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总体部署,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区司法局的有力指导下,结合我局实际情况,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我们以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为目标,构建以科学城为统领的“1+3”融合发展新格局、不断开创怀柔发展新局面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现就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是坚持局党组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按照《北京市行政机关领导干部学法办法》要求组织办公会会前学法4次以上;组织法治讲座2次以上;按照要求参加区内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专题研讨班、法治讲座;制定本单位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以及其他依法行政总结、考核相关材料情况。
二是遵循“宣传与教育相结合,法治政府建设与业务工作相结合”的思路,增强干部职工法治政府建设意识,扎实推进依法治理进程,不断提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和素养。结合局长讲党课契机,对全局的每一名干部不断锤炼党性、锻造品格、改进作风,带头守初心担使命,争做讲政治、重大局,讲学习、重素质,讲担当、重作为,讲团结、重合力,讲廉洁、重自律的优秀人社干部。
三是落实领导班子学法计划方面,完善例会、学习、培训、考核、检查等制度,把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加强法制教育纳入党委会、局务会的重要议事日程,研究安排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持续开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知识大讲堂活动”,每月一讲,进行普法宣传,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法守法,为构建和谐人力社保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2020年来,我局高度重视抓好劳动保障法制宣传和培训工作,将《行政许可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应用列为全局干部职工学法的重要内容,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法,分期分批地对人力社保系统工作人员进行有计划的培训。
四是自《就业促进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实施以来,我局组织参加市劳动保障部门和司法局举办的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等相关的培训的干部达60人;同时我局通过集中组织与日常自学相结合的形式,加强了对劳动保障执法人员法律知识的学习和培训,局自行组织学习400多人次。通过加强学习培训,促使局领导和工作人员了解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及行政诉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基本内容,树立法律权威和法治政府建设的观念,树立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办事的观念,不断提升全体干部职工法治政府建设的履职能力。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是积极落实“放管服”相关工作。针对我局“放管服”改革任务的部署情况、改革成效以及下一步工作安排三个方面工作开展自查。各科室按照市区两级相关文件精神,大力推进我区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和转变政府职能工作,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均取得了一定进展,各项改革任务完成情况良好。
二是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公开本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的名称、设定依据、申请材料、办理时限、审批内容等清单。通过怀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怀柔区政府信息网、政府信息公开系统,公开本部门行政审批事项。主动压缩审批时限、减少审批环节。按照相关规定程序,设定或调整行政审批事项。
三是我局按照市局及区司法局要求,结合我局权力清单和关于推行行政执法岗位目录制度的工作文件要求,认真梳理职责岗位,从新审定业务承办岗和审核决定岗,并参加区司法局组织的岗位执法考试培训。通过绘制业务流程图、填写责任清单,我局不断完善业务工作控制程序,针对每一个步骤进行实例分析,在保证工作流程细化的基础上,尽量做到程序简化、职责明确,并对追缴社会保险费的行刑衔接问题作了明确规定,确保程序的合法性。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一是健全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机制。严格执行我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及备案办法,对我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与审查、公布与备案、备案监督与清理进行规定,明确要求并规范程序。针对今年局采购合同及《怀柔区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相关的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积极与我局聘请律师顾问交流沟通,参与审核行政规范性文件和重大协议,确保了我局颁布的相关制度文件合法性及规范性。针对区政府下发的针对法规草案的意见征求,我局按要求、时限对法规规章草案征求意见进行反馈,共完成征求意见反馈16件次。
二是根据我局自身情况,建立政府法律顾问相应工作机制。我局聘请了徐波律师事务所作为法律顾问,并建立了聘用合同、简历、工作事项、工作量、考核情况以及其他情况的工作档案,并认真落实聘请律师制度,确保应诉工作井然有序。局领导大力支持,相关业务科室及时沟通,及时争取区司法局和市局法制部门的指导和支持,建立疑难案件沟通制度和案件定期分析制度,化解了一些矛盾争议,尽量避免了诉讼风险。我局行政复议及诉讼应诉案件27起。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行政执法人员情况。岗位人员关联率、A岗人员参与执法率100%、处罚职权履行率12.35%、人均检查量82.09户(次)、人均处罚量16.55件、执法交接及时率100%、执法资格考试总体通过率97%。
二是三项制度执行情况。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检查活动中穿着执法服装,佩戴相关标志标识,主动出示执法证件;执法检查活动中,主动出具执法文书,告知当事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2020年行政处罚信息按要求在“信用怀柔”网站公示,共计10件。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统一使用《执法检查记录单》,记录单包含了检查时间、地点、执法人员、执法对象、执法事项等过程性信息;行政执法科室配备执法记录仪10台,对执法检查全过程及调查取证、留置送达等容易引发争议的执法过程进行全记录;对投诉举报案件及时归档保存三年,行政处罚案件长期保存。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对个人处罚金额1000元以上、企业处罚金额3万元以上的行政处罚案件实行法制审核制度。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一是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公开的内容更加充实,根据市、区有关文件规定,在全局进行筛选,对政务公开的范围、政务公开的内容、政务公开的形式、政务公开的制度等作了进一步的明确。公开的时间更加及时,以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为信息公开的主要阵地,把我局信息公开事务向社会公开,方便广大群众对公开事宜提出咨询。通过推行政务公开,监督和制约行政权力的运行,促进廉政勤政建设,促进政务公开制度的进一步完善,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在怀柔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共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0余条,接到信息公开申请3件,已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依法答复程序。宣传了我局工作动态,方便群众了解我局工作和职能,使法治政府建设的管理和服务更加公开、透明、便民。
