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嘉茂鸿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本局于2026年10月14日对你单位作出撤销决定,内容为:撤销北京嘉茂鸿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2017年9月8日取得的变更登记。因通过你单位住所无法与你单位取得联系,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及邮寄送达,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北京市怀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撤销登记(备案)决定书》。
自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请你单位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前往北京市怀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桥梓镇所(地址:北京市怀柔区桥梓镇前桥梓村980号)领取《北京市怀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撤销登记(备案)决定书》
特此公告。
联系人:付书雅、李德龙;联系电话:010-69676709
联系地址:北京市怀柔区桥梓镇前桥梓村980号
责任编辑:桥梓镇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