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全区民政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北京市民政局和怀柔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全面聚焦民政领域不平衡不充分发展问题,全力推进民政事业改革,提升民政服务对象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切实推动怀柔民政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深入推进从严管党治党
1.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将学习贯彻工作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纳入机关党委、各支部、各党小组和干部学习培训计划,采取党组中心组示范学、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学、专家辅导学、支部专题学、党员干部研讨交流学等形式,把党的十九大精神宣贯引向深入。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落实。树立“党建+”理念,积极探索“党建+救助”“党建+治理”“党建+服务”等工作模式,推动党建工作与民政工作有机结合。进一步强化党管意识形态工作的主体责任,引导党员干部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把意识形态工作融入业务工作中,落实到思想上、行动上。
2.抓好党支部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坚持和完善谈心谈话和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不断完善党支部工作记录,实行支部日常工作台账管理。严格执行《区直机关党支部规范化建设试点工作方案》《党支部工作规范》《党支部学习活动年度安排表》《党支部工作手册》等相关文件,按照“B+T+X”体系建立工作台账,打造具有民政系统特色的党建工作。
3.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好干部“五条标准”、市委干部工作“四不要求”,抓住培养、选拔、使用、监管等关键环节,着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民政干部队伍。严格落实公务员平时考核办法,对科级及以下公务员实行每月一纪实、每月一考核,探索研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平时考核办法,加强民政专业技术人员及职业技能人才培养。继续开展“民政为民,民政爱民”主题教育活动,把“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理念转化为服务群众的好作风,用大爱之心、亲民之心做好民政工作。
4.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强化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量身定制”责任清单,逐级全员签订个性化责任书,层层压实责任。继续开展“一月一讲读,一周一警示”活动,加强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和警示谈话,牢固树立新型民政安全观,筑牢不敢腐不想腐的思想防线。持续开展好“为官不为,为官乱为”专项治理工作,坚决查处组织涣散、纪律松弛,阳奉阴违、各行其是等违反组织纪律问题。加强公车使用管理,完善《公车使用管理规定》,杜绝公车私用、私车公养。
二、加强困难群众救助帮扶
5.完善社会救助制度设计。出台实施《怀柔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实施细则》以及《特困人员日常照料费补贴办法》、《特困人员住院护理费补贴办法》等配套文件。修订完善《怀柔区低保规范化管理细则》、《怀柔区最低生活保障和社会救助家庭经济认定办法》《怀柔区临时救助实施办法》等,筑牢民生兜底保障安全网。
6.创新救助管理体制机制。进一步加强区困难群众救助服务指导中心建设,指导镇乡、街道成立困难群众救助服务所,形成协调联动服务工作格局。建立健全“一户一策一档”救助台账。加强社会救助部门协同,统筹救助资源,建立区级困难群众数据库。进一步加强以“因病致贫”为重点的医疗救助工作。加大社会力量参与精准救助力度,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的专业优势,针对困难群众的个性化需求重点开展救助资源链接和个案帮扶工作。
7.提升特困人员救助水平。扩大特困人员医疗报销范围,设立镇乡特困人员救助应急基金,为特困人员提供应急救助保障。提高我区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确保符合集中供养条件且愿意入住机构的对象实现应住尽住。探索利用村内闲置农房为本村分散特困人员提供集中生活照料的“抱团取暖”式照料模式,切实提升特困人员生活质量。发挥照料护理费作用,做好日常服务记录和监督考核,真正实现特困人员基本生活安全有保障、日常和生病期间有人照料。
