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区人力社保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各项目标任务有效落实,奋力推进人力社保事业高质量发展。现将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
一是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研究落实市委、区委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部署要求,抓好抓实法治人社领域改革任务落地,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到法治人社建设的全过程。
二是坚持法治工作与党建工作、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动,局党组书记为全局党员干部讲纪律党课和法治思想课,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别到所在支部开展讲党课活动;局党组会研究通过2024年度普法计划和责任清单;集中或分别听取行政复议诉讼工作汇报;部署、督办延迟退休政策实施后的风险防控等。
三是落实党组会前学法、负责人出庭应诉等制度。党组会前学法学习了《社会保险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社会保险基金行政监督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审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除行政相对人主动撤诉、法院未开庭审理的案件外,我局负责人出庭应诉达到了100%。
四是开展“局长走流程”实践活动,局党组专题研究制定“局(科)长走流程”工作方案,对政策制定、政策落实和经办服务的全流程、各环节进行起底式“复盘”“体检”。全局干部职工“走流程”127次,专门形成了《问题需求清单》和《解决措施清单》,构建了“电话热线+在线答疑+现场咨询”三位一体咨询服务新模式,减少了群众电话咨询等候时间;设置综合窗口15个,实现了关联事项“一窗办”,打造了集灵活就业、退休、身故一次办结的人力社保样板服务。
(二)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提升行政决策水平
一是坚持“三重一大”事项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遵照《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政府“三重一大”决策实施办法》、《怀柔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办法》的规定,严格执行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制度,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
二是落实公职律师制度,选拔任用具有法学背景和法治工作经历的干部作为法制机构负责人,现有外聘法律顾问1家,公职律师3人,法律顾问出具法律意见书5份,审查合同合法性12件,公职律师审查合同合法性139件,为人力社保重大行政决策提供法律支撑,有效化解了法律风险。法制科、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对我局规范性文件修订、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诉讼、行政复议等参与率100%。
三是做好规范性文件审核工作,按照《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及备案办法》要求,严格制发程序,及时开展失效文件清理,确保规范性文件及时更新、动态管理。今年审核新制定规范性文件2件,废止3件。
(三)不断夯实行政执法基础,提升行政执法效能
一是加强法治教育培训。今年,我局组织工作人员参加法院公开庭审旁听2次,组织重要岗位人员30余人到海淀区走访警示教育基地,行政执法专题培训5场次,其他法治讲座3场。组织开展了5批次的青年干部履职论坛,召开了“青菁小组”年轻干部成果展示活动,开展了人社系统业务技能练兵比武活动,通过开展多种方式的法治学习培训,有力提升我区人社干部队伍政治素质、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
二是加强法治队伍建设。我局高度重视法治队伍建设,将通过司法考试、具有法律专业背景、业务能力突出的人员充实到法治队伍中,优化法治工作队伍结构,提升法治队伍整体水平,保障了局执法部门与法治部门工作的有效衔接配合。
三是落实“日常学法、年度测法、提职考法”的学法用法制度,工作人员全部通过年度测法,我局提拔的18名科级干部全部通过了提职考法。
四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对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行政执法信息进行公示。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落实和完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制度,制定办事指南,大力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标准化。同时,坚持法治宣传引导在先、检查整改在后,做到执法关口前置、监管重心前移,让执法既有力度更有温度。
五是健全信访机制,化解信访矛盾,持续推动信访工作提质增效。2024年共接待处理来信来访总量240人次,办结率达到100%,在重点敏感时期,没有产生负面舆论信息。
(四)依法履职,自觉接受人大、政府、法院等部门的监督
2024年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领导到我局调研行政应诉工作情况,我局进行了工作汇报并听取了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法院、人大代表提出的问题和建议。我局一直以来坚定支持人民法院、区政府的诉讼复议工作,配合做好风险化解工作,未发生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的情况。今年未收到法院司法建议书、检察院检察建议书和区政府的行政复议建议书。
(五)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
一是坚持普法与依法履职相结合。制定年度普法计划和责任清单,明确普法重点任务和责任,把普法责任进一步细化、实化。紧密结合国家安全日、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等主题,积极开展《宪法》《民法典》和人力社保领域政策法规的法治宣传教育。在依法履行职责、提供公共服务的过程中答疑解惑,使人民群众及时、准确了解相关政策法规。
二是多形式开展法治宣传。仲裁科开展“阳光仲裁——庭审公开日”、“百名调解员联千企”、“法润百企 护航发展”民营企业劳动法规专题培训、“仲裁机构负责人园区行”等法治宣传活动,信访接待中向当事人举案说法,行政执法中用判决、复议案件释法说理。社保中心原创微电影“小小窗口 暖暖服务”通过人力社保人日常工作的小小缩影,既宣传了政策法规,又体现了“温暖服务 先锋人社”的服务品牌,该作品被评选为区级优秀法治法宣作品报送市级参赛。通过多种形式、方式普及政策法规,提升普法精准度,提高了当事人的接受度。
