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英顺华贵商贸有限公司:
本局于2026年10月14日依法对你(单位)作出撤销登记(备案)决定书,因你采取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本局决定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撤销登记(备案)决定书,内容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二款的规定,本局决定撤销北京英顺华贵商贸有限公司2014年4月3日取得的法定代表人、股东(江国锋)、执行董事、经理登记。
请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局领取撤销登记(备案)决定书,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如对撤销登记(备案)决定书持有异议,可以自收到撤销登记(备案)决定书后六十日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向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收到本通知书后六个月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直接向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人:兰婧 申延龙 联系电话: 010-69621367
联系地址: 北京市怀柔区南马道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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