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北京市怀柔区交通综合治理行动计划

日期:2022-06-01 17:25    来源:北京市怀柔区交通局

  为推动怀柔区交通综合治理继续取得新成效,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交通强国建设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北京一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以推动首都交通高质量发展为目标,深入推进实施《北京市“十四五”时期交通发展建设规划》,继续秉承“以人为本”和“慢行优先、公交优先、绿色优先”的治理理念,坚持“优化供给、调控需求、强化治理”一体推进的工作路径,以问题为导向推进交通综合治理向更广领域和更深层次拓展,加快实现交通发展由追求速度规模向更加注重质量效益转变、由各种交通方式相对独立发展向更加注重一体化融合发展转变、由依靠传统要素驱动向更加注重创新驱动转变,强化全区交通“一盘棋”,加快构建综合、绿色、安全、智能的立体化现代化城市交通系统,当好怀柔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开路先锋。

  二、重点工作任务

  (一)优化供给

  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轨道交通为骨干,推进多种交通方式一体化融合发展。

  1.推动轨道交通“四网融合”。配合开展通密线前期设计,加快推动市郊铁路接入城市轨道网。

  责任单位:区交通局、区发展改革委、区规自分局、区重大办。

  完成时限:12月底

  2.加快轨道新线建设。配合推进13号线扩能提升北四环西站加站建设,配合推进通密线整体提升工程前期。

  责任单位:区交通局、区发展改革委、区规自分局、区重大办。

  完成时限:12月底

  3.促进地面公交与轨道交通融合发展。加快实现公交、轨道一张网、一张图,共同提高公共交通服务水平和竞争力。促进功能互补融合,形成轨道服务中长距离出行、地面公交服务中短距离出行的互补发展模式,优化完善与轨道交通接驳的地面公交网络,减少长大线路、增加接驳微循环线路;促进线网互补融合,补充轨道服务空白区域公交线路,加密轨道线网密度不足区域公交线网,减少与轨道重复并行线路,调整优化公交线路;促进站点互补融合,全面梳理并优化改造与轨道交通接驳不便利的公交站点,实现轨道车站出入口换乘距离小于30米的公交站点占比达到45%,有条件的站点应尽可能压缩换乘距离;促进运营互补融合,优化地面公交运营时间与轨道运营时间的衔接补充。优化完善新建轨道车站同步规划设计公交接驳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新建道路同步规划设计公交车站工作机制。

  责任单位:区交通局

  完成时限:12月底

  4.提高地面公交安全运营组织能力。实施公交场站专项规划近期建设计划,推进公交港湾、候车服务设施、无障碍设施建设改造,改善市民候车条件;规范公交乘务管理员的人员管理,强化履行协助维护行车安全的职责。

  责任单位:区交通局

  完成时限:12月底

  5.拓展定制化公交(班车)服务。完善人员、车辆、场站、线路等资源适配算法,降低预约成行人数门槛,按预约出行需求灵活设站,促进可持续运营。

  责任单位:区交通局

  完成时限:12月底

  6.持续提升慢行系统品质。以构建服务通勤为主的城市慢行系统为目标,加快慢行交通规划编制,建设慢行优先示范街区。

  责任单位:交通局

  完成时限:12月底

  7.推进园林绿道、滨水道路与城市道路慢行系统连通融合。拆除部分公园围栏,打造与城市道路慢行系统连通的开放式环境;持续改善城市河湖滨水慢行系统;建设x条慢行林荫道,增加步行骑行舒适度;打造x条“漫步北京”文旅骑行线路,促进慢行与旅游深度融合;在滨水慢行系统和森林公园策划并落地一批骑行、马拉松等体育休闲项目,扩大慢行系统影响力。

