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怀柔区民政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日期:2025-03-07 10:50    来源:​​北京市怀柔区民政局

                      北京市怀柔区民政局                    

 关于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4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怀柔区民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区关于法治建设的各项工作部署,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任务落实,着力提升民政法治建设工作质效,现将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提升依法行政工作质效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项长期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实。认真学习和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体系、丰富内涵、精髓要义和实践要求,切实把牢民政法治建设的正确方向,立足本部门职能职责谋划推进法治建设工作,认真落实市、区两级关于加强法治建设的工作要求。   

    1.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法治培训重要内容,紧密结合民政领域工作重点深入研究制定各项举措,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民政工作始终,坚持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各项工作

2.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巡查整改、主题教育、党建工作、民政中心业务同安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确保依法治理工作落实落地

3.组织召开依法行政专题会议,认真研究解决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中面临的问题和难点,切实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4.通过组织开展会前学法、专题法治讲座、“一把手讲法治课”等活动,进一步强化本单位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提升民政工作法治化水平。

    (二)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推动解决企业、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持续提升企业、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深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干部作风转变,进一步提升民政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在放权上求实效、在监管上求创新、在服务上求提升。

    1.政务服务效能进一步凸显。深化民政领域“放管服”改革,推进简政放权,严格落实政务服务各项基本制度,为企业群众提供便捷、规范的服务。全力做好创建5A级婚姻登记机关工作,增设“延时服务”“跨省通办”等服务模式,接待群众2万余人次。积极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给“银铃行动”老年志愿者代表的回信精神,成立具有婚姻家庭辅导功能的“五老”工作室,为来访群众提供婚姻家庭辅导516人次,离婚辅导率37%、劝和率36.85%。2024年共办理政务服务事项49056件,其中,行政许可75件、行政给付41160件、行政确认7321件。

    2.社会兜底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建立主动发现机制,依托社会救助工作人员、社区(村)干部、儿童主任、协管员、志愿者等深入基层了解群众家庭状况和需求,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救助。扎实开展“人情保”“关系保”整治等社会救助综合治理工作,新审核确认182户266人,撤销300户478人,实现“应保尽保”“应退进退”。累计为2.4万名城乡特困、低保、残疾人、高龄老人及困境儿童发放资金2.1亿元。

3.民政领域改革进一步深化。将服务保障怀柔科学城建设作为头等大事来抓,全力服务生命科学产业创新研究院等社会组织发展,批准成立了伊泰新能源研究院、生命科学产业创新研究院、平行传感智能研究院等科技类社会组织,为怀柔引入科技人才贡献了社会组织力量。

4.养老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聚焦全区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制定《关于加强“老老人”服务保障的实施方案》和《怀柔区促进居家适老化改造产品消费工作方案》,加强顶层设计、做实布局谋篇,“老有所养”评价指标持续保持全市前列。新建区域养老服务中心2家、农村邻里互助养老服务点31个、养老助餐点12个、家庭照护床位150张。建立养老服务机构负责人例会、养老机构联合安全大检查、养老驿站异常数据惩戒等机制,完成4轮养老机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整改隐患436项,助力养老服务工作健康规范发展。同时,组织实施首届“康宁杯”养老护理员大赛,24名养老护理员取得了五级资格证书,持证人员增长54%,有效提升了养老服务人员的专业性。2024年,北京市区级营商环境监测评价指标中涉及民政部门的养老护理服务水平和社区养老服务两项指标我区均排名全市第一。

    5.服务保障力度进一步增强。一是曾设便民祭祀场所11处,有力保障了传统祭祀节日期间市民祭扫活动安全、文明、有序。二是一步健全完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制,深入开展“夏日送清凉”“寒冬送温暖”专项行动,全年共救助91名流浪乞讨人员。三是进一步加大未成年人保护力度,精准帮扶59名困境儿童,定期巡视72名社会散居儿童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三)完善和严格落实行政决策制度,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持续强化各项措施,全面落实重大决策制度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不断提高决策质量水平,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1.进一步规范决策程序,明确决策主体、范围、流程、法律责任,把民政专项规划、重点工作安排、重点项目以及与民生关系密切的重大事项纳入重大行政决策范围,严格遵守重大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重大决策后评估、结果公开等制度。

