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怀柔区教育委员会《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遗失补办方法

日期:2022-11-28 13:03    来源:北京市怀柔区教育委员会

  申请表遗失是指申请人的人事档案中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或《教师资格过渡认定申请表》缺失。

  一、受理内容

  持有我区制发的初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如人事档案中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或《教师资格过渡认定申请表》缺失,可申请补办。

  二、提交材料

  (一)<《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遗失情况登记表>2份(样表需下载);

  (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人事档案中无《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证明(由档案存放处开具并加盖公章)

  (五)《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补) 》一式2份 (样表需下载,须为打印件,双面打印 注:附件3: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补)(教育部新版)只有1页)。

  如委托他人办理,另需提交委托书 (样表需下载) 一份。

  三、受理时间与地点

  补发的时间与每年受理教师资格申请时间、地点相同,一年三次。

  四、联系方式

  010-69623205

责任编辑:侯艳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