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时期,区人力社保局始终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作为重要职责,加强执法检查力度,不断推陈出新,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提升劳动者幸福感。面对“十三五”期间劳动关系工作的不稳定因素和挑战,区人力社保局将进一步完善手段,加强研究,主动破解难题,坚持法治化和规范化,加强队伍建设,全面提高劳动监察执法能力和调解仲裁水平。
加强劳动关系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培训。“十二五”时期,随着法律法规宣传的深入,劳动者维权意识逐步提高,维权渠道更加顺畅。“十三五”期间,要坚持依法行政,深入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提高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法律意识。努力拓展宣传培训对象和形式,运用各种媒体资源,通过各种形式向劳动者、企业经营者、企业劳资员和劳动关系相关从业人员宣传普及法律法规,切实提高用人单位的依法用工意识和劳动者的依法维权意识。
加大劳动监察执法力度。随着产业结构调整和首都功能疏解的推进,劳资关系日渐复杂,将面临诸多不稳定因素。因此,“十三五”时期要将“劳动用工规范一条街工程”引向深入,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和打击力度,有效维护劳动者及企业双方的合法权益,力促区域内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加强劳动监察“两网化”管理,实现网格内企业动态、用工情况监管全覆盖;加大执法力度,做到日常巡视检查、投诉举报查处、专项执法检查、书面审查和劳动用工规范一条街工作有机结合;稳步提高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签订率,实现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权益“双维护”;进一步加强劳动监察执法队伍建设,规范执法程序,提高劳动保障窗口服务和监察执法水平。
加强建筑施工企业工资支付监管。积极落实区级联动机制,健全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长效机制,推行劳动用工备案、农民工信息化实名制、银行代发工资等制度,督促建筑企业建立“工资保证金专用账户”、“劳务费专用账户”、“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强化监管责任,坚决落实好工资无拖欠工作,规范劳动用工,切实保障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
进一步提高调解仲裁水平。推进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力争“十三五”期间完成仲裁院的建设。提高仲裁案件办案的规范化、严谨性,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加强仲裁队伍职业化建设。发挥已建立的劳动关系约谈机制作用,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加强对劳动争议案件调解力度,健全突出矛盾化解机制,依法妥善处理争议。进一步加强稳定劳动关系的机制建设,努力实现区域性调解组织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