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依林世家商贸有限公司:
赵嘉伟、李俊鹏与你(单位)劳动争议案件(京怀劳人仲字〔2025〕第1605-1606号),本委受理后,依法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现已审结。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单位)送达,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的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京怀劳人仲字〔2025〕第1605-1606号裁决书。裁决:一、北京依林世家商贸有限公司于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五日内支付赵嘉伟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7月1日工资差额12094元;二、北京依林世家商贸有限公司于本裁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支付赵嘉伟2024年10月5日至2025年7月1日未签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61471.26元;三、北京依林世家商贸有限公司于本裁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支付赵嘉伟2024年9月5日至2025年7月1日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7000元;四、北京依林世家商贸有限公司于本裁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支付赵嘉伟2024年9月5日至2025年7月1日休息日加班工资27356.32元;五、北京依林世家商贸有限公司于本裁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支付赵嘉伟2024年9月5日至2025年7月1日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5893.10元;六、驳回赵嘉伟其他申请请求;一、确认李俊鹏与北京依林世家商贸有限公司在2024年10月17日至2025年1月11日期间存在劳动关系;二、北京依林世家商贸有限公司于本裁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支付李俊鹏2024年12月1日至2025年1月11日工资差额6774.19元;三、北京依林世家商贸有限公司于本裁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支付李俊鹏2024年11月17日至2025年1月11日未签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9032.26元;四、北京依林世家商贸有限公司于本裁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李俊鹏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5000元;五、北京依林世家商贸有限公司于本裁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支付李俊鹏2024年10月17日至2025年1月11日休息日加班工资5747.13元;六、北京依林世家商贸有限公司于本裁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支付李俊鹏2024年10月17日至2025年1月11日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459.77元;七、驳回李俊鹏其他申请请求。请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委领取裁决书,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可自本裁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不起诉,本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本委地址:北京市怀柔区开放路86号。
特此公告。
北京市怀柔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