8.加强儿童福利和保护工作。实施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落实怀柔区《关于加强困境儿童和留守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方案》,完善困境儿童和留守儿童发现、报告、救助机制。启动基层儿童保护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加快推进社区(村)儿童之家建设和儿童督导员队伍建设。完成困境儿童管理系统升级改造,实现与民政部困境儿童信息管理系统并库运行、数据共享。引入京北社会工作事务所精准帮扶80名重点个案。
9.加大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加强流浪乞讨人员的集中救助和日常巡视救助,深入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源头预防工作,建立外出流浪人员档案,利用网格化管理机制摸排本辖区失踪和外出流浪人员情况,及时接收和妥善安置辖区内外出流浪乞讨人员。引入社会组织开展流浪乞讨人员街头外展救助服务,提高救助服务精细化、专业化。做好流浪乞讨人员中精神病人和长期滞留人员的救治安置。通过今日头条等平台发布寻亲公告、采集比对DNA等措施,为滞留人员寻亲,圆回家团圆梦。
10.全面提升残疾人福利水平。落实残疾人福利保障政策,精准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开展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复审工作,加强数据动态核查。探索精神障碍残疾人社区康复服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开展残疾人法律、健康、心理等知识教育培训。
11.强化慈善救助力度。完善区慈善协会组织建设,启动区慈善协会换届,完善慈善协会章程。深入开展“慈善宣传月”等品牌活动,大力宣扬慈善文化,提高社会各界参与慈善事业的热情。深化“低收入农户慈善帮扶基金”建设,引导“社会慈善专项基金”参与脱贫攻坚热情,助推低收入农户增收。加大慈善救助覆盖面,做实助学、助困、助医传统项目,在农村养老、精神疾病等领域探索创新慈善救助项目。
12.做好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引入社会力量参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完成1个综合防灾减为示范街道和4个综合防灾减灾示范社区(村)创建。健全区、镇乡(街道)两级救灾物资储备体系。与相关委办局、各镇乡街、驻军、社会力量资源进行高效整合,形成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整体合力。
三、加快完善养老服务体系
13.完善三级养老服务体系。完善区级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功能,筹备成立怀柔区养老服务行业协会,整合“小蜜蜂”智能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等各类养老服务资源,充分发挥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功能作用。推进应建未建地区养老照料中心建设,完善辐射居家养老10项服务工作标准,组织养老机构(养老照料中心)开展居家养老服务项目。新建30个社区养老服务驿站和农村幸福晚年驿站,制定落实驿站运营补贴政策,推进驿站标准化、规范化、连锁化、品牌化运营。
14.深化农村养老服务改革。全面推进《怀柔区关于开展农村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落实,加强对七方面22项改革任务台账的督查检查。开展“精准帮扶”调查工作,重点针对存在经济困难、失能、失智、失独和高龄状态的福利群体制定“一对一”个性化服务建议方案,满足特殊社会福利群体个性化、多样化的服务需求。继续探索创新以农村幸福晚年驿站为基础的多元化的农村养老服务模式,促进驿站可持续运营,满足农村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进一步加强基层老年协会建设,支持老年协会开展居家养老巡视探访、志愿服务和老年人权益保护工作。通过开发农村公益性岗位,壮大农村养老服务力量。
15.加强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整治工作。推进公办养老机构管理体制改革,启动9家镇乡敬老院改造工程,通过新建、翻建、改扩建、内部装修、设备填充等方式,提升镇乡敬老院硬件条件,实现镇乡敬老院转型升级。继续开展养老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在基础项指标合格率100%的基础上,着力提升项整改。开展养老机构星级评定与复评工作,推进幸福里养老中心、联建老年公寓争创三星级养老机构。强化养老机构安全管理,按要求配备各类消防设施,建立健全和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形成常态化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机制。大力推进养老机构食堂“阳光餐饮”工程建设,着力解决餐具消毒、食品留样、生熟食品未分开制作等方面食品安全隐患。
