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政策解读

日期:2021-08-13 17:00    来源:北京市怀柔区交通局

       一、符合什么条件的个人,可以办理配置指标申请登记?

  (一)住所地在本市,包括本市户籍人员、驻京部队(含武装警察部队)现役军人、在京居住的港澳台人员和外国人、持本市工作居住证的人员、持本市居住证并且近五年连续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个人所得税的人员;

  (二)名下没有在本市登记的小客车;

  (三)具有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

  二、符合哪些规定情形的,可以参与以家庭为单位办理配置指标申请登记?

  (一)家庭成员由家庭主申请人和其他家庭申请人(以下统称家庭申请人)构成,总人数不得少于2人;

  (二)其他家庭申请人限于家庭主申请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公婆或者岳父母;

  (三)家庭成员及其配偶名下均没有在本市登记的小客车;

  (四)家庭成员符合第四条住所地在本市的规定,家庭主申请人具有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

  离婚时原配偶名下有在本市登记的小客车的个人,离婚十年内不得参与以家庭为单位办理配置指标申请登记。

  家庭主申请人代表家庭办理配置指标申请登记,并在取得指标后作为指标所有人。参与以家庭为单位配置指标申请登记的,不得同时参与其他家庭或者以个人身份办理配置指标申请登记。参与以家庭为单位配置指标申请登记的,家庭申请人在家庭主申请人取得指标后十年内不得再以个人或者家庭申请人身份办理配置指标申请登记。

  三、指标有效期多长时间?

  指标有效期为12个月,不得转让。指标有效期内,不得重复办理配置指标申请登记。

  单位和个人(含家庭申请人)对办理指标申请时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提供虚假信息的,取得的指标无效,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四、《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什么时候开始施行?

  本暂行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北京市怀柔区交通局

  2021年8月13日


责任编辑:乔燕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