二是严格按照程序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今年共许可特殊工时企业81家。同时按照新修订《劳动合同法》规定,积极对劳务派遣业务开展行政许可工作,劳务派遣审批82家,其中新增39家、变更信息29家、延续申请24家,注销4家,迁出1家。审批结果均通过怀柔信息网、北京劳动就业保障报等相关媒体进行及时公告。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是把信访工作作为密切联系群众、树立良好形象的重要抓手。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要求,遵循“事要解决”的理念,不断健全信访工作机制,完善信访工作处理流程,促进了信访工作扎实开展。共接待处理来信来访总量为94人次。其中,按照信访原因划分,劳动关系类11人次、劳动工资类65人次、就业管理类1人次、人力资源管理类6人次、养老保险类2人次、工伤保险类3人次、社保经办类4人次、投诉争议类2人次,办结率达到100%。有利地维护了劳动者合法权益和促进了社会稳定。
二是加强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充分发挥劳动关系约谈领导小组的作用,对于涉及10人以上的集体劳动纠纷,由劳动关系约谈领导小组先行找有关用人单位了解具体情况,并讲解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促使纠纷在源头化解。对已成立的14个镇乡、3个街道基层调解组织加强调解业务工作指导,充分发挥基层调解组织调解案件的作用。明确每名仲裁员与基层组织调解对接,充实基层调解组织力量,支持和推动调解组织开展工作。2020年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2207件。截止2020年12月25日,已审结劳动争议案件2191件,结案率99.28%。通过调解方式结案1443件,占审结案件的65.86% 。通过调解和一裁终局总计结案1586件,终结率72.38%。
三是继续开展劳动法律咨询和约谈机制。积极开展日常咨询,解答工资、合同等咨询,和社保政策的基本问询,本着为企业和职工排忧解难、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原则,耐心妥善的解答咨询,合理引导解决途径,避免矛盾的升级和激化。联合仲裁科和劳动监察大队,约谈16家涉及集体劳动人事纠纷的用人单位讲解相关政策,促进用人单位主动依法规范用工关系。通过开展约谈,相关单位主动纠正违法行为,支付拖欠586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等费用610.03万元。
(七)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一是完善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日常学法、年度测法、提职考法制度。年度内组织科级干部提职考法2次,189名机关在职人员按时完成学法考法任务。
二是加强工作人员法治培训。按照《北京市行政机关领导干部学法办法》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北京市怀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学法用法工作方案》,明确学法任务、内容、时间等。年度内组织办公会会前学法4次,组织领导干部参加区内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专题研讨班2次,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与各类法治讲座5次,参与市局组织依法行政培训4次。
三是持续开展执法人员述法交流活动。为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执法水平和办案能力,增强法治思维,我局持续开展执法人员述法活动。我局11名执法人员走上讲台分享自己的办案心得。通过述法交流,进一步深化了执法人员的法治意识,增强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带头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及《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新颁布新修订的法律法规规章,带头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全年开展会前学法4次。听取行政诉讼、行政复议、依法行政等工作汇报,纠正违法、不当的行政行为,尊重并执行生效行政复议决定,努力将行政争议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行政机关内部。在全局开展《宪法》、《民法典》、《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提高领导干部及职工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二)严格执行重大决策程序规定。重大事项、大额资金使用等按规定进行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设立公职律师,发挥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作用,对重大决策听取公职律师、法律顾问的建议和意见。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备案审查工作,建立新制定或者修改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
(三)加强行政执法和督导考核。严格行政执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对行政执法人员开展业务培训3次。对照法治政府建设要求、“七五”普法规划、工作计划,对工作完成情况查摆问题、限期整改、定期考评,党政负责人带头抓好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推进了法治工作明显进步。
三、2020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及原因
2020年度,我局法治建设水平获得了较大提升,但由于普法方式更新缓慢,存在普法宣传形式仍然比较传统的问题。下一步,要将传统形式与现代方式相结合,突出现代宣传方式,要充分利用新媒体的覆盖面和使用率,通过以案释法、文艺作品等人们容易接受的方式,普及法律知识,宣传法治精神。
四、2021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是进一步提高全局干部职工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依法履行职责,严格按法定职权、用法定标准和程序来处理问题,完善和落实各项依法决策制度,全面抓好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和备案制度。
二是深入街道开展专场劳动普法培训,帮助企业事前预防劳动纠纷,提高劳动双方的法律意识,共同创造和谐的劳动用工环境。加强对存在风险企业的提前介入,对企业劳动用工精准服务指导,最大限度维护劳动双方合法权益。
三是要做好劳动保障行政复议人员的培训,建立健全社会保险行政争议处理体制和机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努力降低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败诉率。把行政处罚案卷纳入年度考核,规范处罚案卷,进一步将自查自评规范化、常态化。
四是进一步加大劳动监察力度,落实国家、市有关工资支付等政策规定,对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坚持发现一起、依法处理一起,对不配合、不整改、逃匿隐匿、转移财产等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案件,依法及时移送公安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