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
经区政府第49次常务会议同意,《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怀柔区“送气下乡”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怀政办发〔2014〕14号)予以废止,请认真贯彻执行。
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责任编辑:韩赛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
经区政府第49次常务会议同意,《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怀柔区“送气下乡”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怀政办发〔2014〕14号)予以废止,请认真贯彻执行。
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