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推进城乡教育一体化进程,促进我区教育优质均衡特色发展,依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党的领导深化教育改革的意见》(怀教工发〔2014〕5号)精神,结合我区教育实际,决定在全区教育系统试行“学区制”,特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
实科学发展观,通过实施学区制,促进学校文化融合与创生,办好怀柔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工作目标
以提升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实现校际间整体优化为总目标。在尊重校长办学自主权与办学特色的基础上,力争2-3年内建立完整的学区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使各学区内学校在发展规划、学校文化、办学特色、德育工作、教学管理、教育科研、师资力量等方面协作探索、共建共享、交流合作,不断缩小校际办学差距,促进城乡学校共同发展。
三、学区划分
按照“统一规划、优势互补、分步推进、整体提高”的原则,在中小学校组建11个学区,包括5个中学学区和6个小学学区。学区属非行政性组织,不具备法人资格。学区内成员学校隶属关系不变、法人不变、编制独立。每个学区第一个学校为该学区牵头学校,其他为成员学校。(具体划分详见附件)
四、组织机构及运行模式
(一)建立学区校长联席会议制度
校长联席会议为学区管理的领导机构,校长联席会议由学区内学校校长(一贯制学校可由书记或副校长)组成。学区主任由牵头学校校长担任,成员校校长任副主任,每届任期两年,在教委备案。
校长联席会议主要任务:统一学区核心理念,形成共识;制定学区的各项规章制度、发展规划、工作目标、工作计划等;协调学区内各类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各项教育教学活动;合理安排学区内教育资源,实现课程计划统筹、教学进度统筹、教研活动统筹、监测和评价统筹、教师培训统筹、教育设施统筹,切实做到学区教育教学资源共享。
学区主任主要职责:每月至少组织召开一次校长联席会议,协调学区内管理工作,统筹安排学区教育教学活动;落实学区的规章制度,不断探索与总结学区管理机制;巡视学区内学校,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定期进行学区教育教学工作成效评估,及时调整学区管理工作;每学期向教委汇报学区的工作进展情况。
学区副主任主要职责:积极配合学区主任完善并落实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开展学区内、城区合作校间教育教学活动;定期与学区主任研究交流工作;推进学区内学校的教育教学资源共享。
(二)建立学区教学研究与管理中心
学区教学研究与管理中心由学区内业务领导、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优秀教师组成,设主任一名,由校长联席会议确定。
该中心负责制定具体活动计划和方案,每学期开展至少三次学区教学交流活动,实现课程、教学、培训与研究成果学区内共享,提升本学区教师教学能力;开展校际间教师交流、跨校兼课、师徒结对等活动,实现教师资源共享;聘请优秀教师作为学科教学导师,开展多种形式的指导;根据学校发展实际,积极开发校本课程,实现特色课程的教学设计、资料、教具、课件等学区共享。市区级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每学期至少在学区内开展四次教科研活动。
(三)建立学区德育研究与管理中心
学区德育研究与管理中心由学区内业务领导和政教部门、团委、少先队负责同志、优秀班主任组成,设主任一名,由校长联席会议确定。
该中心负责制定具体活动计划和方案,定期召开协调会议,研究并落实学区的学校文化建设、学校特色建设、班主任队伍建设与学生特长发展等各项德育工作;开展校际间教师交流活动,强化学区核心价值观;每学期至少开展三次学区间学生参加的德育及社团活动、社会实践活动、体育、艺术活动等,共享学区的德育资源。
(四)建立学区设施设备资源与服务中心
学区设施设备资源与服务中心由学区内各学校的总务负责同志组成,设主任一名,由校长联席会议确定。
该中心负责协调学区内的设施设备资源,实现优势互补和共享;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场地、设施安全,确保学区教育教学活动的顺利进行;每学期各学校列出可共享的设施、场地、活动资源,由学区设施设备资源与服务中心统筹调配。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扎实推进学区建设。建立学区制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教工委书记任组长,教委主任任常务副组长,主管主任任副组长,成员由中教科、小教科、成职科、人事科、督导室、办公室、体美科、信息中心等相关科室负责人、教科研中心主任组成。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学区制运行情况的汇报,解决学区制运行的实际问题。总结报道学区管理的先进经验,积极宣传学区管理在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特色发展的重要意义。聘请区内外有影响的名师、学科教研员、高校专家咨询指导,定期开展学区管理工作指导、日常学科教学诊断和学生素质与能力提升方面的咨询工作。区教科研中心负责教育教学科研工作的研究、指导与服务,做好教学质量的监测、分析、评价和总结等工作。
(二)建立学区管理制度
规范开展学区管理。学区要建立教育教学共享制度,如中心备课组制度、听评课制度、学区工作指导评估制度、导师指导制度、学区内教师跨校兼课制度、学区内教师结对制度、学区内教学研讨公开制度、学区课题合作研究制度等,确保学区制建设工作稳步、有序进行。
(三)建立学区互动平台
完善技术资源平台。依托教育信息化资源平台,积极探索网上工作信息交流,教师培训及教科研活动,节约工作成本,提高工作效率,力求效益的最大化与效果的最优化。
(四)设立学区建设基金
教委设立专项基金,用于学区教育督导工作、教科研活动、师生交流活动、党政正职考核等专项工作的支持资金。
(五)建立督导评估机制
实行学年度捆绑式考核。以学区为单位进行专项督导,定期对学区管理工作进行全面的分析评估,总结学区运行中的成功经验,对发现的困难与问题及时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考核结果纳入学区内所有学校党政正职的年度考核,作为评优、评先、晋级、调整的重要依据,同时对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本意见自2014年9月起正式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