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柔区司法局2020年司法行政系统工作计划

日期:2020-03-03 14:35    来源:北京市怀柔区司法局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突破怀柔科学城建设、推动区域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一年,做好各项司法行政工作意义重大。今年,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重要讲话精神和有关政法工作的重要论述,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以防控新冠肺炎疫情为当前首要任务,以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全区社会稳定为第一职责,牢牢把握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法工作体系总要求,以统筹推进全局性、战略性、基础性工作为立足点,扎实推进司法行政事业创新发展,为建设以怀柔科学城为统领的“1+3”融合发展新格局提供优质的法治环境和法治保障。

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全力做好疫情防控法治保障工作

1.加强疫情防控合法性审查和行政执法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关于依法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意见>的措施》,加强疫情防控相关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强化决策实施过程中的法律风险研判,及时研提法治建议,切实提高疫情防控法治化水平。

2.强化疫情防控法律服务保障。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统筹公共法律服务资源作用,开展复工复产公共法律服务“助企惠民春季行动”。准确把握现阶段公共法律服务特点,统筹、整合我区法律服务资源,针对不同主体、不同阶段、不同性质、不同类型的法律服务需求,开展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公证等法律服务,促进“实体平台、网络平台、热线平台”深度融合发力,不断拓展服务范围,提高服务质量和效果。组建中小微企业律师服务团,开通中小微企业法律咨询热线服务,实时为中小微企业提供咨询、代理、法治体检等多种形式的法律服务。及时化解由疫情引起的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3.加大疫情防控法治宣传力度。组织开展疫情防控专项法治宣传活动,全面宣传《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积极宣传疫情防控相关政策,系统宣传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响应、单位和个人权利义务、违法涉罪追责等与疫情防控有关的权威法律解读,促进疫情防控工作依法科学有序开展。

4.做好全系统疫情防控工作。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成立本系统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选派工作骨干下沉一线,做好专班工作和村居疫情防控工作。压实“四方”责任,紧盯“四个重点”,落实落细各项防控措施,确保“零感染”。加强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律师、公证人员等法律服务行业从业人员的规范引导,严格执行健康自测、行程信息、健康状况报告制度,做好抗击疫情的物资保障工作。

二、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努力打造“四化”司法行政队伍

5.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党组成员、班子成员带头学,通过集体学习研讨、成果交流、专题党课等多种形式,做到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发挥关键少数的“头雁”效应。制定分层次学习活动安排,引导党员干部结合岗位职责和重点工作,进行针对性的学习研究,明确方向思路,确保学习成果转化为实践工作成效。

6.全力推进党的建设。“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加强司法行政系统党的建设的永恒课题,总结运用好第二批主题教育的有效做法,确保全体干部始终牢记“两个不能变”。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持续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突出抓好律师、公证等行业的党建工作。要加强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和监督管理,抓好“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引导党员干部牢记树立党员意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7.不断推动党风廉政建设。深入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制定并动态调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年度安排和责任清单,抓好全面从严治党(党建)考核反馈问题整改、巡查反馈问题整改等工作。定期开展重点检查、专项抽查,强化跟踪问效,推动主体责任、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落地生根。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普遍开展谈心谈话,努力营造全系统风清气正、廉洁从政的氛围。

8.着力加强干部队伍四化建设。聚焦新时期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加快推进司法行政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要注重培养全系统干部有效防控风险的能力、运用法律政策的能力、适应和运用新媒体的能力,进一步提升全体干部的法治素养。要加大对干部的关心关爱力度,通过购买服务等形式为干部职工提供可及的心理健康服务,严格规范用好职务职级并行政策,健全完善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做好干部培育、选拔、管理、使用工作。

9.努力夯实基层基础建设。深入开展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努力将司法所打造成为基层法治建设的基础平台和基层公共法律服务的一线平台。做好对外宣传工作,运用好各种媒体平台,讲好司法行政故事,宣传司法行政职能。加强舆论风险防控和舆论引导,传播司法行政正能量。严格执行各项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开展档案管理、交通安全知识、消防知识、保密知识等培训,提高全系统工作人员的风险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三、高站位谋划,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区

10.全面推进依法治区。发挥区委依法治区办参谋助手作用,继续履行好区委依法治区办职责,完善组织架构和工作制度,做好重要文件出台、重要会议召开、重要活动举办、重点工作推进的服务保障工作。按照《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履行好督促检查职责,确保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决策部署落到实处。根据中央、市委和区委的统一部署,组织开展法治督察。

11.统筹法治政府建设。履行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组织召开第一次会议,研究编制《怀柔区“十四五”时期法治政府建设行动计划》,拟定《怀柔区2020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2020年区政府依法行政考核指标职责分工》。组织开展市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组织好区政府常务会会前学法、领导干部专题法治讲座和依法行政研讨班,进一步完善国家工作人员日常学法年度测法制度,推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旁听行政诉讼案件庭审制度,着力提升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依法履职水平和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动工作、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的能力。

12.着力加强执法监督。强化对各行政执法机关重大行政执法行为的现场监督,利用督办、通报、抽查、现场监督、案卷抽验评查等手段,及时发现并坚决纠正各类不规范执法行为。对各镇乡、街道“三项制度”落实情况进行评估总结,抓好整改落实。按照《北京市街道办事处条例》要求,加强对街道办事处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指导。优化绩效考核方案,加强与执法机关、监察机关和检察机关的沟通协调,推进案件平台移送,监督“两法衔接”工作,坚决纠正行政执法机关有案不移、以罚代刑。

