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展素质教育,加快推进首都教育现代化,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首都教育,充分发挥教育督导的保驾护航作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和全市教育大会精神,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国务院《教育督导条例》等文件精神和关于实施与发展素质教育系列政策要求,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持续推进素质教育的实施与发展,通过实施对学校素质教育情况的督导评价,切实加强对素质教育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强化落实学校办学主体责任,引导学校树立正确的人才观、育人观和质量观,培养学生的核心素养和综合素质,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发展,督促学校依法办学、规范管理、内涵发展,不断提高育人质量,着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立德树人
学校的根本任务是立德树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通过教育督导,强化学校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思想,始终坚持立德树人的根本要求,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和育人理念,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到学校育人全过程,形成价值引领、知识传授、能力培养、行为养成和身心健康有机结合的育人方式,促进全体学生全面和谐发展。
(二)发展素质教育
持续推进素质教育的实施和发展是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要求。通过教育督导引导学校从“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的高度,从“未来社会需要什么样的人”的时代要求,强化学生核心素养、综合素质培养,推动学校不断优化人才培养模式,优化人才培养体系,优化学校治理,深化课程和课堂教学改革,破解育人工作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助力学生形成支撑终身发展、适应时代要求的关键能力和必备品格。
(三)聚焦育人质量
质量是教育内涵发展的核心,满足人民群众对享有公平而有质量教育的基本需求,是教育改革发展的战略主题。通过教育督导促进学校遵循教育规律,坚持内涵发展,始终将学生放在正中央,聚焦学生获得,提高育人质量,将学校办学发展与育人质量相统一、综合改革与重点突破相结合,不断深化教育改革,优化育人方式,完善课程供给,深化实践育人,加强质量监控,提高教师发展水平,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切实增强学生的实际获得感。
(四)依法依规实施
国家教育法律法规,不仅是学校办学的基本遵循,也是教育督导部门实施督导评价的重要依据。教育督导要坚持依法依规,科学组织实施。通过教育督导,督促学校始终坚持正确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将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实施发展素质教育各项政策要求落到实处。建立完善的教育治理体系,提高教育治理能力和水平,不断推进依法行政、依法办学、依法治校取得实效。
(五)促进学生发展
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是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本质要求,是学校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教育督导要坚持育人为本,体现学生获得,把教育教学工作是否符合学生成长发展需要作为衡量学校办学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的主要标准,重点考察学生思想道德素质、劳动习惯、科学文化素质养成和身心健康发展情况;学习兴趣、习惯和能力培养情况;审美情趣、人文素养形成和实践能力、创新精神培养情况;学校育人体系对学生核心素养和综合素质培养的支持保障情况等,使教育督导真正成为助力学生成长发展的重要保障。
三、督导内容
督导评价内容包括:组织领导、学校治理、教师队伍、教育教学、实践育人、办学成效和特色工作等七个方面,涉及22个二级指标和51个三级指标,涵盖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各个方面。
(一)组织领导
学校坚持党的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充分发挥党组织政治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加强和改进党建工作,加强教职工思想政治教育,建立党政领导参与决策和监督机制。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注重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制定和实施学校发展规划,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遵循教育和学生发展规律,推进育人模式改革与创新。
(二)学校治理
