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怀柔区交通综合治理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日期:2026-04-27 14:11    来源:北京市怀柔区交通局

依据市交通综合治理领导小组《2026年北京市交通综合治理行动计划》,为推动我区交通综合治理继续取得新成效,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特别是对交通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紧扣“十五五”规划发展要求,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从更好服务群众的视角出发,锚定“便捷、顺畅、绿色、智慧、安全”目标,坚持系统思维、综合施策、标本兼治、持续用力、久久为功,积个胜成全胜,让群众有感有获,让城市面貌有新有序,让首都形象名副其实;坚持规划引领、绿色发展、精治共治、智慧赋能、韧性交通,强化统筹谋划、组织调度、督促落实和考核评价,着力提高效率、提增效益、提升效果,建设“人享其行、物畅其流、安全通达”的首都生命线,打造交通强国首都样板。

二、重点工作任务

(一)市级任务

1.落实《进京综合检查站形象标准设计导则》,围绕外观形象统一、标志标识规范、功能布局优化三项核心任务开展整治与建设。

牵头部门区交通局

配合部门:公安分局

完成时限:12月底

2.推进完成京密高速(六环路—西统路)场地移交、征地手续组卷上报等工作,为推进工程建设提供条件。

牵头部门:区住房城乡建设委

配合部门: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怀柔分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公安分局、怀柔镇、北房镇、庙城镇、雁栖镇、龙山街道、泉河街道

完成时限:12月底

3.推进完成国道111出京线全线地上物腾退等工作,为推进工程建设提供条件。

牵头部门:区住房城乡建设委

配合部门:怀北镇、琉璃庙镇、汤河口镇

完成时限:12月底

4.完成乡村公路水毁恢复重建项目。

牵头部门:区住房城乡建设委

配合部门:九渡河镇、雁栖镇、渤海镇、北房镇、怀北镇、喇叭沟门满族乡、长哨营满族乡、汤河口镇、宝山镇、琉璃庙镇

完成时限:5月底

5.打通新峰街东延等2条“断头路”。

牵头部门:区住房城乡建设委

配合部门:怀柔科学城公司、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怀柔分局、雁栖镇政府

完成时限:12月底

6.完成兴房路“超期工程”。

牵头部门:北房镇政府

配合部门:区财政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怀柔分局

完成时限:12月底

7.坚持“建成即投用、投用即纳管”,遇到问题按照“先通行、再解决”的原则,全面完成存量未移交城市道路规范管理,并固化工作机制,实现动态清零。

牵头部门:区城市管理委

完成时限:12月底

8.完成城市道路“一路一档”数字化建设,实现从发现问题到分办、处置、反馈的闭环管理,大幅压缩协调和处置周期。

牵头部门:区城市管理委

完成时限:12月底

9.区级道路按照市级巡查标准执行,强化监督考核,提升道路养护质量。

牵头部门:公路分局、区城市管理委

完成时限:11月底

10.完成辖区内乡村公路规划。

牵头部门: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怀柔分局

配合部门:区城市管理委、公路分局、各镇乡

完成时限:10月底

11.开展城市道路人行步道、盲道、缘石坡道、公交站台等无障碍设施改进提升。

牵头部门:区城市管理委、区交通局、区残联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12.结合实际需求推进人行过街天桥加装无障碍电梯工程。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13.创建“美丽乡村路”22.99公里。

牵头部门:公路分局、区城市管理委

完成时限:12月底

14.落实《北京市轨道一体化专项指标投放管理办法(试行)》及工作细则,加强轨道站点周边300米范围内建设指标集聚,推进5个轨道微中心建设。

牵头部门: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怀柔分局

配合部门:杨宋镇、怀胜公司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15.运营农村客货邮融合线路1条以上。

牵头部门:区交通局

配合部门:公交集团客七分公司

完成时限:11月底

16.依据《交通设施周边场地复合利用建设导则(试行)》,按照“接驳便畅”原则,推进轨道站点等交通设施周边绿地复合利用。

牵头部门:区园林绿化局

完成时限:12月底

17.保障行人路权,增设人行步道0.1公里。

牵头部门:区城市管理委

完成时限:12月底

18.保障行人路权,拓宽人行步道0.5公里。

牵头部门区城市管理委

完成时限:12月底

19.提高新能源汽车和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覆盖率,合理配建充电设施,做好充电秩序管理。

