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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柔区雁栖镇小额工程服务项目供应商遴选-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日期:2024-01-03 17:12    来源:北京市怀柔区雁栖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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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招标条件

  本怀柔区雁栖镇小额工程服务项目供应商遴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项目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镇政府自筹,招标人为北京市怀柔区雁栖镇人民政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遴选出信誉良好且履约能力强的3-5家施工单位,负责相关市政设施工程、道路工程、景观绿化等工程的实施。招标人不承诺业务量及合同额。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项目名称:怀柔区雁栖镇小额工程服务项目供应商遴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处于正常开业状态。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外地来京建筑企业在办理进京备案时,应当一并办理注册建造师备案手续。

  5.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出现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施工安全等问题。

  7.本次招标采用失信被执行人“否决性”惩戒方式。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8.本次招标对被警示为施工安全风险的企业采取否决性惩戒方式。

  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0.本标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01月04日至2024年01月08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

  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方式:需提交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应加盖投标人公章),获取地点: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超前路6号403室。每本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01月24日11时50分

  递交方式: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超前路 6 号 403 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01月24日11时50分

  开标地点: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超前路 6 号 403 室

  七、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政府。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北京市怀柔区雁栖镇人民政府

  地    址:北京市怀柔区雁栖镇 

  联 系 人: 周志军

  电    话: 010-61642689

  联系时间:09:00-12:00,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博招致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昌平区超前路 6 号四层 403 室

  联 系 人:王涛

  电    话:15601341815

  电子邮件:313974742@qq.com

  联系时间:09:00-12:00,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责任编辑:王鑫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