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ZHCGK-2025-019)
公示结束时间:2025年08月28日
一 、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北京第三实验学校街坊路道路工程: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北京国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报价:515.792343万元,质 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工期/交货期/服务期:90天;
中标候选人第2名:旭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报价:518.322127万元,质量: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工期/交货期/服务期:90天;
中标候选人第3名:丰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报价:519.137550万元,质量: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工期/交货期/服务期:90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北京国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赵永成京 1112019202005406 ;
中标候选人(旭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张军伟京2112014201651781; 中标候选人(丰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万昌兵赣1362017201715392;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北京国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旭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丰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北京国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旭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丰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二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对以上结果如有异议,可以自公示之日起3日内,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根据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规规定, 投标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
的当事人有异议的,有权依法进行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异议必须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前以书面形式邮件提出。
2.应当提交异议书,并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2 )被异议人的名称;
(3)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4)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还需 提交授权委托书异议人为个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由 本人提交。
4.下列异议将不予接收:
(1)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提出的;
(2)异议人不能证明是所异议招标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 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
(3)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4)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且异议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5.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 进行。
联系方式:张工15010246041
三 、其他
北京第三实验学校街坊路道路工程已完成评标工作。招标人根据评标小组递交的评标报 告,已经对评标结果进行了确认,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进行公示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北京市怀柔区雁栖镇人民政府。
五 、联系方式
招标人:北京市怀柔区雁栖镇人民政府
地 址 :13716685080
联 系 人 :周志军
电 话: 北京市怀柔区雁栖大街17号
电子邮件:/
联系时间:9:00-12:00时,13:00-17:00时
招标代理机构:众禾诚(北京)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花乡羊坊909号院189号
联系人:王浩、张烁
电 话: 15010246041
电子邮件: /
联系时间:9:00-12:00时,13:00-17:00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