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索引号]11R000/ZK-2024-000024
  2. [生成日期] 2024-01-29 10:00
  3. [有效性] 有效
  4. [发布日期] 2024-01-29 10:00
  5. [发文字号] 怀政发 〔2024〕 3号
  6. [发文机构] 区政府
  7. [联合发文单位]
  8. [主题分类] 环境保护
  9. [内容概述] 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怀柔区全面打赢城乡水环境治理歼灭战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怀柔区全面打赢城乡水环境治理歼灭战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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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

  《怀柔区全面打赢城乡水环境治理歼灭战三年行动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政府  

2024年1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怀柔区全面打赢城乡水环境治理歼灭战

三年行动方案

  为全面打赢水环境治理歼灭战,促进水生态健康状况改善,贯彻落实《北京市全面打赢城乡水环境治理歼灭战三年行动方案》精神和市政府关于水环境治理工作部署要求,持续改善怀柔区水环境质量,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以新时代首都高质量发展为统领,以持续提升首都水环境质量和水生态健康水平为目标,以城市溢流污染控制、面源污染防治和再生水扩大利用为重点,强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补强城市污水治理弱项,补齐农村污水治理短板,强化运营监管和政策支持,推进河湖生态环境修复,全面打赢城乡水环境治理歼灭战,奋力推动科学城统领“1+3”融合发展再上新台阶,答好“展翅腾飞看怀柔”的时代答卷。

  (二)工作目标

  到2025年,全区污水处理率达到95%,城镇地区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得到进一步加强,农村地区生活污水得到全面有效治理,溢流污染治理取得明显成效,全区地表水国考、市考断面优良水体比例达到100%,再生水利用量大幅提高,全区污泥得到无害化处置,怀柔水环境问题基本得到根治,水生态健康水平稳步提升。

  二、主要任务

  (三)加强城镇地区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建设

  加快新城地区污水(再生水)处理设施建设。推进怀柔污水处理厂、怀北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建工程。新建污水收集管线8公里。(区水务局牵头,区城市管理委、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怀柔分局、各镇乡街道配合)

  (四)推进重点地区溢流污染控制工作

  编制合流制溢流污染治理计划,加快小泉河等重点流域合流制溢流污染治理。结合海绵城市建设,大力推进源头雨污分流及初期雨水污染治理。开展入河排污口溯源排查,根据排查结果推进排水管网错接混接整治、管网病害修复等,逐步实现老城区排水管网的提质增效。(区水务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怀柔分局、区生态环境局、各镇乡街道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五)补齐农村地区水环境治理短板

  1.加快农村地区生活污水治理。坚持因地制宜、集散结合,优先选用符合农村实际、运行费用低、管护简便的污水治理模式。加快污水户线和公共污水管线建设,通过“污水收集管网+厂站”模式,解决位于城乡结合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及人口密集等重点村庄污水集中处理问题;其他村庄采用分散处理模式,解决农户生活污水处理问题。

  (1)通过“污水收集管网+厂站”模式推进农村污水治理。到2025年底,完成怀柔区农村污水治理工程第二批(单村、联村部分)和怀柔区农村污水治理工程(第三批)项目,新建29个、完善9个村的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区水务局牵头,各镇乡街道配合)

  (2)加快推进农村厕所改造工作,通过分散模式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依据现行的技术规程、规范以及市级部门发布的技术标准、指导意见等文件规定,对于人口规模较小或居住较为分散的小规模村庄,结合户厕改造工作,采取三格化粪池、小型一体化模式解决村庄污水排放问题。(区农业农村局牵头,区爱卫办、区水务局、各镇乡街道配合)

  (3)做好村庄污水管网完善、翻建及雨污分流工作。对于已治污村庄的污水收集管网轻度损坏或不完善、化粪池检查井渗漏等问题,按照《怀柔区农村基础设施运行维护和管理实施方案》《怀柔区镇村公共生活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设施运行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以及市级污水管网运维转移支付资金,逐步做好修缮和查缺补漏工作;对于污水收集管网损坏严重或雨污合流的村庄,优先争取市级资金,推进村庄管网翻新及雨污分流工程,市级政策不支持的,结合区级财力适时推进解决。(各镇乡街道主责,区水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按职责分工配合)

  2.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强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监管,推动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全面配备粪污处理设施,加强规模以下畜禽养殖户粪污污染防治,全区规模化畜禽养殖保持治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到98%,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5%以上。加强水产养殖投入品管理,实施水产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强化水产养殖尾水治理。推广节肥减药、农业废弃物循环利用技术和模式。着力科学施肥、精准施肥、绿色施肥,多元替代,加强肥料新产品、新技术、新机具集成创新和推广应用,持续推进科学施肥、促进化肥减量工作,到2025年粮食作物化肥利用率达到43%。通过推行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融合,加强技术指导,推广精准高效施药、轮换用药等科学用药技术,提高农药利用率,到2025年末农药利用率不低于45%。加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建设高标准农田1.78万亩(含改造提升),采取措施控制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农田水土流失。(区农业农村局牵头,各镇乡街道配合)  