三是开展“法律十进”和法治培训活动。我局组织工作人员深入社区、乡村、企业、工地等,利用法治讲座、座谈会、现场宣讲等方式向企业经营者管理者、劳动者和群众普法,宣传人力社保领域政策法规37场次。在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中宣讲《民办教育促进法》《北京市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管理办法》,累计举办19期,培训人数1271人。
(六)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 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
一是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基层调解组织、工会、人民调解中心、法律援助多方调解作用。注重调解在解决劳动纠纷中的重要作用,不断推进劳动争议多元化调解组织工作的开展。建立街道、镇乡基层调解中心17家,覆盖率达到100%。为解决新业态矛盾纠纷,在新业态企业建立调解组织2家。2024年,通过多元化解方式,由各类调解员案前调解的案件占到收案总数的23%,提高了案件处理效率,缩短了审限,也起到了引导职工理性维权,和企业正常对话,促进内部协商的效果。
二是强化舆情风险隐患排查和纠纷化解。2024年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中心立案受理各类劳动人事争议案件2156件,案外调解320件,不予受理210件。结案率100 %,调解率74.6%,终结率75.4% ,全年案件平均办结时间36.33天,为劳动者追回工资及各类补偿7800万。对区域内矛盾纠纷隐患每月排查,遇重大节日、重要活动前重点排查,对欠薪、养老待遇核定等可能引发的矛盾隐患,做到快速反应、及时处置,确保将苗头隐患化解在萌芽状态,稳控在基层。
(七)上年度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通过广泛宣传,领导干部对普法工作的重视程度明显提高,能够主动履行普法责任,推动普法工作深入开展。二是建立健全了普法工作长效机制,相关部门工作联动性加强,形成了齐抓共管、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三是创新宣传形式,充分发挥新媒体平台作用,增强普法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四是加强沟通合作,建立问题数据台账,对涉及多部门数据线索明确各部门职责和牵头责任科室,业务推进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定期召开协调。
二、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及原因
(一)对法治政府建设的认识有待进一步提升
部分工作人员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等认识不足,推动法治人社工作力度不够。下一步将加强工作人员学法制度,联系工作实际,增强学法用法实效。
(二)行政执法能力不能完全适应工作需要
随着用工形式的多样化、劳动关系的复杂化,人力社保领域行政执法工作任务艰巨繁重,行政执法呈现出了力量不足、能力不足特点,我局将持续调整行政执法队伍,优化行政执法力量,切实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不断提高人力社保工作法治化水平。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持续加强理论学习,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国共产党章程》《宪法》《民法典》《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融入中心组学习内容;严格对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要求,切实履职尽责,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解决、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
(二)严格落实“一岗双责”
通过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活动,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认识和责任意识,切实增强履行“一岗双责”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加强对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三)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严格落实重大决策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规范开展廉政谈话、谈心谈话等工作。领导班子专题研究2024年人社工作要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全局中心工作抓紧抓实。主动接受人大法律监督、自觉接受司法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
四、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推进政务服务效能,强化劳动矛盾纠纷预防化解
持续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及时发布人社领域政策文件、便民服务信息等,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加强服务型政府建设,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扩充基层劳动关系站点和企业、行业劳动争议调解等组织数量,筑牢预防化解矛盾的第一道防线。同时加强调解仲裁队伍建设,提升调解仲裁效能,确保劳动人事争议得到及时、公正的处理。
(二)紧抓常态学法,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
领导干部要做学规学法的模范,深入推进工作人员学法提质提效,切实增强运用法治思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能力。强化“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持续推进以案释法工作,定期发布人社领域法律法规和政策解读,提高宣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增强群众的法治观念。
(三)持续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
强化对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有效提升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和水平,加强行政执法内部监督机制,完善行政执法管理长效考核机制,增强行政执法人员学法守法意识,促进行政执法行为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