16.健全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制定和实施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的意见》及北京市实施意见,推进照顾服务政策落地。扩大敬老优待范围,实现养老助残卡60岁以上老年人全覆盖。开展居家养老巡视探访服务,重点保障高龄、独居、失能等特殊困境老年人的精神慰藉和需求对接服务。继续推进经济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改善老年人居家生活品质。推进医养结合,通过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居家高龄、重病、失能老年人提供定期体检、上门巡诊等健康管理服务。
17.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培育养老服务管理人才队伍,对养老机构院长、社区养老服务驿站负责人、养老企业负责人、社会组织负责人等进行培训。培育养老护理人才队伍,开展养老护理人员在职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提升养老护理人员职业技能和照护能力。实施失能老人照护技能培训,提升家庭养老服务能力。加强养老服务队伍管理,规范养老行业从业人员职业行为,打造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守护天使”的社会形象。
18.营造养老孝老敬老的社会氛围。围绕老龄重点工作和任务,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刊、网络、手机等各类媒体的作用,通过开设专栏、专题、专版、专刊、微信公众号,做好各项惠老政策举措解读。开展“敬老月”系列活动,开展“孝星”命名活动,大力挖掘典型,发现孝行,传播孝文化,营造“养老、孝老、敬老”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加强创新城乡社区治理
19.深化街道社区管理体制改革。加强统筹协调,强化监督指导,推进街道地区管理委员会建设、完善街道考核监督评价机制、建立社区工作事项联审制度等。落实“街道吹哨、部门报到”机制建设。贯彻《北京市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结合实际,研究起草区级文件,为全面提升我区社区治理法治化、科学化、精细化水平和组织化程度,实现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20.筹划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深入摸排我区村、居委会建设现状,着手做好选前调研工作,分析预判统一村、居委会换届选举面临的问题及难点,制定工作预案,认真研究相关法律法规,提前谋划政策性指导文件,为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全面铺开做足准备。
21.提升城乡社区建设工作。加强统筹协调,抓好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和全国农村社区治理实验区创建工作,健全完善农村社区治理体制机制,探索实践创新和制度创新。完善“参与型”城乡社区协商体系,规范议事协商程序。健全村务监督机构。改革社区服务中心运营管理体制,健全和完善社区服务政府购买和委托服务等相关政策机制,实现政府购买服务常态化开展。
22.保障和发展社区服务。加强城乡社区志愿服务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健全志愿服务记录和激励政策机制。整合社区志愿服务力量,搭建社区志愿服务专业化培训平台,培育和发挥社区志愿组织在基层治理中的积极作用。推进社区课堂建设,丰富课程设置、彰显社区特色、提高办课质量。推动“一刻钟服务圈”建设。做好96156平台运维,加强社区服务信息化应用。
23.加强和推广社会工作。完善社会工作政策体系,加大政策创制力度,探索建立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农村社会工作服务等保障机制。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加快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结合加强基层民政工作力量等工作需要,扩大大民政领域社会工作专业岗位覆盖范围。做好社会工作人才激励保障工作,开展社会工作领军人才评选,实施“乡土社工”培养计划。
24.加大“三社联动”工作力度。加强城乡社区社会工作室建设,完善社区两委发现社区成员需求、统筹设计服务项目、支持社会组织承接、引导专业社会工作团队参与的工作体系,推动“三社联动”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创新,促进社会工作助力精准救助等“三社联动”项目开展。
五、深化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改革
25.健全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机制。落实《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和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文件精神,建立完善社会组织工作协调机制及联席会议制度。全面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规范社会组织内部治理结构,清理行政机关违规任职情况,理顺社会组织法人地位,逐步实现社会组织自我管理、自主发展。全面推进社区社会组织建设,全力打造1+16+N的社区社会组织发展格局。
