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区交通局交通法制工作紧紧围绕交通工作主要任务,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推进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全面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 年)》、《北京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意见(2021——2025 年)》,在法治轨道上推进交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构建综合、绿色、安全、智能的立体化现代化交通系统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今年主要做好以下五个方面、28项具体工作。
一、持续深化法治政府职能体系建设
1.全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及时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专题学习,积极交流研讨学习心得体会。
责任部门:政办室
配合部门:法制科
完成时限:常态化开展
2.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宪法、民法典、《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 年)》有关内容,坚持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的全过程各方面,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蔚然成风。
责任部门:法制科
配合部门:全局各部门
完成时限:常态化开展
3.以党章为根本,加强党内法规学习和宣传,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尊崇、模范执行、坚定捍卫党章党规党纪。
责任部门:政办室、各党支部
配合部门:全局各部门
完成时限:常态化开展
4.完善权力清单。严格落实权力清单管理制度,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情况,及时调整更新我局权力清单。
责任部门:法制科
配合部门:全局各部门
完成时限:常态化开展
5.深入推进权力清单与政务服务事项清单融合统一,做好动态维护、系统录入、政务外网公示,促进协同管理。
责任部门:行政许可服务科
完成时限:常态化开展
6.完善落实法治政府部门建设考评体系和评价指标。印发《2023年度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依法行政评价指标》,继续开展月统计、季通报、年考评工作,通过各部门自查、系统提取、“双随机”抽查等方式获取考评数据,每月统计工作开展情况、每季度印发公示评价情况、年终由交通委统一进行评价评分,区交通局将汇总的情况分别通报讲评,促进法治政府部门建设评价落实。
责任部门:法制科
配合部门:全局各部门
完成时限:2023年3月底前印发评价指标,全年实施。
二、持续深化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建设
7.做好重大行政决策管理。严格实施《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按要求落实年度目录公开、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落实决策过程记录和材料归档制度。开展决策执行情况跟踪和决策后评估,将评估结果作为调整重大行政决策的重要依据。
责任部门:政办室
配合部门:全局各部门
完成时限:常态化开展
8.强化规范性文件全生命周期管理。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发文审查、合法性审查的衔接,落实主体责任,定期开展评估)、集体讨论审议、备案等制发程序,实现应审尽审,不断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定期梳理、及时更新规范性文件库。
责任部门:法制科、政办室
配合部门:全局各部门
完成时限:常态化开展
9.强化性别平等评估。落实《关于进一步做好北京市政策法规性别平等评估工作的指导意见》,避免、消除规范性文件中出现歧视对待性别差异性的规定。
责任部门:法制科
配合部门:全局各部门
完成时限:常态化开展
10.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核。严格审核政府信息公开答复意见。加快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答复管理办法的制定和实施,明确信息公开答复事项办理、答复流程、意见审核、法定期限等内容。逐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案件规范化办理水平。
责任部门:政办室
配合单位:全局各部门
完成时限:常态化开展
11.配合市交通委推进京津冀法治协同纵深发展。积极参加京津冀协同联席会议,共同研讨解决法治领域重点难点问题。
责任部门:法制科、运输管理中心、综合治理中心
配合单位:全局各部门
完成时限:常态化开展
12.推进京津冀“信用+客运”守信激励应用。针对三地信用优秀的企业、驾驶员,拓展在京津冀区域内享受守信激励措施,打造信用应用示范。
责任部门:执法十分队(原渤海队)
完成时限:常态化开展
13.配合市交通委健全交通行业数据共享目录。按照京津冀公共信用信息领域统一标准、数据架构和接口标准,逐步完善京津冀地区交通运输企业名录和从业人员信用档案管理,推进跨区域交通运输信用信息的查询和共享, 推进信用监管联动。
责任部门:法制科、执法七分队(原宝山队)、执法八、九分队(原雁栖站)、执法十分队(原渤海队)、汤河口公路交通检查站
完成时限:常态化开展
三、持续深化执法监督体系建设
14.持续推动“三项制度”落实。主动公示许可、处罚决定、行政检查等内容,接受社会监督;强化对执法活动的全过程记录,实现可回溯管理;完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事项法制审核目录,明确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范围、标准、层级,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责任部门:法制科、行政许可服务科、赵各庄检查站(违章处理中心)