2.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相关规定,凡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必须经广泛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等程序,确保文件制定严格遵守法定权限和程序。

3.坚持把依法行政纳入履行职责的全过程,把广泛征求意见作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的重点内容,规范性文件没有经过征求意见程序不进行合法性审查、没有经过合法性审查不能上党组会进行研究。2024年,按照规范性文件制发程序,以民政局名义制定了《怀柔区民政局关于加强养老服务机构重大安全生产风险防范若干措施》。

(四)完成行政执法改革任务,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严格按照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要求扎实推进行政执法工作,高质量完成了全年行政执法任务。2024年,共完成行政检查532件,行政处罚案件5件。A岗人员参与执法率与违法行为纳入检查率均为100%。

1.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扎实推进行政执法工作。突出重点领域,加强专项执法。开展殡葬领域专项执法,对北京市九公山长城纪念林、北京市凤凰山陵园以及怀柔镇、庙城镇的农村集中埋葬点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各2次、对区域内殡葬用品生产经营单位开展专项执法检查2次,共检查殡葬用品销售单位36家。提升监管效能,加强联合执法。会同区公安、市场监管、城管执法等相关部门开展殡葬领域专项联合执法检查3次,联合区市场监管部门对辖区内26家殡葬用品生产经营单位和20家养老机构开展部门联合“双随机”执法检查2批次。

    2.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一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在“怀柔区行政执法信息公示专栏”中主动公示本机关行政执法主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行政执法人员等基本信息,并对我局行政检查结果、行政处罚结果、行政许可决定等动态信息及时更新维护,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二是落实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按照《北京市司法局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行政执法记录设备配备办法>的通知》要求,配备执法记录仪和移动执法终端等执法设备,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形式对行政执法的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全部过程进行记录,并全面系统归档保存,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三是全面推进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规范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程序。对本年度作出的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全部严格执行法制审核和集体讨论等必经程序,对主体、事实、依据、程序等内容进行全面审核并征询法律顾问意见。

    (五)完善和严格落实信访、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社会矛盾预防调处化解制度,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坚持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推动完善信访、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

1.突出源头预防,深入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健全重大决策风险评估机制,完善政务公开制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将预防矛盾纠纷贯穿于重大决策、行政执法等全过程。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积极宣传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在执法过程中加强释法说理,依法从源头化解矛盾纠纷,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2.做好“接诉即办”,坚持主动治理未诉先办。严格落实民政信访工作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接诉即办”工作机制,依法开展信访工作。严格遵守党和国家的各项政策和法律法规,按照《信访条例》和《民政信访工作办法》的要求,依法做好群众来访接待工作。及时总结“接诉即办”成功工作经验,对重大疑难信访事项信息积极开展分析研判,科学制定防控预案,依法开展矛盾纠纷化解工作。

3.推动诉源治理,加强和规范行政应诉工作。健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机制,最大限度从源头化解矛盾纠纷,减少诉讼增量。支持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全面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认真做好答辩举证,及时准确履行生效裁判,做好司法建议、检察建议落实和反馈工作。2024年我局共涉及行政诉讼案件1件(上年度未办结案件),该案一审法院经审理后裁定驳回起诉,二审法院经审理后作出驳回原告上诉并维持一审裁定的终审裁定。

(六)主动接受监督,确保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主动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对行政权力的制约与监督,确保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1.积极发挥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宣传阵地作用,及时发布政务信息、开展互动交流,加强政务舆情监测,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提高政务公开信息化、集约化水平。

2.通过怀柔区政府网站行政执法信息公示专栏依职权主动公示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检查等行政执法信息。

3.制定并严格实施《怀柔区民政局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及情况通报制度》,完善社会监督机制,积极做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我局行政执法方面的投诉、举报办理工作,不断改进执法方式和方法,提升群众满意度。    

   (七)提升国家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全面加强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

    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升国家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