学校要坚持依法办学,切实保障学生受教育权利,加强现代学校制度建设,落实《关于加强中小学校管理的若干意见(试行)》《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北京市中小学校办学条件标准》等,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学校维护教师职业尊严和合法权益,落实校务信息公开、教育收费公示等制度。学校发挥家长和社会相关方面协同育人作用,加强校外安全管理,营造良好育人环境。
(三)教师队伍
学校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建立长效机制。教师遵守法律法规,严于律己,自觉规范教育教学行为。学校注重教师专业化发展,加强教师基本功训练和教师研修,注重教师发展保障,为教师发展搭建平台。
(四)教育教学
学校健全德育管理机制,加强德育队伍建设, 充分发挥课堂教学育人主渠道作用, 坚持文化育人、养成育人,形成全员全程全方位育人的德育工作格局。学校体卫、美育、劳动教育工作体现素质教育内容。学校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方案,开齐开足各类课程,建立完善教学常规管理机制,提升课程建设能力,满足学生发展需求。学校注重推进教学改革,营造和谐课堂氛围,实施综合素质评价,发挥内部督导教学诊断作用。
(五)实践育人
学校制定并落实综合实践课程方案,开发探索符合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性质的内容与方式,积极开展艺术、体育、劳动、科技和优秀传统文化等多种课内外教育活动,提升学生整体综合素养。
(六)办学成效
学生素质全面提升,学风良好,劳动意识与习惯建立,体育与艺术素养提升;教师能够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教学水平不断提升,“四有好教师”和“四个引路人”成为教师的共同追求;学校办学取得实效,学生学业成绩整体水平稳中有进,办学效果满意度测评达到良好以上。
(七)特色工作
学校改革创新成果符合学校办学方向和发展目标,办学特色鲜明,优势明显,效果显著。
四、督导实施
市政府教育督导室统筹组织实施全市普通中小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综合督导评价工作,坚持市级统筹、区级主责、学校主体、综合评价,确保中小学校素质教育综合督导评价的质量和效果。
(一)督导对象
全市普通中小学校。
(二)督导周期
按照每4年一个周期,完成一轮对全市普通中小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综合督导评价。
(三)工作职责
1.市级统筹
市政府教育督导室负责统筹组织实施全市普通中小学校综合督导工作,加强对各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督导工作的监督和指导,整体推进全市中小学校综合督导工作。每年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对部分区进行素质教育综合督导,选取部分中小学校实地督导学校素质教育实施情况。
2.区级主责
各区政府教育督导室主责实施和落实中小学校综合督导评价工作,推动辖区内中小学校素质教育的实施与发展,负责组织实施本区中小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综合督导。区政府教育督导室每年定期组织对区域内中小学校实施素质教育综合督导,并对各学校年度督导自评情况进行监督、指导。
3.学校主体
各中小学校是实施与发展素质教育的主体,要按照实施与发展素质各项政策要求抓好落实。按照市教委、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内部督导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要求,开展对学校素质教育实施情况的内部督导。根据市、区督导实施方案和要求,对照督导评价标准,进行自评自查自改,完成学校年度自评报告,报送区政府教育督导室。学校接受市、区级素质教育综合督导,运用督导结果进行整改提升。
4.综合评价
实施素质教育综合督导是一项长周期工作,要妥善处理好素质教育综合督导与其它专项督导、经常性督导的关系,突出素质教育督导评价的基础性、综合性和规律性,综合运用学业质量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监测、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督导评估等相关督导评估与质量监测结果,有效利用专项督导、经常性督导和学校内部督导的情况信息,对学校实施素质教育情况进行综合性评价,力求实现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自我评价与外部评价相结合,不断创新督导评价方式,提高督导评价水平,有效推进素质教育的实施与发展。
(四)工作流程
1.市级督导评价
(1)制定督导评价实施计划和方案
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制定年度督导评价工作方案,明确督导评价时间和督导方式、流程等。
(2)印发督导通知
市政府教育督导室提前90天向被督导区印发综合督导通知,确定实地督导中小学校名单。
(3)实施督导评价
被督导区根据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工作通知要求,做好总结自评工作,并通知被督导学校做好自评工作,按要求报送相关材料。市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督导评价专家组在各区、学校自评的基础上,结合区级教育督导数据、信息系统采集数据,深入被督导区听取工作汇报、查阅相关档案材料等。选取部分学校,通过听取汇报、组织教师、家长和学生问卷调查、随堂听课、召开座谈会和查阅档案材料等方式,全面了解和评价学校素质教育实施情况。
(4)结果反馈与整改落实
督导评价结束后,形成市级督导评价报告,向被督导区政府进行正式反馈,并根据区、校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核查,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5)强化结果使用
