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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价发[2003]10号关于牡丹观赏园门票价格的批复

日期:2008-04-26 00:00    来源:北京市怀柔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国色天香园艺有限公司:
  你们报来《关于牡丹观赏园门票价格的请示》收悉。依据北京市物价局京价(收)字[1998]233号、京价(收)字[2000]178号、京价(收)字[2001]021号、京价(收)字[2002]336号文件精神,鉴于你们对牡丹观赏园的开发建设投资,并参照同行业门票价格,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牡丹观赏园门票价格:
  成人每人次30元;对持有老年证的老人、大中小学生凭有效证明(不合成人教育)、持有社会保障金领取证的人员凭证半价优惠,即每人次15元;以下儿童免票,离休人员凭离休证免票。
  二、旅游门票不得再加保险费及其他任何费用,不得在出售门票的同时强制代收保险费。
  三、收文后请到物价局物价检查所办理收费价目表后方可执行,上述收费标准要在售票窗口处显著位置标明。凡未标明的项目,一律不准收费,
  四、此门票价格为试行价格,试行期为一年,期满后重新申报确定正式价格,
  望你们加强管理,不断增加服务内容,提高服务质量,规范服务行为,更好地为广大游客服务。
  此复于二O O三年四月二十日起执行。


                                      二O O三年四月十五日

责任编辑:董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