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初以来,怀柔区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围绕科学城统领“1+3”融合发展需要,聚焦增进民生福祉,全力稳就业、保民生,全区就业工作取得了新成效。现将怀柔区就业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重点任务指标完成情况
截至6月底,我区城镇登记失业率3.8%,控制在警戒线4%以下;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率44.64%,距完成市级指标63%尚差18.36个百分点;新增农村劳动力就业参保1696人,完成市级指标2100人的80.76%;促进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就业1035人,完成市级指标1900人的54.47%。从指标完成进度来看,各项指标进展顺利,达成了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的预期目标。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助企稳岗,积极落实就业优惠政策
年初以来,共为4357家次用人单位招用的8954人次劳动力申请市级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约1.32亿元;共为1050家次用人单位招用的1428人次劳动力申请区级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656.12万元。
(二)访企拓岗,持续加强就业公共服务
一是线下服务促就业效果显著,15场现场招聘会发布岗位需求9047个,初步达成就业意向1542人次;联合区总工会、区残联、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镇乡街道等部门举办17场主题现场招聘洽谈会,帮助1926名退役军人、残疾人达成就业意向。二是丰富线上就业服务内容,依托“怀柔人力资源”微官网等网络渠道帮助劳动者足不出户求职就业,协助企业高效招聘用工;1.5万余人次关注浏览“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服务月”等12场网络专场招聘活动;利用互联网直播和抖音视频热度,加大与新媒体平台联动,3场直播带岗活动吸引“粉丝”3400人。
(三)提技赋能,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
坚持培训服务就业原则,制定《怀柔区2024年度城乡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意见》。紧紧围绕怀柔科学城建设、“国际会都乡村振兴示范带”等区域重大项目,结合个人培训需求,先后在雁栖镇、杨宋镇等开展民俗旅游、烘焙工等技能培训,培训城乡劳动力1121人。
(四)引才回巢,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
一是实现“企业岗位需求台账”“毕业生实名制台账”两个台账精准匹配。深入挖掘区内企业毕业生就业岗位,专人实时进行供需筛选,截至目前,已为北京机科国创轻量化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等18家企业及科研院所推荐毕业生近300人次。二是进一步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依托市局“北京市毕业生就业服务平台”召开3场怀柔区毕业生就业服务月网络专场招聘会,共有37家单位发布岗位400个,组织本区企业赴北京科技大学等高校参加“三城一区”毕业生专场招聘会和春季线下校园招聘活动,共有42家单位携535个岗位参会,累计收到简历786份,初步达成就业意向362人次。
(五)兜牢底线,强化就业困难群体托底安置
一是统筹用好公益性岗位,截至目前,17家社会公益性就业组织新安置人员349人,累计安置4437人,其中农村劳动力2990人。二是依托残疾人帮扶性就业基地,利用第三方人力资源机构资源优势,在各镇乡、社区(村)开发护林员、安全巡查员、垃圾分类员及卫生保洁员等残疾人公益性岗位,组织公益岗招聘签约会16场,安置残疾人就业1521人。实现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六)保驾护航,切实加强劳动者权益保障
通过开展日常巡查、随机抽查、投诉举报查处等多种方式对我区各类用人单位劳动用工情况进行执法检查,依法查处无故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行为,截至目前,协调及立案查处各类涉嫌欠薪案件120件,追发2062人工资4013.26万元。建立健全源头预防、动态监管、失信惩戒相结合的制度保障体系,截至目前,全区在建工程项目维权信息公示制度、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总包代发工资、实名制管理、分账管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7项制度覆盖率均达100%。
三、下半年重点工作
(一)研究制定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实施意见。在进一步落实现行促进就业优惠政策的基础上,积极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十四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精神,深入镇乡、企业进行走访调研,结合我区功能定位,研究制定我区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实施意见。
(二)进一步充实基层公共就业服务。整合各方资源,打造满足群众多样化就业需求的“家门口”服务机制;补齐零工市场短板,增强公共就业服务均衡性、可及性;聚焦重点群体需求,做实“一对一”就业帮扶机制,提升公共服务标准化、精细化水平。坚持数字化赋能,加快区级信息化平台建设,推动部门间数据共享。
(三)建强服务队伍。以政府公信力背书,盘活闲置资源,激发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活力,引入和培育龙头企业开展数据归集分析、一站式人力资源服务,实现行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和区域公共就业服务向多元化升级的双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加大社会组织培育,调动各方力量参与就业公共服务。加大对基层就业服务力量的保障力度,研究制定奖惩措施,提高岗前培训和在职培训质量,打造一支能力强、有温度的“就业服务专员”队伍。
(四)做好各级政府托底安置工作。对通过市场竞争仍无法实现就业的城乡劳动力,加大政府就业帮扶力度;各级财政出资的各类编外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积极履行国有企业社会责任,对于环卫工人等适宜农村劳动力从事的岗位,预留一定比例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指导小微企业合理设置岗位条件,促进大龄低技能劳动者就地就近就业;积极开发公益性岗位资源,托底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就业。
(五)抓牢劳动权益保护工作。加大普法力度,紧抓新业态等重点领域风险隐患,坚持严格市场监管和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切实为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提供坚强保障,努力使广大劳动者实现体面劳动、全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