  3.加强农村小微水体维护管理。深入实施乡村环境综合整治,以村庄排水沟和道路边沟为重点,持续开展“清河行动”,及时清理垃圾、杂物等,防止地表水和地下水污染。加强农村地区小微水体维护管理,建立长效管护机制,落实属地管护责任,加强管护人员和经费保障,防止水体黑臭问题发生,全区保持无劣V类水体。(区河长制办公室牵头,各镇乡街道主责,区城市管理委、区农业农村局、公路分局配合)

  (六)扩大再生水配置利用

  按照“安全可靠、集约高效、循环通畅、调控有序”的原则,加快再生水输配工程建设,提高园林绿化再生水利用量,到2025年,全区园林绿化再生水利用量达到52万立方米/年。全区新建再生水管线8公里。新建再生水加水站点9处。(区园林绿化局、区水务局牵头,区城市管理委、各镇乡街道配合)

  (七)开展污泥协同处理和资源化利用

  1.提高我区污泥处置能力,确保全区污泥无害化处置。根据怀柔区污水处理厂、怀北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建工程进度,启动我区垃圾焚烧厂污泥处置能力提升扩建工程,确保我区污泥全部得到无害化处理。(区城市管理委牵头,区水务局配合)

  2.扩大污泥协同处理和资源化本地利用。充分利用污泥无害化处理产能,落实市级部门制定的污泥与粪污、厨余垃圾、园林废弃物等协同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的相关政策,推动达到相关利用标准的污泥资源化产品优先用于荒地造林、苗木抚育、园林施肥、沙荒地改造和土地改良等土地资源化利用,稳步提高土壤有机质含量,提升土地生产力水平。落实市级部门建立的园林施肥、矿山修复、沙荒地改造、土地改良等项目利用污泥资源化产品的工作机制。(区城市管理委、区水务局、区园林绿化局牵头,区生态环境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怀柔分局配合)

  3.深度挖掘污水(再生水)、污泥能源潜力。按照绿色低碳发展要求,配合市级部门深度挖掘污水(再生水)冷热能资源,推进污水(再生水)源热泵供暖、制冷应用。(区水务局、区城市管理委牵头,区生态环境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怀柔分局配合)

  (八)强化排水设施运行维护和监管服务

  1.加强排水设施隐患排查和更新改造。一是开展排水管网权属普查、病害诊断和隐患排查,持续推进不明权属的公共排水设施有序移交专业运营单位养护管理;二是结合区政府资金安排,开展全区农村地区排水管网摸排工作,建立完善全区排水管网台账,实现一村一册。三是加强排水管网外水渗入、倒灌问题排查整治,持续开展“清管行动”,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实现问题隐患动态清零。(区水务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城市管理委、公路分局、各镇乡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2.推进专用排水设施社会化专业化维护服务。在市级制定专用排水设施社会化专业化维护服务工作意见的基础上,鼓励社会单位与水务企业签订维护服务合同,对居民小区、单位大院、产业园区等内部的专用排水设施实行社会化专业化维护服务。将本地区不明权属的专用排水设施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吸引水务企业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社会化专业化维护服务。(区水务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城市管理委、各镇乡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3.强化排水管网连接设施运行维护。建立农村户厕运行管护工作机制,强化化粪池清掏管护工作。严格落实农村地区化粪池运行维护考核付费机制,防止因化粪池清掏养护不及时造成排水管网可燃气体浓度超标引发安全事故。(区农业农村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城市管理委牵头,各镇乡政府配合)

  4.推进公共排水设施专业化维护服务。一是提高城镇污水处理厂、村级污水处理站运行管理水平,到2025年全部实现专业化运营维护。二是已建成污水管线实现分级管理和运维,区水务局通过政府采购确定第三方对区属污水管线进行专业化运营维护,各镇乡街道对辖区内的镇、村级污水管线进行运维。三是建立污水收集处理绩效考核付费制度,落实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维护单位和运维经费。运维单位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保障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安全稳定运行。四是加强污泥处置监管,严格按照国家和北京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要求,规范处理处置污泥。(区水务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生态环境局、区城市管理委、区财政局、各镇乡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强化行业监管和执法监督

  1.全面提升行业监管水平。强化对排水运行单位的行业监管和执法监督,督促其依法履行排水设施运行、维护等职责。配合市级部门加快排水设施智慧感知监测系统建设,完善排水设施地理信息系统,通过信息化手段,全面提升排水行业监管水平。(区生态环境局、区水务局牵头,相关镇乡街道配合)

  2.加强对违法排水行为及重点污染企业的执法监督。加强对农村地区企业、民宿、农家院等经营主体废污水收集、处理的监督管理,依法严厉查处违法排水行为。针对特征污染物开展溯源治理,加强对医疗机构、实验室及洗涤、食品加工等重点污染企业的监管和执法监督,督促重点污染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区生态环境局、区水务局牵头,各镇乡街道配合)

