似项目案例,需提供合同复印件);
(八)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注: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封装于文件袋中。所有提供的纸质版材料不予退回。
四、报送时间
2026年6月17日17:00前,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不按照公告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五、报送地址及联系方式
料报送地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万源街22号天宇大厦b座4层会议室
邮箱:zhongyuanliansheng@163.com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怀柔区博物馆
地 址:北京市怀柔区府前街9号院12号楼
联 系 人:闫磊
联系电话:13810786740
代理机构名称:中源联盛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通州区贡院街1号院1号楼2层206-458室
联系方式:谷乐、沈存;18810347103
工作日9:00-12:00,12: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