  责任单位:区园林绿化局、区水务局、规自分局、区城管我、区文旅局、区体育局

  完成时限:12月底

  8.推进公路网建设。以“四好农村路”建设为抓手促进乡村振兴,推动乡村公路优良路率达到70%(或比上年度提升1个百分点)。

  责任单位:区城管委

  完成时限:12月底

  9.加快城市道路建设。提高次干路、支路规划实现率,完成雁栖东二路北段改造,实现青年路、科院路、永乐北三街竣工通车,推进雁栖东五路、东一路、永乐北四街等开工建设。

  责任单位:区城管委、科学城公司

  完成时限:12月底

  10.加快智慧停车建设。制定并实施北京市智慧停车建设推进工作方案;修订经营性停车场备案管理办法、出台智慧停车设施建设标准规范,对支持ETC不停车收费和向政府停车管理平台实时传输动态数据等提出强制要求,推动公共停车场管理系统升级改造,核心区商圈和市属三级医院要率先扩大推广ETC不停车收费;继续开展停车设施信息报送工作,并建立动态更新机制,加快构建全市停车资源“一张图”、“一个库”,力争实现全市道路停车位和备案经营的公共停车设施动静态数据全汇集,并同步向地图服务企业开放共享,引导其向社会提供智慧停车服务。

  责任单位:区城管委、区交通局

  完成时限:12月底

  11.加快推进道路交通信号灯控制系统改造。探索雁栖湖南环路、渤海响水湖景区单向行驶导行,完善全区交通诱导系统和绿波系统。

  责任单位:公安分局交通支队

  完成时限:12月底

  (二)调控需求

  以调整出行结构为目标,综合施策,不断优化交通需求管理政策。

  12.从源头上调控交通需求。落实《北京市区域交通评估实施细则(试行)》,在控规阶段开展区域交通影响评估,将评估结论及审查意见纳入控规成果;建立用地指标和建设规模指标优先保障制度,支持轨道站点微中心一体化开发,推动人口、产业聚集,提高轨道交通和客运枢纽沿线人口和岗位覆盖率;鼓励扩大推广电视电话会议、远程办公、网上审批等工作方式;组织实施第六次交通综合大调查,获取新时期首都交通需求源头规律性特征。

  责任单位:各镇乡、街道、科学城管委会、区政务服务局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13.从方式上调控交通需求。降低机动车使用强度,继续实施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强化外埠车常态化管控;提升“停车+公共交通”(P+R)停车场管理服务,鼓励远端驻车换乘;统筹路内与路外、居住停车与出行停车,深化研究停车收费价格优化调整方案;加强违停执法,压缩免费停车空间;继续实施小客车数量调控政策,年度新增小客车指标不超过10万个,持续加大向“无车家庭”配置指标的比例;研究升级拓展“绿色出行碳普惠”激励政策,进一步助推私家车出行向绿色集约出行转换。

  责任单位:交通支队、区交通局、区城管委

  完成时限:12月底

  14.从时间上调控交通需求。进一步优化预约诊疗制度,严格执行全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非急诊全面预约就诊,预约就诊时间精确到30分钟以内,有效解决就诊时段过于集中问题;持续优化上下午号源、专家号源和周末号源分配比例,三级医院上下午出诊单元比例达到1.2:1;完善预约转诊服务平台,促进形成上下联动的有序就医模式。热点旅游景区严格执行“限量、预约、错峰”要求,落实“分时预约、分时游览”措施;深化研究通过高峰票价调节交通流量的时间分布。

  责任单位:区卫健委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三)强化治理

  以打造安全、有序的出行环境为目标,持续加大精治、共治、法治力度,推进交通综合治理不断扩展、深化。

  15.加大重点功能区和交通节点治理。深化推进学校、医院、景区、商圈、火车站周边治理;

