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怀柔区交通局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

日期:2025-01-30 09:25    来源:北京市怀柔区交通局

  根据市生态环境局等18个部门联合出台的《关于印发<北京市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京环发〔2023〕27号)要求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现将《北京市怀柔区交通局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公示如下:

  1.贯彻落实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一系列方针政策,以及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作用,推进本单位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2.分析生态环境保护形势,研究部署本单位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制定本单位生态环境保护计划和措施,协调解决生态环境保护问题。

  3.负责编制本单位大气污染工作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局内各部门落实空气重污染措施。

  4.协助有关部门组织推进公交、出租、客运、货运等行业车辆的结构调整、新能源汽车推广、节油减排工作,推动淘汰高排放营运车辆。提高公共交通出行比例。

  5.负责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日常管理,协助相关部门督促运输企业落实环境污染防治主体责任。

  6.负责监督内河通航水域运营船舶污染防治工作。

  7.加强机动车维修行业的环保管理,负责监督管理污染物排放超标车辆的规范维修治理。监督汽修企业落实环保规定要求和应急减排措施。

  8.负责对本区域内从事出租汽车、旅游汽车、省际长途、汽车租赁、货物运输、汽车维修、水域游船等交通行业经营行为实施监督检查;对经营者及从业人员的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对未经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的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北京市怀柔区交通局  

2025年1月30日    


责任编辑:于清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