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推行《北京市家具买卖合同》和《北京市家居定作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

日期:2017-12-29 18:50    来源:怀柔区市场监管局

京工商发〔2017〕59号

  各区分局、专业分局,市局机关各处室、稽查总队,各事业单位,各协会、学会: 

  为更好维护家居市场消费者合法权益,规范交易行为,依据有关法律和行业标准,市局对《北京市家具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做出了修订,同时制定了《北京市家居定作合同》示范文本。现就两个示范文本推行中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示范文本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家具买卖和家居定作行为。 

  二、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推行示范文本的重要意义,积极宣传并引导当事人使用规范的合同文本签约,提高其诚信履约意识,减少交易纠纷。 

  三、示范文本自2018年1月1日起正式推行使用。《北京市家具买卖合同》(BF—2009—0103)同时废止。当事人使用示范文本,可登录“市工商局”网站(www.baic.gov.cn)、“首都之窗”网站(www.beijing.gov.cn)下载电子版。 

  四、示范文本推行使用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向市局反馈。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7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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