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提升我区交通治理能力,完善交通服务水平,营造良好出行环境,本着明确责任、落实任务、加强考核的原则,特制定本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和主要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北京市交通综合治理总体思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市委十二届十六次全会精神,继续坚持“以人为本”和“慢行优先、公交优先、绿色优先”,坚持交通与城市协调融合发展,坚持“优化供给、调控需求、强化治理”,推进质量变革及发展方式转变,推进效率变革及发展路径转变,推进动力变革及发展动力转变,实现标本兼治、融合发展、提质扩容。努力实现2021年城区绿色出行比例进一步提升,拥堵延时指数进一步下降。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交通综合治理工作顺利开展实施,特成立由副区长高崇耀任组长,区委宣传部(文明办)、区城管委、区发改委、区住建委、区教委、区规自分局、区文旅局、区商务局、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城管执法局、区交通局、区生态环境局、区经信局、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总队怀柔执法队、两街道办事处、各镇乡政府为成员单位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交通局,交通局局长田杰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推进日常工作的开展。
三、重点工作任务
(一)主责任务
1.打造第一批活力微中心。打造第一批怀柔站、北房西站、怀柔北站、雁栖小镇站、怀柔南站5个城市活力微中心,将用地规划指标向站点及周边区域有效集中,提高用地和建设强度,合理配置城市功能,打造轨道上的都市生活。
主责部门:区规自分局、区住建委、怀北镇政府、杨宋镇政府
配合部门:区交通局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推动公交场站专项规划。落实公交场站专项规划。
主责部门:区交通局
配合部门:区规自分局
完成时限:12月底前
3.推进乡村公路建设。推进乡村公路窄路加宽,乡村公路实施窄路加宽(或设置错车道)里程占总里程比例不低于1.5%。
主责部门:区城管委
配合部门:无
完成时限:12月底前
4.加快代征道路用地移交。完善代征道路用地台账,制定年度实施计划并组织完成年度代征道路用地移交任务。
主责部门:区城管委、区规自分局
配合部门:——
完成时限:12月底前
5.开展学校周边交通综合治理。开展区域3所学校(怀柔区第六小学、红螺寺中学、实验小学)的交通综合治理工作 。
主责部门:区教委
配合部门:公安分局、区城管委、泉河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12月底前
6.加强旅游景区交通综合治理。开展区域内1处景区(红螺寺)的交通综合治理工作。
主责部门:区文旅局
配合部门:公安分局、区城管执法局、怀柔镇政府
完成时限:12月底前
7.继续深入推进道路停车改革。
一是推进道路停车改革全覆盖,实行电子收费。
主责部门:区城管委
配合部门:公安分局
完成时限:12月底前
二是加快路侧停车收费视频设备的交通管理非现场执法赋能,比例达到50%。推动向停车管理员、街道网格员、综合执法员赋权采集违停线索。
主责部门:公安分局
配合部门:区城管委
完成时限:12月底前
8.全面加强停车设施资源统筹管理。
一是配合相关部门建成全市统一的停车资源数据库。
主责部门:区规自分局、区城管委
配合部门:无
完成时限:12月底前
二是大力推进停车设施有偿错时共享,按照实际需求推进开展。
主责部门:区城管委
配合部门:无
完成时限:12月底前
三是加大力度盘活现有停车资源,确保资源充分利用。
主责部门:区城管委
配合部门:无
完成时限:12月底前
9.加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停放秩序管理。
继续实施总量调控,建立基于企业信用的市场调节机制,动态调整企业车辆投放规模,形成公正开放、科学规范、竞争有序的市场。以轨道站点为重点,扩大“入栏结算”试点范围,实现中心城区重点轨道交通站点电子围栏监测、管理全覆盖。6月底前实现公共租赁自行车全部退出。加快引进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结合属地特点及骑行需求明确运营范围及投放规模。
主责部门:区交通局、区城管委
配合部门:公安分局
完成时限:12月底前
10.做好交通规划管理。
一是编制发布怀柔区“十四五”交通发展建设规划。
主责部门:区交通局
配合部门:无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二是在推进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过程中,坚持将交通承载力作为城市发展的约束性条件。
主责部门:区规自分局
配合部门:无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11.做好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执法高压严管。
一是强力整治货车、外埠车、摩托车交通禁限行违法行为。加大快递外卖等末端配送车辆闯红灯、逆行等严重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依法对过渡期满仍上路行驶的超标二轮电动车和无牌电动车实施处罚。
主责部门:公安分局
配合部门:无
完成时限:12月底前
二是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将电动自行车租赁行业纳入本市产业禁限目录有关工作。
主责部门:区城管委
配合部门:区发改委、区商务局
完成时限:12月底前
三是启动三四轮低速电动车专项整治。
主责部门: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配合部门:区城管执法局、区商务局、区城管委、邮政管理局
完成时限:12月底前
四是持续加强“黑车”治理。
主责部门:公安分局
配合部门:区交通局、区城管执法局、各有关属地政府
完成时限:12月底前
12.做好超限超载货车治理。做好路警联合模式,大力推进常态化、制度化联合治超执法,实现市域内路网平均超限率不超过2%,高速路超限率不超过0.5%。推进货运源头管理工作,全面排查、公示、监管全市重点货运源头单位。
主责部门:区交通局
配合部门:公安分局、区生态环境局、北京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总队十支队怀柔执法队
完成时限:12月底前
13.创建文明交通示范路口。深入开展文明交通示范路口创建工作,优化交通出行环境。
主责部门:公安分局、区文明办
配合部门:无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14.配合推动实施公交线网总体规划。配合落实公交线网总体规划,配合推动实施干线网、重点片区普线网、微循环网详细规划。
主责部门:区交通局
配合部门:区规自分局
完成时限:12月底前
15.配合推动社会共治,促进市民参与交通综合治理。配合做好“治堵大家谈”、“@交通北京微访谈”等广播和网络互动品牌栏目
主责部门:公安分局、区委宣传部
配合部门:无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16.配合做好交通文明培育,提升文明出行社会氛围。配合推动交通信用体系建设,形成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加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推进“信易行”和“信用交通市”建设。
主责部门:区交通局
配合部门:区经信局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17.管理道路通行条件,提高公交车辆通行率。管理辖区(落实到村级)内道路通行条件,对道路两侧乱堆乱放建筑垃圾(材料)、占道施工、破损路面等做到有效管控,及时清理,确保道路畅通。建立因特殊天气、道路受阻等情况造成公交车停驶的信息衔接和公开机制,确保停驶前通知公示到位
主责部门:各镇乡政府
配合部门:区交通局
完成时限:12月底前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切实发挥区交通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统筹作用,凝聚相关部门合力,加强工作调度频次,精心组织,密切协作,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二)细化方案, 扎实推进。严格按照北京市交通综合治理工作任务,认真梳理怀柔区交通综合治理工作任务,按照区内各部门工作职责,合理分解任务清单,明确工作目标、进度安排、工作措施,确保有序开展。
(三)强化督查, 狠抓落实。贯彻落实市交通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一单位、一套指标、一张表”和“滚动更新任务”的思路开展督查考评,推动交通治理责任向街乡镇下沉。督促各责任单位及时反馈任务进度,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北京市怀柔区交通综合治理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