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财政部及市财政局相关文件精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关于2019年开展全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财库〔2019〕44号)等政府采购相关要求,怀柔区财政局联合市财政局成立联合检查组,于2019年9月至2020年2月,共同开展了对社会代理机构2018年度执业情况的监督检查。
主要检查情况如下:
一、检查范围:本次检查项目数量为30个,涉及11个社会代理机构20个采购人。
二、检查内容:本次检查具体内容涵盖政府采购活动的全过程,主要包括委托代理机构、文件编制、进口核准、方式变更、信息公告、评审过程、中标成交、保证金、合同管理(履行及支付)、质疑答复等10个环节。检查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有关制度办法和规范性文件。
三、检查结果:从检查情况看,采购代理机构执业总体情况良好,代理机构和采购人从事政府采购人员的专业素质
有了较大的提高,多数单位基本能够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开展政府采购活动,较好地实施了自身的权利和义务。但有个别代理机构依然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包括未按照规定收取和退还保证金、未按要求公告中标结果及合同等问题。
四、处理结果:根据检查结果,我局对被查代理机构下达了《监督检查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代理机构对存在的问题限期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报告报送至我局。
责任编辑:李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