13.积极推动执法改革。落实向镇乡街道下放部分行政执法职权,稳妥推进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加强与区编办协调配合,明确机构改革后相关部门的职权边界,做好机构改革执法工作衔接和后续完善工作。按照全市统一部署,规范执法队伍服装和执法证件管理。做好行政执法信息服务平台管理,督促各执法机关及时维护基础数据,录入行政处罚、行政检查、“两法”衔接等信息。

14.充分发挥法治参谋助手作用修改完善《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的意见》(怀政办发〔2012〕10号)。做好以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重大合同、区政府常务会议题、领导批办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监督制度,及时完成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

15.提升复议和应诉工作水平。畅通行政复议渠道,依法及时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严把行政复议关口,规范行政复议审理,对事实争议较大、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实地调查核实证据,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及时纠正行政违法行为,有效化解违法行政风险。加强对各行政机关复议和应诉的指导监督,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和个案指导。依法履行行政应诉职责,指导有关单位认真做好答辩举证,进一步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加强对全区政府法律顾问的指导与考核,规范档案管理,促进职能发挥。

四、高质量推进,精准满足群众法律需求

16.深化普法依法治理。组织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深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探索建立普法效果评估体系,推动形成高效运行的长效工作机制。充分利用融媒体优势,实现共建共享共融的普法模式。协调指导各职能部门、镇乡街道开展《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法治宣传活动。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开展法治宣传,加强法治宣传产品供给,建设高水平法治宣传阵地,切实提升群众的获得感。扎实做好“七五”普法规划总结评审工作,启动“八五”普法规划编制工作。

17.优化公共法律服务措施。发挥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的统筹协调作用,实现服务数据的预警提示功能。完善上门服务、延时服务、快速服务、全过程服务等便民举措,服务过程中要注重当事人隐私权保护及咨询人心理疏导。改进驻公检法法律援助工作站运转机制,值班律师统一在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坐班,应公、检、法需求及时“出诊”。加强与劳动监察部门合作,对企业定期进行劳动合同“体检”。做好农民工、妇女、未成年人、残疾人、老年人、军人军属的专项维权工作。推行公证员分片包所受理公证事项制度,推动免费遗嘱、小额继承公证等民生公益类公证事项办证量增长。综合运用“线上+线下”媒体平台,大力宣传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典型案例和工作成果,切实提高群众知晓度和满意度。

18.加强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制定《怀柔区“十四五”时期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行动计划》,编制《怀柔区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任务清单》,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严格落实村居公益法律服务考核方案,坚持季度村居巡查和案例通报制度,各司法所要做好活动计划、活动统计表的按月上报和律师电子签到工作。着力提高北京市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协同调度平台上线率、满意率,明确值班律师运用协同调度平台提供公共法律服务制度,持续加强服务窗口规范化建设。加强律师行业重点问题专项整治,做好律师行业教育引导和监督管理。加强法律援助案件监管,推进已结法律援助案件回访和区内同行评估工作,提高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继续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

19.激发法律服务行业活力。梳理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实现一网通办,逐步推进网办深度,提高法律服务行业行政许可效率。指导区律师协会发挥自我服务与自我管理的作用。积极利用律师培训基地资源,灵活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律师行业的法律业务素质、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等方面培训。组织律所主任到市精品所参观学习,积极探索符合我区实际的律所发展新模式。

五、高标准实施,努力维护区域和谐稳定

20.积极做好围绕大局法律保障工作。聚焦服务保障区域经济社会健康稳定发展这一主线,主动置身以科学城为统领的“1+3”融合发展大局来研究、谋划、部署自身工作,深入实施《怀柔区司法局深化法律服务保障科学城建设实施方案》,坚持完善为科学城入驻企业免费提供法律咨询、合同审查等法律服务制度。对接国际会都扩容提升、影视产业聚集发展、全国文明城区创建、浅山区违法建设拆除和人居环境整治等重点中心工作,细化完善法治服务保障措施,确保各项重点工作、决策项目顺利推进、稳步实施。

21.依法开展社区矫正。深入学习贯彻《社区矫正法》,开展分层次、多形式的学习研讨、交流培训活动,切实转换社区矫正工作者的执法理念,适应执法方式要求的变化。做好新法实施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社区矫正法》正式实施与现行社区矫正制度无缝衔接。扎实开展社区矫正对象教育管控,推动区内社区矫正对象居住地管理,协调相关部门做好解除社区矫正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加强与区法院、区检察院、公安分局的沟通协调,做好法律文书移交和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加强心理咨询辅导,对刑期较长的社区矫正对象进行跟踪心理记录。

22.扎实推进人民调解。出台《怀柔区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完善管理制度,强化工作保障,优化人员结构,提升人民调解卷宗制作规范化水平。加强与法院沟通交流,提高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率。开展精准性培训,对区、镇两级人民调解员队伍进行分级分类培训,努力建设一支具有专业法治素养的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推动社会矛盾纠纷的源头治理。

23.抓实法律服务监管。“双随机、一公开”为着力点,加强对律师、公证、法律服务行业的执法检查,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完善投诉案件受理查处制度,发现违法线索及时立案处罚。坚持与公安、检察院、法院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沟通情况,促进律师行业权益保障与违法惩戒。严肃整治律师行业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打击“虚假诉讼、代理不尽职、私自收费”等问题,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指导公证处规范内部管理制度,开展公证案卷自查、互查、抽查和评比,着力提升公证质量。组织公证处开展“守初心、有操守、知敬畏、讲担当”以案为鉴、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活动,明确“公证姓公”,筑牢“公证为民”的执业理念。


责任编辑:韩聪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