  责任单位:区教委、区卫健委、区文旅局、区商务局、区交通局、区城管委

  完成时限:12月底

  16.开展桥下空间整治提升。根据《北京市城市道路桥下空间使用管理办法》《北京市桥下空间利用规划设计导则》等指导文件,全面梳理桥下空间治理台账。

  责任单位:公路分局、区城管委

  完成时限:12月底

  17.深化机动车停车治理。巩固提升道路停车改革成果,研究建立道路停车位评估机制,根据使用效率和路外新增停车设施情况进行动态调整;试点设置分时段道路停车位;推动道路停车电子收费设施设备建设和管理降本增效。推动停车治理向路外和居住小区延伸,落实《关于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的意见》的实施意见,推动停车设施规划建设;梳理中心城区老旧小区周边写字楼、商业设施等公建车位,建立共享协商机制,进一步扩大停车资源有偿借时共享;利用人防工程新增若干个人防车位。

  责任单位:区城管委、区交通局、区住建委、各镇乡、街道

  完成时限:12月底

  18.强化交通安全管理。以建立稳定可靠的交通安全保障体系为目标,制定实施“交通安全年”行动计划;动态排查全区交通安全隐患,对道路安全隐患点位、事故多发路段挂账督办,逐一推动治理;开展道路交通设施缺失、不规范问题专项整改,全面完善优化标志、标线,完善高速公路安全基础设施,补齐城市低等级道路安全设施短板,推进路口交通安全环境优化,切实提高道路交通安全防范水平;重点做好快递外卖、货物运输、公交客运、驾驶培训等行业监管,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深入推进“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加大对机动车驾乘人员不系安全带、接打电话和摩托车骑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等违法行为的处罚,推动骑乘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相关立法工作。

  责任单位:交通支队、区城管委、区商务局、区交通局、

  完成时限:12月底

  19.持续开展文明绿色出行宣传动员。通过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相结合,融合线上线下传播优势,多渠道、多平台、多形式、多角度、全方位加强绿色出行动员力度;通过北京电视台《红绿灯》栏目持续曝光交通违法行为、宣传安全绿色文明交通行为,营造文明出行氛围;通过交通台“治堵大家谈”广播节目、北京交通微博“微访谈”和“缓堵我来说两句”等网络互动平台,广泛听取市民建议,解读公共政策,凝聚交通综合治理社会共识;推动“绿色出行 畅通北京”交通宣讲团进机关、企业、街道、学校,宣传动员市民参与交通共建共治共享。

  责任单位:文明办、交通支队、各镇乡、街道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0.大力推动社会共治。鼓励广大市民和停车管理员、街道网格员等利用“随手拍”开展交通违法行为线索举报。

  责任单位:区城管委、交通局、各镇乡、街道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1.培育首都交通文化。重点打造首都交通“文明礼让”“信用出行”和“志愿服务”三大文化品牌。倡导优先保障步行、骑行和公交路权,倡导步行“自觉行走斑马线”,倡导驾车“礼让斑马线”“礼让公交车”,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带头参与;倡导恪守交通法律法规,增强个人、企业信用意识,建立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行业监管机制,创建文明交通行业;完善志愿服务体系,通过“志愿北京”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发动广大志愿者和志愿服务组织参与交通服务,鼓励广大交通参与者在地铁站、公交站、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停放区“随手做志愿”,提高市民交通安全和文明出行意识。

  责任单位:文明办、交通支队、各镇乡、街道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2.强化行车秩序治理。进一步扩大“文明驾车、礼让行人”专项行动覆盖面,全面铺开文明交通路口创建工作,开展示范路口评选,带动全市路口秩序稳步提升;持续开展“黑车”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拆后复设”隔离护栏排查清理,防止乱设硬隔离问题反弹。

  责任单位:文明办、交通支队、各镇乡、街道、交通支队、城管执法局、区交通局、区城管委

  完成时限:12月底

  23.强化超限超载货车治理。对重点货运源头单位加强监管,严禁车辆超载运输;强化路警联合治超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实现区域内路网平均超限超载率不超过1%,高速公路入口超限超载率不超过0.3%;加强普通公路治超非现场检测设备建设。