26.完善社会组织培育体系。推进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工作的有序开展。指导社会组织完善治理结构,发展内部民主机制,促进信息公开,增强服务能力。创新培育孵化模式,以社会组织孵化基地为平台,探索引入区外专业社会组织,合作开展我区社会组织培育孵化工作。建立社会组织人才培训制度。
27.加强社会组织监督管理。推进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完善社会组织退出机制,严格履行社会组织注销登记程序,对不参加年检、连续年检不合格、不接受管理以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社会组织进行行政处罚。全面启动怀柔区社会组织第二轮评估工作,进一步修订社会组织评估指标体系,完善评估内容。优化社会组织的管理监督机制,将执法检查与随机抽查有机结合,确保对社会组织的有效监管,推动社会组织依法按章程开展活动。
28.加强社会组织形象能力建设。引导社会组织建立健全规范运作、信息公开、公平竞争、奖励惩戒、自律保障等机制,制定和实施行业行为规范、服务标准等行业管理制度,主动公开服务程序或业务规程、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完善社会组织自律建设监督体系,健全以章程为核心的各项内部管理制度,严格控制社会组织评比、达标、表彰等活动,完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运行机制。探索建立社会组织发展合作机制。
29.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充分利用市局社会组织党建管理系统,结合月报、年检、评估等制度,建立社会组织党组织及党员变动报告备案制度。继续强化社会组织党建联席会议机制,加强与区委社会工委协调沟通,确保新成立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有人抓、有人管,促进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两个覆盖”。
六、加强双拥优抚安置工作
30.严格落实优待抚恤政策。及时做好抚恤金、生活补助金、义务兵优待金、烈士褒扬金、“两节”慰问金、护理费等相关标准调整工作,认真落实好农村重点优抚对象供暖补贴、医疗减免等政策,切实改善优抚对象生活质量。推动优抚对象医疗费实行即时结算,提高报销比例。加强烈士纪念设施建设和修缮保护,做好全区烈士纪念日公祭活动。
31.加强退役士兵安置和权益保障。加大新时代安置工作研究,加大转业士官实施政府安置力度,拓宽退役士兵就业渠道,采取职业介绍、就业推荐、专场招聘会等方式,利用央企招聘的平台,为退役士兵提供优质有稳定收入的工作岗位。积极推进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加大特殊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救助力度,做好退役军人思想稳定工作。
32.扎实做好军休服务管理工作。深化军休服务管理体制改革,实现军休服务管理规范化,完成四星级服务管理机构创建工作。全面实行军休干部常态化审定接收制度,确保做到随到随接。积极引进社会服务组织,推进军休服务社会化。进一步提升军休服务管理水平,完善军休干部管理信息系统,为实现军休干部、无军籍职工全面纳入医疗保障体系和基本养老保险体系奠定基础。深化光荣院社会化改革。
33.深入开展双拥共建。按照《怀柔区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四年规划》和《怀柔区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常态化管理责任分工》,全面做好创建中期考核筹备工作,确保实现全国双拥模范城“两连冠”目标。全力服务保障驻怀部队改革建设,做好“助力随军家属就业工程”和军人子女入学工作等服务保障工作,深入开展实事拥军活动,持续打造“救助进军营”、“文化进军营”等拥军品牌,促进军政、军民深度融合发展。发挥驻怀部队知识人才优势,积极参与“文化助民、科技助民、卫生助民、信息助民”活动,助力怀柔经济社会建设。
七、提升社会事务管理水平
34.提高婚登服务管理水平。完成婚姻登记档案即时电子化设备的安装和使用。政府购买服务由有资质的专业社会组织,开展婚姻登记延伸服务,促进区域和谐婚姻家庭建设。配合市局业务部门做好婚姻登记咨询系统智能化建设和京津冀婚姻登记数据共享工作。
35.加大殡葬服务改革力度。做好“清明节”扫墓服务保障,倡导文明低碳绿色的祭扫方式,落实节地生态安葬奖补政策。要深入开展墓地专项整治,全面查处经营性公墓和非法墓地违法行为,积极探索农村公益性墓地建设。严厉打击殡葬行业违法行为,联合工商分局等对殡葬用品销售市场进行监督检查。
36.加强见义勇为权益保障。建立见义勇为人员主动发现机制,及时确认义勇为行为,严格做好见义勇为人员认定。调整见义勇为抚恤金、奖励金、褒扬金等标准,进一步提高见义勇为人员待遇。做好见义勇为伤残人员、牺牲人员家庭和有困难的见义勇为人员的救助帮扶,为他们排忧解难。通过颁发荣誉证书、宣传先进事迹等方式,弘扬见义勇为精神,推动见义勇为事业蓬勃发展。