  3.加强农村水源地的监管。

  依法划定农村水源地保护范围,明确水源地管理责任,健全日常巡检机制,强化日常保护管理。加强农村水源地环境污染问题整治,依法查处在农村水源地保护范围倾倒填埋垃圾和排放废污水行为,确保水源地环境安全。(区生态环境局、区水务局牵头,各镇乡街道配合)

  (十)完善激励约束机制

  1.完善特许经营服务机制。研究建立污水处理服务费与运营绩效挂钩的付费机制,规范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强化特许经营企业绩效考核,保障特许经营项目运行经费投入。结合市级水价改革,做好贯彻执行工作,逐步推动实现全成本覆盖目标。(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水务局按职责分工落实)

  2.建立资源化循环利用激励机制。坚持政府和市场两手发力,探索建立再生水利用市场化机制,落实使用者付费制度,引导再生水供水企业和用户按照优质优价原则,在合理价格区间内自主协商确定再生水价格。鼓励再生水供水企业将再生水收益用于扩大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投入。通过政府专项债、特许经营、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等模式,开展资源化循环利用建设试点工作,畅通社会资本参与渠道,形成市场化良性运转机制。充分利用新能源及可再生能源激励支持政策,配合市级部门推动再生水厂污泥沼气、光伏发电及污水(再生水)冷热能资源循环利用。(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水务局、区城市管理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3.配合市级部门探索建立水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配合市级部门针对新阶段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特点,探索建立水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完善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运行、水环境质量和水生态健康状况的考核指标体系和核算方式。(区水务局、区生态环境局、区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推进生态环境修复工作

  1.协调市级部门水资源配置,回升地下水水位。积极协调市级部门,利用“南水”、密云水库放水等多种外水进行生态补水,回补我区地下水,涵养生态水源。(区水务局主责,相关镇乡街道配合)

  2.开展密云水库上游流域总氮溯源及总氮削减工作。按照《北京市水生态区域补偿暂行办法》中要求,开展密云水库上游流域总氮溯源工作及削减工作,大力削减生活面源、农业面源污染,确保流域内总氮呈下降趋势。(区水务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相关镇乡街道配合)

  3.推进有水河湖生态修复工作按照市级部门下达的有水河长、流动性及水生态考核目标,开展河道生态修复工作,确保各项指标稳定达标。(区水务局、区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相关镇乡街道配合)

  三、支持政策

  (十二)基础设施投资建设支持政策

  1.怀柔、怀北2座区级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建工程所需资金由区财政落实。

  2.存量镇村级污水处理站升级改造所需资金由区财政落实。

  3.农村户厕改造、农村污水收集管网查缺补漏等建设工程,依据《怀柔区十四五时期农村厕所革命实施方案(2023—2025年)》《怀柔区美丽乡村建设标准及审批流程工作方案》,由区、镇两级财政分级负担。

  4.列入市级二、三批次计划的村庄,按照市级政策,争取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支持污水骨干管网建设资金90%,其余资金及工程占地拆迁、同步改造或局部迁改供水管网等资金由区财政配套解决。(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5.村庄污水管网翻建及雨污分流工作,优先争取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支持污水骨干管网建设资金90%,其余资金及工程占地拆迁、同步改造或局部迁改供水管网等资金由区财政配套解决。市级政策不支持的,结合区级财力适时推进解决。(各镇乡街道主责,区水务局、区财政局按职责分工配合)

  (十三)农村地区污水收集处理设施运营维护支持政策

  1.污水处理厂站运管:农村地区污水处理厂站运营经费补贴参照市级补贴标准,剩余资金由区财政统筹解决。(区水务局、区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污水收集管网、再生水管网、雨水管网分级运管:农村污水收集管线、再生水利用管线、雨水管线运维经费补贴参照市级补贴标准,剩余资金由区财政统筹解决。(区水务局、区财政局、各镇乡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3.开展农村管线排查所需费用纳入预算,由区财政落实。

  四、保障措施

  (十四)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区级全面打赢城乡水环境治理歼灭战工作专班,负责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城乡水环境治理工作,成员单位由区水务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怀柔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园林绿化局、区城市管理委、区住房城乡建设委等部门组成;专班办公室设在区水务局,承担专班日常工作。各镇乡街道要落实属地责任,统筹协调本地区城乡水环境治理工作,加大项目工作协调力度,确保项目按计划实施。

  (十五)强化监督考核

  区有关部门、各镇乡街道要将目标任务逐项进行分解,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形成年度工作计划,报区专班办公室汇总形成全区年度工作计划,将各项重点任务纳入区河长制目标责任清单,强化监督考核。对履职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十六)加强社会共治

  广泛开展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宣传普及,激发群众参与水生态环境保护热情。建立水资源浪费、水环境污染、水生态破坏等行为有奖举报制度,推动形成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共建共治共享格局。

  附件:怀柔区全面打赢城乡水环境治理歼灭战三年行动方案任务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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