1.以学法为抓手,促进学法用法常态化。以学法用法相关制度为指引,采取持续系统的法律知识学习、丰富扎实的法治实践活动、灵活多样的学法用法方式推进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一是认真落实党委(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会前学法以及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日常学法、年度测法、提职考法等制度,以集中学习和自学自修相结合的形式进一步提升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2024年,全局共有73人参与学法考法、2人参加了提职考法,参学率和考试通过率均为100%。二是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慈善法、居家养老服务条例、养老机构行政检查办法等一系列民政领域新修订的法律法规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会前学法学习内容,进一步增强了学法考法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2024年,共组织开展“一把手讲法治课”1次、会前学法4次。

2.以述法促履职,增强依法行政自觉性。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以“述法”推动领导干部当好表率、依法治理。在领导干部年度考核中结合述职述责述廉同时开展述法工作,通过述法总结工作、接受监督、发现问题、督促整改,确保述法切实反映履职情况、体现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效。同时,在推进述法工作过程中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指导和培训,使每名行政执法人员均明确学法内容、普法责任、执法标准,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

3.紧盯关键少数,提升法治培训针对性。组织领导干部和执法骨干参加市、区各类法治培训,全面提升民政干部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2024年,共组织相关主管领导、执法人员、法治工作人员参加市、区关于行政执法、行政诉讼、行政复议等各类法治培训以及观看行政诉讼庭审视频等活动9次,参与人数80余人次。

    (八)加强法治队伍建设

1.加强法治队伍思想建设。强化对法治队伍的思想政治引领,引导法治工作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建立健全法治工作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学习制度,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武装头脑、指导行动,坚持不懈地抓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民政职业道德教育,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法治意识和责任意识。
    2.规范法治部门机构设置建立法制科作为专职法治机构并落实装备和经费保障,统筹全局行政执法和普法依法治理等相关工作。同时,配备法学专业人员专职从事相关法治工作,进一步提升本部门法治工作专业化水平。

3.配齐配强法制工作力量一是通过组织培训、旁听庭审、案卷评查等活动使法治工作人员不断提高辅助决策、执法管理、服务执法的能力和水平,切实做到懂方针政策、懂法律法规、懂业务知识。二是积极推进公职律师配备工作,2024年已组织1人参加并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待领取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后聘为本单位公职律师。三是积极发挥法律顾问作用,通过聘用政府法律顾问进一步提高依法决策水平,2024年共委托法律顾问审查各类合同120余件、审查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参与案件分析研讨2次。  

    (九)上一年度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认真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开展形式丰富、主题鲜明的普法活动,切实增强民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通过制定《2024年怀柔区民政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明确普法责任、普法重点、普法形式等,合理规划、有序推进我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2024年,通过各类法制宣传活动共计发放宣传册400余册、现场解答群众咨询100余次、展示宣传标语10余条。

1.以“情人节”“5·20”“七夕”等结婚登记高峰日为契机开展民法典主题普法宣传活动。

2.结合清明节、儿童节、重阳节、中华慈善日、中元节等时间节点开展专项普法宣传活动,以多种形式对未成年人保护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慈善法、殡葬管理条例等与民政业务紧密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重点宣传。

3.将行政执法与普法工作结合,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在执法过程中向执法对象普及相关法律法规。

    二、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及原因

(一)对普法措施和方式的创新力度需进一步加强。对部分民政领域法律法规的宣传形式比较单一、内容较为陈旧、覆盖面相对狭窄、亮点不够突出,影响了普法宣传的实效性和针对性。主要原因是对法治宣传教育的创新意识不强,对新媒体和新技术运用不足,宣传形式缺乏创新性和吸引力,难以引起公众的重视和兴趣。

(二)与相关部门间的协同配合联动需进一步强化。在一些涉及多部门的法治工作中沟通协调机制还不够完善、信息共享还不够及时,容易出现工作衔接不畅的问题,进而影响法治政府建设的整体推进效果。

