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永合精厉企业服务有限公司:
赵雨薇与你(单位)劳动争议案件(京怀劳人仲字〔2025〕第993号),本委受理后,依法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现已审结。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单位)送达,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的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京怀劳人仲字〔2025〕第993号裁决书。裁决:一、确认北京永合精厉企业服务有限公司和赵雨薇在2024年4月8日至2024年11月30日期间存在劳动关系;二、北京永合精厉企业服务有限公司于本裁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支付赵雨薇2024年5月8日至2024年6月2日未签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2891.95元;三、北京永合精厉企业服务有限公司于本裁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支付赵雨薇2024年4月8日至2024年11月30日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3700元;四、驳回赵雨薇其他申请请求。请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委领取裁决书,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可自本裁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不起诉,本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本委地址:北京市怀柔区开放路86号。
特此公告。
北京市怀柔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5年8月18日
责任编辑:郑百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