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工程 安保中心屋面防水修复工程(监理) (工程名称)已由 北京市怀柔区财政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怀财经[2024]142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北京雁栖湖生态发展示范区管理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监理与相关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招标工程的建设地点:北京市怀柔区雁栖湖西路9号
2.2 本招标工程的建设规模: / 概算(估算)投资额约432.7943(万元)
2.3 本工程计划工期 90 日历天
2.4 本工程招标范围:屋面防水修复等图纸所示全部内容监理
2.5 其他 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工程监理资质, / (近年类似工程描述)监理业绩,其中,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房屋建筑工程,具有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拟派总监理工程师 可以 (可以或不可以)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总监理工程师。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中参加资格审查。
3.3 其他资格要求 /
4.投标人信誉要求
4.1 本次招标采用失信被执行人 否决性 (限制性/否决性)惩戒方式。
4.2 其他信誉要求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且资质符合本章第 3.1 款规定的,方可于2024年05月31日9时00分至2024年06月06日16时00分,在 北京市怀柔区迎宾中路甲42号楼-12号 持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3)领取文件时需提供以上材料加盖公章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报名)、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社保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6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06月25日09时00分,地点为北京市怀柔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怀柔区雁栖大街53号)二层开标室(详细地址)。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北京雁栖湖生态发展示范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晴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怀柔区雁栖湖西路9号 地址:北京市怀柔区迎宾中路甲42号楼-12号
联 系 人:程工 联 系 人:范佳音
电 话:010-69698896 电 话:15201478021
传 真:/
电子邮件: / 传 真: /
电子邮件:1520147802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