  责任单位:公安分局交通支队、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总队怀柔执法队、区交通局、区城管委

  完成时限:12月底

  24.加强黑渣土车经营整治。强化部门协同,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打击建筑垃圾跨区域偷运行为,并将偷运乱倒垃圾巡查纳入乡镇、街道综合执法巡查内容;加强源头治理,压实建筑垃圾产生单位责任,督促编制报备建筑垃圾处置方案;强化监管合力,压实建筑施工单位使用合规车辆责任,结合车辆年检等工作,将存量渣土车全面纳入本市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监管平台规范管理;推动渣土车定位监测系统更新迭代,实时监测车辆载重变化,提高违法行为主动发现能力;完善价格体系,编制分类运输处置工作定额,适时调整垃圾处置价格,解决价格倒挂问题。

  责任单位:区城管委、区交通局、交通支队、区住建委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5.持续加强超标电动自行车治理。严肃查处违规销售未经认证车辆和非法改装行为,鼓励市民举报相关违法线索;针对超标电动自行车违规上路行驶开展常态化全域执法打击;继续加大推动车辆以旧换新、回收拆解、“僵尸车”清理等工作力度;持续查处违规运营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企业,清理路面残留车辆,巩固治理成效,防止出现反弹。

  责任单位:交通支队、区市场监管局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6.加强违规电动三、四轮车过渡期管理。认真落实《关于加强违规电动三四轮车管理的通告》,严控增量、消减存量,加强邮政寄递、园林绿化、环卫等行业用车管理,加快推动更换为合规车辆,加大对违规电动三、四轮车路面交通违法行为的执法查处力度。

  责任单位:交通支队、区商务局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7.加大停车执法力度。持续加大路内、路外违法停车执法力度,逐步实现公共区域违法停车管理全覆盖;对未按规定备案的经营性停车场加强执法处罚;加强对燃油车占用充电专用泊位的巡检和管理;启动规划停车设施被挪作他用行为的清理整顿,完成核心区执法巡查全覆盖,所有被挪用停车场的数量、性质、处理措施、整改效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责任单位:交通支队、区城管委、区交通局

  完成时限:12月底

  28.进一步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停放秩序。制定并实施《北京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行业管理办法》,规范经营服务及监督管理;结合骑行淡旺季和停放秩序情况,实施投放规模精细化动态调控;依托监管平台,持续监测车辆投放数量、数据接入质量、停放秩序维护等情况,定期向社会公开监管考核结果,压实运营企业经营管理主体责任;加强信用监管,编制行业合规手册,开展企业“风险+信用”等级评价;指导行业协会、运营企业签署《北京区域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行业规范用户停放行为联合限制性公约(试行)》,实施承租人信用管理;加快出台停车设施设置规范,指导各区补充、优化非机动车停放区域;扩大电子围栏技术应用,轨道站点出入口全部实现电子围栏监测管理。

  责任单位:区交通局

  完成时限:12月底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充分发挥区交通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平台作用,统筹推进全区交通综合治理工作。各镇乡、街道,各有关部门和行业企业切实落实主体责任,依照职责、主动作为、加强沟通、密切协作,结合目标要求和重点难点问题,狠抓工作推进和责任落实,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二)细化方案,扎实推进。区交通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各责任单位分解任务清单,各镇乡、街道,各有关部门和各企业要明确责任分工、计划安排和工作措施,结合实际细化完善本部门、本地区、本行业交通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有序开展。

  (三)强化督查,确保实效。区交通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一个单位、一套指标、一份清单”开展督查考评,完善考核机制。各责任单位每月报送工作进展,及时滚动更新,强化过程管控。已完成的任务明确标志性成果,推进中的任务明确节点性事件,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四)加强和市级部门部门沟通,

  附件:《怀柔区2022年交通综合治理行动计划任务书》



北京市怀柔区交通局

2022年6月1日

责任编辑:周君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