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凤凰台森林旅游股份合作社:
你们报来《关于制定龙泉山自然风景区门票价格的请示》收悉。根据北京市物价局京价(收)字[2000]178号、京价(收)字[2001]021号和京价(收)字[2002]336号文件规定。经研究
是同意制定龙泉山自然风景区门票试行价格,具体批复如下:
一、门票价格:成人每人次15元;对持有老年证的老人、大中小学生凭有效证明(不含成人教育)、持有社会保障金领取证的人员凭证半价优惠,即每人次7.5元;以下儿童免票,离休人员凭离休证免票。
二、龙泉山自然风景区门票不得再加保险费和其他任何费用,不得在出售门票的同时强制代收保险费,并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
望你们加强管理,不断增加服务内容,提高服务质量,规范服务行为,更好地为广大游客服务。
此复于二〇〇五年七月一日起执行。
二〇〇五年六月二日
责任编辑:董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