(三)法律顾问参谋助手作用的发挥需进一步改进。由于法律顾问的工作业务大部分放在事后补救上,而不是放在事前防范和事中控制上,导致法律顾问工作往往比较被动和滞后。此外,由于对法律顾问权利与责任的规定或约定不够明确,法律事务咨询有时满足于“走过场”,或只局限于个别的诉讼服务,未能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参谋助手作用。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局党组书记、局长作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主动将其纳入全局重要工作议程,团结带领班子迎难而上、务实担当,切实做到对我局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定期召开党组会议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工作并通过制定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计划和要点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责任分工。各班子成员各负其责,落实“一岗双责”,各科室(中心、站、所)负责各项工作开展,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各科室(中心、站、所)协同抓的工作格局,有力、有序、有效推动了民政法治工作深入开展,圆满完成了全年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

   (一)发挥好在法治建设中的引领示范作用,自觉为全局作表率。充分发挥党组统筹协调作用,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责、开展工作,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各直属单位各内设机构负责人严格依法行政、依规办事。亲自主持召开会议部署法治建设重大工作,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了解法治建设推进情况,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2024年,民政局无新增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件,无一起领导干部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情形发生。

1.发挥党组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把法治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完善领导责任制,确保法治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2.健全完善机关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和会前学法制度,紧密结合民政领域重点工作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会前学法重点内容并贯穿民政工作始终。

3.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讲话精神,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制度,认真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宪法以及民法典、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同时要求党员干部通过自学、参加培训等形式学习与民政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不断提高领导干部职工依法行政工作能力和法治化工作水平。

4.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主题开展“一把手讲法治课”活动,以身作则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模范践行。

    (二)完善和严格落实行政决策制度,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自觉将决策行为置于法治框架内,全面推进行政决策法治化。建立并严格落实局机关内部合法性审查机制,未经合法性审查的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以及重大执法决定不得提交集体讨论,切实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作为重大行政决策必经程序。2024年,共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做出重大行政处罚决定1件,均已按照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执行。

   (三)坚持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加强法治队伍建设。完善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机制,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坚持提高党员干部职工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把“法治观念强不强、法治素养好不好”作为衡量干部德才的重要标准,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把严守党纪、恪守国法的干部用起来。

四、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紧紧围绕中心任务,坚持民政执法与普法并重,全面加强民政执法队伍和法治规范化建设,为我区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一)统筹协调,稳步推进,确保高质量完成各项任务指标   

    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民政法治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亲自过问、亲自部署,有效统筹推进各项措施落地生根。进一步将法治工作与民政业务工作相结合,切实将依法行政贯穿到民政工作全过程,以法治建设赋能民政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全面提升民政工作法治化水平。同时加强分析研究、压实主体责任、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如期完成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目标任务,确保市、区关于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各项考核任务和指标落到实处、取得成效。

   (二)守正创新,聚焦重点,持续加强法治学习与宣传教育。

创新法治宣传教育方式方法,聚焦重点打造民政普法特色。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如微信公众号、短视频等,制作发布通俗易懂、生动有趣的法治宣传作品,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将普法工作与民政重点业务深度融合,在社会事务、社会组织、困难救助、养老服务、儿童福利等各重点领域,向监管和服务对象普及相关法律法规,把法治理念和法治宣传教育贯穿于民政工作全过程,在制度建设、重大决策、监管执法和纠纷化解等工作中进一步强化法治宣传教育。

   (三)突出重点,从严监管,加强部门间联合执法监管力度。严格落实《北京市实施行政处罚程序若干规定》,进一步强化执法责任,完善执法手段,规范执法行为。加强与市场、公安、消防、国土、园林等部门的联动协作,切实加大对殡葬管理、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社会组织等重点领域的执法监管工作力度,加强非现场监管,提升监管效能,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四)明确职责、健全机制,发挥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作用。

    扎实推进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制度,配齐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队伍,由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共同对执法程序、法律适用、证据效力等方面进行把关,将法律风险、程序风险控制在事前,有效提高各项民政业务和执法活动的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明确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权责范围,建立健全相关工作考核机制和奖励机制,使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的工作成果可量化、可考核,充分调动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为法治政府建设发挥积极作用。

特此报告。


责任编辑:孙竹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