牵头部门区城市管理委

配合部门:区交通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发展改革委、各镇乡街道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0.开展1处交通拥堵路口治理。

牵头部门:公安分局

完成时限:11月底

21.围绕拥堵路段、重点路口,采取定点疏导、巡逻管控、志愿者引导等措施,加强交通疏导维护。

牵头部门:公安分局、区委宣传部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2.开展怀柔科学城区域交通提升。

牵头部门:怀柔科学城管委会规划建设处

配合部门:区交通局、公安分局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3.电动自行车停放和行驶秩序有明显改善。

牵头部门:公安分局

配合部门:各镇乡街道

完成时限:12月底

24.持续开展废弃电动自行车常态化清理,切实做到随发现、随清理、随回收。

牵头部门:区城管执法局

配合部门:各镇乡街道

完成时限:12月底

25.加强电动自行车执法整治,重点查处逆行、闯红灯、改装等交通违法行为。

牵头部门: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管局

完成时限:12月底

26.严格落实禁止电动自行车和蓄电池“进楼入户”等安全防范措施。

牵头部门:区消防救援局

配合部门: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公安分局、区城市管理委、区市场监管局、各镇乡街道

完成时限:12月底

27.在《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修订)》实施前,开展非机动车停放和行驶相关宣传活动。

牵头部门:区委宣传部、公安分局

完成时限:4月底

28.按照“应划尽划、按需施划”原则,推动新增道路空间非机动车停车位。

牵头部门:区城市管理委

配合部门:区交通局

完成时限:4月底

29.加大协管员、网格员、文明引导员、志愿者等人力投入,全面提升问题突出的公交站点和“学校、医院、景区、商场、交通枢纽”等重点场所非机动车停放秩序。

牵头部门:区交通局

配合部门:区委宣传部、区卫生健康委、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商务局、公交集团客七分公司

完成时限:11月底

30.推动公共建筑配建非机动车停车设施向公共建筑内部职工和访客开放。

牵头部门:区交通局

完成时限:11月底

31.结合道路改造提升,探索通过适度降低路缘石高度、增设临时缓坡等措施,便利非机动车停放。

牵头部门:区城市管理委

配合部门:区交通局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32.加强绿道和滨水步道非机动车通行管理,对违反通行规定的行为开展执法。

牵头部门:区城管执法局

配合部门:区园林绿化局、区水务局、公安分局、各镇乡街道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33.推动将闲置低效楼宇、低效产业园区改造为停车楼。

牵头部门:区交通局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34.巩固违规电动三四轮车辆综合治理成果并常态保持。

牵头部门:公安分局

配合部门:各镇乡街道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35.开展学校周边交通常态化治理。

牵头部门:区教委

配合部门:区交通局、公安分局、各镇乡街道

完成时限:12月底

36.开展医院周边交通常态化治理。

牵头部门:区卫生健康委

完成时限:12月底

37.开展景区周边交通常态化治理。

牵头部门:区文化和旅游局

配合部门:区公安交通支队、区交通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城管执法局、渤海镇、怀柔镇、怀北镇、九渡河镇、琉璃庙镇、桥梓镇、雁栖镇、杨宋镇、喇叭沟门满族乡

完成时限:12月底

38.开展商场周边交通常态化治理。

牵头部门:区商务局

配合部门:区交通局、区公安交通支队、区城市管理委、区城管执法局

完成时限:12月底

39.巩固桥下空间整治提升成效,加强已完成整治提升的桥下空间管理维护。

牵头部门:区交通局

配合部门:公路分局

完成时限:12月底

40.结合实际需求,进一步提升已完成整治的桥下空间品质。

牵头部门:区交通局

配合部门:公路分局

完成时限:12月底

41.强化卡口管控,加强进京检查站执法检查和高速入口治超检查。

牵头部门:区交通局

配合部门:公安分局、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总队十支队、杨宋镇派出所

完成时限:12月底

42.提升道路遗撒执法效能,依法严惩违规工地。

牵头部门:区城管执法局、公路分局、区交通局、区城市管理委、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园林绿化局、区水务局

