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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价发[2003]6号关于调整青龙峡自然风景区门票价格的批复

日期:2008-04-26 00:00    来源:北京市怀柔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青龙峡旅游度假村:
  你们报来《关于提高门票价格的请示》收悉,依据北京市物价局京价(收)字[1998]233号、京价(收)字[2000]178号、京价(收)字[2001]021号、京价(收)字[2002]336号文件精神,鉴于你们对旅游区的开发建设投资加大,旅游环境逐渐改善。经核实经营成本,并参照本市同行业旅游景点门票价格,研究决定,同意适当调整青龙峡自然风景区门票价格,现批复如下:
  一、门票价格:成人由现行每人次20元调整为每人次30元;对持有老年证的老人、大中小学生凭有效证明(不含成人教育)、持有社会保障金领取证的人员凭证半价优惠,即每人次15元;以下儿童免票,离休人员凭离休证免票。
  二、旅游门票不得再加保险费及其他任何费用,不得在出售门票的同时强制代收保险费。
  三、门票价格调整后,景区公厕一律免费;龙车票价为每人次1元。
  四、收文后请到物价局物价检查所办理收费价目表后方可执行。上述收费标准要在售票窗口处显著位置标明。凡未标明的项目,一律不准收费。
  五、此复下发后,原怀价发[2001]25号文件同时废止。
  望你们加强管理,不断增加服务内容,提高服务质量,规范服务行为,并做好调价后的宣传解释工作,更好地为广大游客服务。
  此复于执行。


                                       二〇〇三年三月十日

责任编辑:董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