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例基本信息采集
案例类型:行政许可审批
案例报送时间:2025-12-30
供稿(实名):蓝浩予
供稿人单位:怀柔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审稿(实名,逐级):于新华 郅建国
检索主题词(多个关键词,用英文状态分号间隔):建筑垃圾准运许可审批
二、案例正文采集
北京市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准运许可证办理
【案情简介】
2025年10月30日,北京某建筑垃圾运输公司为名下建筑垃圾运输车申请北京市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准运许可。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简化政府审批方式,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北京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规定》《国务院关于在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的通知》《北京市政府服务事项告知承诺审批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文件规定,我委对该公司为名下建筑垃圾运输车进行行政许可审批。
【判定结果】
按照《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建筑垃圾行政许可改革实施告知承诺审批工作的通知》城市管理部门一次性公布告知申请人事项办理条件、标准、技术要求、申请材料和需要履行的法律责任,申请人以书面(含电子文本)形式承诺其符合办理条件,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违反承诺的后果。经审查,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符合办理条件,给予通过。
【法律分析】
本次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准运许可审批,严格遵循行政许可法定原则与优化营商环境要求,法律适用核心为以下三点,一是审批合法性有明确规范支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关于在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的通知》《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北京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规定》《北京市政府服务事项告知承诺审批管理办法》《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建筑垃圾行政许可改革实施告知承诺审批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文件规定,怀柔区城市管理委员会作为审批主体职权合法。二是告知承诺制适用合规。告知承诺制采用“一次性告知-书面承诺-材料审查”流程,契合相关管理办法要求,申请人承诺既为审批简化依据,也为承担法律责任的前提,违反承诺可依法撤销许可。三是全链条监管有法律保障。申请人需履行承诺义务及相关法规强制性要求,车辆需符合技术标准,准运许可为后续监管提供抓手,监管部门可依托车载监控实时监管,形成“许可-监管-处罚”完整法律链条。
【典型意义】
一是规范运输秩序,落实全链条监管。建筑垃圾运输是 “产生-运输-消纳”全链条管理的关键环节,准运证制度可筛选具备合法资质的运输车辆,杜绝无资质车辆参与运输,从源头防范随意倾倒、抛撒建筑垃圾等违法行为。
二是强化过程管控,保障环境安全。通过准运证绑定车载监控终端,监管部门可依托卫星遥感、电子运单等科技手段,实时追踪运输路线,有效遏制超载、遗撒等行为,减少扬尘污染,保护生态环境。
三是明确法律责任,提供执法依据。《北京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规定》第三十九条明确,使用未取得准运许可的车辆运输建筑垃圾,将被处 1 万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罚款,准运证为执法部门认定违法运输行为、实施处罚提供了明确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