完成时限:12月底

43.加强交通文明宣传动员,持续开展“文明骑行 有序停放”“文明驾车 礼让行人”“礼让通学车”等活动。

牵头部门:区委宣传部、公安分局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44.倡导选择“3公里步行、5公里骑行、10公里公交”的绿色出行方式,动员青年群体带头践行低碳出行并带动公众参与。

牵头部门:团区委

完成时限:10月底

45.加强大货车整治。

牵头部门:区交通局

配合部门:区公安交通支队、区城市管理委

完成时限:12月底

46.加强快递集中作业点规范化建设。

牵头部门:区交通局、北区邮政管理局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47.完善船舶碰撞桥梁次生事故应急预案,并纳入市、区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

牵头部门:区交通局

配合部门:区应急局

完成时限:2月底

48.开展城市道路治超工作;推动具备条件的检查站设置电子抓拍系统;加大涉牌货车的查处力度。

牵头部门:区交通局、公安分局

配合部门: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总队十支队

完成时限:12月底

49.加强铁路沿线安全隐患整治,持续推动上账隐患动态清零。

牵头部门:区交通局

配合部门:区城市管理委、区应急局、怀柔镇、庙城镇、杨宋镇、北房镇、桥梓镇、雁栖镇、怀北镇、龙山街道、泉河街道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50.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死亡率稳步下降。

牵头部门:公安分局

配合部门:各镇乡街道

完成时限:12月底

51.配合加强巡检,动态处置交通标线不清晰、交通标牌破损脏污、道路设施油漆剥落、防撞护栏锈蚀等问题。

牵头部门:区城市管理委

配合部门:区水务局、公路分局、区公安交通支队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52.开展打击“黑车”、非法运营等违法行为。

牵头部门:区交通局

完成时限:12月底

53.配合持续开展全市桥梁挂线专项治理,督促各桥梁管理单位严格落实安全隐患排查责任,对所辖桥梁开展全覆盖、常态化排查检查。

牵头部门:公路分局、区城市管理委

配合部门:区经济和信息化局(怀柔移动公司、怀柔电信公司、怀柔联通公司)、区文化和旅游局(怀柔歌华有线公司)、示范区管委会、公安分局、区水务局、九渡河镇、雁栖镇、桥梓镇、渤海镇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二)区级任务

1.深入推进开展备案经营性停车场有偿错时共享工作,缓解我区停车难现状。

牵头部门:区交通局

配合部门:龙山街道、泉河街道、怀柔镇

完成时限:12月底

2.公交场站建设和公交线路优化。

牵头部门:区交通局、喇叭沟门满族乡、长哨营满族乡、汤河口镇、宝山镇、琉璃庙镇、怀胜公司

配合部门:区财政局、区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怀柔分局

完成时限:12月底

3.国道111出京线封闭交通组织疏导。

牵头部门:公路分局

配合部门:区公安交通支队、区交通局

完成时限:12月底

4.深入研究《条例》内容,结合我区区情制定区级推动方案,有序推动新规落地。

牵头部门:区交通局

配合部门:区公安交通支队、区市场监管局、区消防救援局、区城市管理委、区商务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怀柔分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融媒体中心、区园林绿化局、区水务局、各镇乡街道

完成时限:12月底

、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交通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平台作用,统筹推进全交通综合治理工作。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高位推动,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谋划,切实履行职责,担当责任,积极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确保完成年度各项目标任务。

(二)注重工作落实。交通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各责任单位细化工作职责,分解任务台账。成员单位要结合实际细化本部门交通综合治理行动计划各项工作任务,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分工、计划安排和工作措施,精心组织,全力推进,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细落实。

(三)强化督查考评。交通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分类指导,细化考评标准,按照“一个单位、一套指标、一份账单”的考评办法开展督查考评,考评结果报市交通综合治理领导小组会议审议。各单位要每月报送工作进展,及时滚动更新,强化过程管控,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附件:1—1.《2026年北京市怀柔区交通综合治理行动计划任务书》(市级任务)

      1—2.《2026年北京市怀柔区交通综合治理行动计划任务书》(区级任务)


责任编辑:张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