配合部门:各执法分队
完成时限:常态化开展
15.持续抓好常态化查纠整改。落实交通运输综合执法规范化长效机制,巩固和拓展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成果,做好常态化查纠整改、优化执法方式、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等方面工作,落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素质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切实提升执法水平。
责任部门:法制科
配合部门:两站、各执法分队、行政许可服务科、赵各庄检查站(违章处理中心)
完成时限:常态化开展
16.全面落实自由裁量基准运用。严格按照市交通委、市执法总队制定的自由裁量基准管理办法、调整的自由裁量基准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并将自由裁量基准网上对外公布。
责任部门:法制科
配合部门:赵各庄检查站(违章处理中心)、综合治理中心
完成时限:2023年6月
17.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落实《北京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管理暂行办法》要求,规范执法人员依法实施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等执法行为,按照行政执法程序和行政文书制作标准,推动交通执法工作系统化,模块化、规范化工作落实。
责任部门:法制科
配合部门:赵各庄检查站(违章处理中心)、汤河口公路交通检查站、各执法分队
完成时限:常态化开展
18.配合市交通委深入推进执法信息化建设。推动完成与交通部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联网工作落实,深化信息数据资源交换与共享。落实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系统建设,逐步实现电子签名、电子印章、电子文书、电子档案;推行行政执法全流程办案、全过程记录信息化、网络化,实现“一网通办、全程网办、跨区协办、全市可办”。进一步提升执法信息化水平。
责任部门:法制科、政办室、行政许可服务科、赵各庄检查站(违章处理中心)
配合部门:全局各部门
完成时限:常态化开展
19.加强执法协同协作。巩固执法协作工作成效,深入推进执法协作全面开展。贯彻落实执法联席会制度,推动与市级各部门之间联合协作工作。
责任部门:综合治理中心(原治超办)
配合部门:两站、各执法分队
完成时限:常态化开展
20.推进执法“四基四化”建设。按照我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服装管理办法,做好执法服装发放、使用管理。按照《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基础装备配备及技术要求》规定,统一执法装备配备标准,规范执法装备使用和管理。按照《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标识》要求,统一执法机构、执法执勤用车及船艇、个人防护服装等标识,规范执法标识的使用。
责任部门:法制科
配合部门:两站
完成时限:常态化开展
四、持续深化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体系建设
21.做好复议应诉工作。配合交通委修订行政复议管理政策文件,履行行政复议答复职责,严格按照规定提交行政复议答复材料、返回送达回证,及时履行行政复议决定书;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
责任部门:法制科
配合部门:赵各庄检查站(违章处理中心)、汤河口公路交通检查站、各执法分队
完成时限:常态化开展
22.配合市交通委编撰复议诉讼典型案例。梳理历年来以我局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筛选、提炼、剖析典型案例报送至市交通委,切实落实“以案说法”促进我局依法行政。
责任部门:法制科
配合部门:两站、各执法分队
完成时限:2023 年 12 月
23.完善台账备案分析制度。每季度及时向交通委报送复议、诉讼案件台账,明确记载案件类别、案号、案由、申请人情况、原被告情况、所处审理阶段、判决时间及判决结果等;年底前报送复议、诉讼工作专题报告,梳理案件基本情况,分析案件产生的原因,明确改进的措施。
责任部门:法制科
配合部门:两站、各执法分队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
五、持续深化法治意识培树体系建设
24.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制定职责清单,纳入法治政府部门建设考核,探索专题述法。
责任部门:法制科
配合部门:政办室
完成时限:常态化开展
25.推进领导干部学法常态化。将国家基本法律法规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必学内容,每年办公会前学法不少于4次,专题法治讲座不少于2次,加强对国家法律法规及新颁布法律法规的学习,纳入政治理论学习必学内容。开展依法行政培训,执法人员年度学法累计不少于60学时。
责任部门:法制科
配合部门:政办室
完成时限:常态化开展
26.完善法治考核机制。把依法行政教育纳入领导干部初任培训、任职培训的必训内容,建立政府工作人员法治能力考查测试制度,探索法治考试考核作为提拔干部的重要依据。
责任部门:政办室
配合部门:法制科
完成时限:常态化开展
27.深入推进普法宣传工作。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将政策解读和普法渗透进工作的各环节、全过程。开展“法律进交通枢纽”“12.4 宪法宣传日”等主题普法活动,利用显示屏等载体、渠道加强普法宣传。
责任部门:法制科
配合部门:全局各部门
完成时限:常态化开展
28.迎接“八五”普法中期验收。突出问题导向,全面开展自查,总结经验做法,力争在评议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
责任部门:法制科
配合部门:全局各部门
完成时限:按照上级工作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