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
怀柔区第五批区级文物保护单位已经区政府第8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请有关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认真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落实各自职责,做好文物保护工作。具体如下:
一、弘德烈士陵园,1947年,宝山镇道德坑村。
二、中共滦昌怀联合县委和政府及其他附属机构旧址,1938年,雁栖镇头道梁村。
三、庙上村党支部旧址,1940年,九渡河镇庙上村。
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政府
2020年5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责任编辑:韩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