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怀柔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日期:2026-02-27 14:29    来源:北京市怀柔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本单位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法治思想统领法治建设工作,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依法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推进依法行政,以高水平法治保障高质量发展。现将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法治与党建相结合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委党组会议和委党支部会议学习的重点内容,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全年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13次,专题研讨10次,引导党员干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领导班子和各党支部开展各类集中学习32次,发送专题学习材料19期。组织观看廉政教育片12期,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4次,召开“以案为鉴、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观看《虫洞》等廉政影片,引导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二)依法优化营商环境

制定发布《怀柔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措施》,推出靶向性创新举措20条,打造暖心怀营商环境品牌。发布怀柔区第一批机遇清单,上线怀柔区营商环境小程序。定制产业营商环境专项政策,陆续出台促进商务、文化、金融、科技成果转化、先进制造业及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系列政策。制定印发《怀柔区2025年提升服务包质效工作方案》,持续完善重点企业台账,提高服务针对性。深入开展领导走访对接,分级分类开展走访服务。2025年,全区共走访企业3876家次,受理服务事项2058项,办结率100%,满意率99.9%。

(三)提升科学民主决策水平

严格执行重大决策法定程序,严格执行《党组议事规则》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所有重大事项均经集体研究、民主决策,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并主动公开重大行政决策和政策解读。按照《区发改委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对2025年度我委起草的3件规范性文件开展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确保决策合法合规。

(四)严格规范文明执法

我委设立法制科,负责全委法治政府建设、法治审核、案件应诉等工作,新设立公职律师1名,具备法律职业资格在职在编干部2名。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公职律师和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加强对党组文件、重大决策的合法合规性审查,无违法违规问题。2025年,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协助我委处理行政管理中涉及的法务审核75次。落实执法“三项”制度,推进公正文明执法2025年完成完成行政执法332,扫码检查率100%。主动在政府信息网专栏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检查结果等相关执法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实现多年无复议、无诉讼、无上访事件,为营造和谐稳定的发展环境作出积极贡献。

(五)坚决维护司法权威

自觉履行专项工作报告制度,主动向市发改委、区委和区政府等报告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向区人大汇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组织会办单位对建议、提案内容进行深入研究,最终形成提案答复意见,办复率均为100%,受到代表委员好评。自觉接受审计、监察等部门的专项监督。深化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按照“双公示”工作制度要求,向公共信用信息交换共享平台进行公示,全年完成行政许可56件,无行政处罚事件。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2依申请公开13例,申请者对答复满意。

(六)持续提升宣法普法质效

落实“八五”普法规划,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大力宣传《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等法律法规,将法治宣传送到检查单位“手中”,实现普法“零距离”。制定印发全委年度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点,利用节能宣传周、“12.4”宪法宣传日特殊节点开展法治宣传系列活动。组织开展会前学法4次、主要领导讲法课1次、干部理论学习20余次,邀请律师开展法治宣讲1次,全面提高机关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推动工作能力,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七)上一年度存在问题及整改情况

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足、干部队伍的法治业务培训不够系统全面等问题已进行整改,并长期坚持。

二、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及原因

一是法治宣传教育力度有待加强,法治宣传创新性不够,主要依靠传统的宣传方式,缺乏创新性和吸引力,难以达到预期的宣传效果。二是依法行政能力仍需提升,对法律的适用和解释不够准确,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去开展工作的能力有待提升;工作中重行政手段,轻法律手段,重管理,轻服务,行政执法的规范性有待进一步提升。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我委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工作,细化工作任务,确保发展改革各项工作按法治化、规范化的轨道依法推进。成立了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成员的职责分工,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协同配合的工作格局。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坚持集体研究、民主决策,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合法性。带头学习法律法规,积极参加各类法治培训和讲座,不断提高自身的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在工作中,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依法履行职责,做到以身作则、率先垂范。

四、2026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是坚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提高干部队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结合发展改革工作特点开展专题培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机关学法普法工作重点,创新工作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学法活动。

二是加大依法行政制度建设,围绕夯实法治建设基础,制定2026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明确责任,落实任务;抓住重大行政决策重点环节,落实合法性审查、集体审议等依法行政制度;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行政许可、行政检查等培训以及执法资格考试,充实执法队伍,提升执法能力,加强与部门之间的对接,形成监管合力,以法律为准绳,依法行使权力、履行职责的行政活动。

三是强化法制审核制度,进一步明确合法性审查的政策文件范围和工作程序,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参与审查重大协议合同、重大合作项目以及应对重大疑难法律问题中的专业作用,进行“双审核”,有效防范化解法律风险,推动发展改革各项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和法治化。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无。

特此报告。


责任编辑:董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