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怀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撤销虚假登记(备案)文书送达公告

日期:2026-06-03 13:06    来源:北京市怀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北京市怀柔区知识产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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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局于2026年6月1日依法对你(单位)作出撤销虚假登记(备案)听证告知书,因你采取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本局决定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撤销虚假登记听证告知书,内容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二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五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本局拟撤销你单位于2010年5月21日取得的股东(程子楠)登记、监事备案。

请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局领取撤销虚假登记(备案)听证告知书,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以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五十七条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申辩。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未行使陈述、申辩权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联系人:兰婧  申延龙 联系电话: 010-69621367 

        联系地址: 北京市怀柔区南马道4号            


北京市怀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6月1日


责任编辑:企业信用建设与管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