市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的中小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督导评价结果,将作为市级有关部门对各区政府考核和市教委、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对各区教委和政府教育督导室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依据。
(6)总结提升
及时做好工作总结,宣传推广中小学校实施素质教育成功经验,总结改进督导评价实施方式,不断提升素质教育督导评价工作水平,促进中小学校素质教育发展。
2.区级督导评价
实施过程要尊重学校的主体地位,广泛吸纳学生、家长及社会各方共同参与,提高教育督导的社会参与度。
(1)制定实施工作方案
各区根据市级督导评价工作实施方案,制定各区具体实施方案和实施细则,有计划实施素质教育督导评价。明确督导评价标准,建立督导评价队伍,组织实施综合督导评价工作。
(2)开展区域督导评价
各区结合实际,在学校自查自评的基础上,组织开展素质教育综合督导评价。通过深入学校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等多种方式,结合对学校素质教育实施情况的监测数据,开展综合督导评价。
(3)督促学校贯彻落实
各区要指导学校认真落实市、区素质教育督导评价工作要求,切实做好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各项工作,指导学校制定素质教育内部督导实施方案,建立内部督导工作制度,对学校素质教育实施情况进行内部督导评价。
(4)促进整改提升
区政府教育督导室在完成对学校督导评价后,形成督导评价报告,及时反馈被督导学校,并督促学校整改落实。市级督导评价结束后,根据市级督导评价整改建议,被督导区制定整改方案,并督促学校整改落实,将整改落实情况报送市政府教育督导室。
3.学校内部督导
(1)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各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区素质教育督导评价工作要求,明确学校发展素质教育工作思路,通过教育督导促进和引导学校在优化学校治理、教育教学、教师队伍建设、实践育人等各方面持续发展,促进学校实施素质教育各项政策的落实。
(2)做好自我评价
各学校要定期开展素质教育内部督导,对照督导评价指标体系,进行自我诊断、自我评价,建立以学校为本的全过程、全方位人才培养质量监控与保障体系,明确内部督导工作目标、工作标准和督导方式等,依法依规、有序推进素质教育内部督导工作。
(3)加强整改落实
各学校针对督导评价中发现的问题与不足,深入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方案,及时进行整改。
(4)促进育人质量提升
学校内部督导工作以提高育人质量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教育教学质量和学生实际获得作为衡量学校素质教育实施情况的核心。通过开展学校内部督导,促进完善学校教学质量保障体系,提高学校治理能力和水平。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区政府要高度重视中小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督导评价工作,将其作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全国和全市教育大会精神、全面深化教育改革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领导,抓好组织落实。各区教委、区政府教育督导室要将素质教育综合督导评价作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重要工作,通过实施对学校素质教育情况的督导评价,持续推进素质教育的实施与发展,切实加强对素质教育工作的指导,结合本区实际,加强工作谋划,明确职责任务,认真组织好区域内中小学校素质教育督导评价工作。
(二)强化基础建设
各区要加强素质教育督导评价工作的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相关督导评价制度,研制督导评价测量工具,构建理论水平高、专业能力强的督导评价专家队伍,加强督导评价专家队伍的培训,建立督导评价数据信息采集系统,充分利用监测数据,客观准确地评价学校素质教育实施情况。
(三)加强统筹协调
各区要注重加强素质教育督导评价工作的统筹协调,各区政府教育督导室要与相关部门协同配合,加强顶层设计与宏观指导,有效整合各方力量,共同做好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督导评价工作。
(四)加强结果使用
各区要高度重视督导评价结果的使用,有效发挥督导评价的作用。各区政府教育督导室向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和区政府报告素质教育综合督导情况,并向区教委通报督导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向社会公布督导结果,接受社会监督。各区教委、区政府教育督导室要将素质教育督导评价结果,作为对中小学校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
(五)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关于印发北京市区县政府、教委、学校(教育机构)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评价方案(修订)的通知》(京教督〔2014〕4号)同时废止。
附件:北京市普通中小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督导评价指标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