37.做好征地超转人员服务管理。配合怀柔科学城、北京电影学院、怀柔新城等重点建设项目,主动做好征地超转资金预算、政策宣传以及办理手续等接收安置工作,保障项目顺利推进。搭建超转人员因病因灾致贫救助平台,积极引入慈善资源和专业社工,解决农村征地超转人员实际困难。加强超转资金监管,发挥征地超转综合管理平台作用,实现征地超转人员精准管理服务。
38.推进福利彩票事业健康发展。贯彻落实全国福利彩票工作会精神,进一步规范管理,加强巡视,促进彩票事业健康发展。推进福彩销售站点形象建设,营造优美舒适的购彩环境。加强福利彩票销售培训和营销宣传,努力完成6500万元福利彩票销售任务。
39.优化调整行政区划布局。深化“平安边界”创建工作。开展镇乡级行政区域界线勘测工作,重新修测行政区域界线,确保界线走向,拐点坐标准确无误,与实际地貌一致,形成成果、制定附图。适时启动科学城总体规划范围及辐射周边地区的行政区划布局优化研究和调整的调研论证工作,为优化街乡镇级行政建制和服务保障科学城建设谋篇布局。
八、加强民政自身能力建设
40.推进法治民政建设。开展好“办公会会前讲法”“法律进机关”活动,邀请法律专家组织依法行政法制培训,引导党员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规范行政执法,通过开展执法实战演练,一对一执法教学,组织开展执法培训等活动加强民政执法规范化、信息化建设,通过加大对社会组织、殡葬行业、社会救助、福利机构等领域的检查、处罚、强制力度,逐步树立民政监管权威。对违规领取低保金的,加大追回的力度,促进低保管理工作的公平、公正。
41.加强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落实《怀柔区“十三五”时期民政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推进我区“十个一”、街道乡镇“三个一”建设任务。加快推进儿童福利院及救助站主体施工建设及后期设备填充。全力做好国家4A级婚姻登记机关建设工作。启动怀柔区精神卫生服务中心及护养型养老院项目,做好前期土规手续,加快推进项目立项,打造精神残疾人康复家园。完成五个街道级社区服务中心挂牌工作。
42.提升推进民政标准化水平。加大局标准化领导小组工作统筹力度,进一步梳理民政相关领域国家、地方标准,健全民政标准体系。加大对民政标准的宣传、贯彻力度,加强干部标准化教育培训,不断提高民政标准化意识和能力。做好养老驿站、婚姻登记、防灾减灾救灾等重点领域标准化试点示范与宣传贯彻。鼓励民政系统有关部门、单位制定和完善地方标准,实现标准研制新突破。
43.加大政务公开和宣传力度。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流程,严格执行政务公开领导审批制度,加强依申请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加强民政宣传阵地建设,重点做好《怀柔报—民政之声》专版、怀柔民政信息网、怀柔慈善网以及“怀柔民政”微博、“黎民共享”微信号和“怀柔社区志愿者协会”公众号等媒体建设,构建“一报两网三微”新媒体联动平台。要紧跟民政转型、改革的进展和亮点,加大民政政策、好的经验做法和先进典型的宣传力度,扩大民政影响力。
44.加强民政调查研究。深入开展民政“调查研究月”活动,围绕民政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加强理论研究,加大调研成果转化、展示和宣传力度,发挥调查研究解决问题、辅助决策作用,探索推进民政事业发展的新途径、新方法。重点做好“创新农村社区治理体制机制”市级调研课题。
45.加强民政资金监管。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加强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确保民政资金通过统发平台发放,确保专款专用。严格落实内部审计制度,确保项目合法规范,在阳光下运行。积极推进医疗二次报销电子结算。
46.扎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强化安全管理理念,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安全责任体系,建立民政专项领域应急救援机制,完善消防、防汛等安全应急预案,促进民政系统安全工作科学规范开展。进一步聚焦养老设施、福利机构、殡葬设施、福彩站点、民族企业、宗教场所等行业领域安全监管,持续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清理整治工作,确保民政领域安全无事故。
47.切实做好信访维稳工作。进一步完善信访工作制度,规范信访转办流程,明确信访责任制,实行领导包案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对重要信访案件实行局主管领导包案制度,对来访或有上访苗头的服务对象,包协调、包处理、包解决、包稳定。探索三师一员进信访工作机制,打造民政特色信访工作模式。
48.加强基层民政能力建设。加强基层工作规范化建设,深化“基层民政能力建设年”活动,加强基层民政业务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进一步明确工作标准,规范办事程序,严格按照工作流程办理各项业务。继续通过购买服务, 配备社工等方式,充实基层民政力量,确保基层民政工作有人管、有人干。深入开展基层民政工作人员“大轮训”,提升基层工作人员业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