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7月29日在北京市怀柔区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上)
怀柔区审计局局长 王 戈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现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2024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情况,请予审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北京市审计条例》规定,按照区委工作部署,对怀柔区2024年度区级和3个镇乡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情况
从审计情况看,2024年度财政预算收支平衡,区级决算草案编制总体符合预算法要求。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编制不规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不细化。2024年,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金额890.55万元,未细化至具体实施单位、未明确资金使用方向,国有资金导向作用未能有效发挥。
(二)部分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不严格。一是下达不及时,68项转移支出资金69725.33万元,未按规定在30日内下达。二是资金使用效率低,62项上级转移支付资金21337万元,超过9个月未形成实际支出。
(三)地方政府债务监管不到位。2022年至2024年,环卫公司将怀柔区再生资源分拣中心项目专项债资金15710.2万元,自监管账户转至该项目受托人怀胜公司的2个非监管账户,由怀胜公司代管理。怀胜公司未经监管账户直接支付资金给承建方,环卫公司未按规定报主管部门区城市管理委审核,15710.2万元专项债资金脱离监管。
(四)预算绩效管理仍需加强。一是事前绩效评估结果应用不及时。区财政局2024年度预算项目事前绩效评估结果出具晚于预算决策阶段,6个项目未将事前绩效评估结果作为年初预算决策参考依据,未核减资金225.36万元。二是未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开展绩效评价。2024年,怀柔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共2个,金额939.55万元,均未开展绩效评价。
(五)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不健全。2024年2月9日,《怀柔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和《怀柔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对外有偿使用管理办法》废止,怀柔区国有资产管理执行市级文件规定。截至2025年4月,区财政局未制定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办法,未建立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管理具体的实施细则。
二、区级部门及镇乡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情况
对区教委、区卫生健康委、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务局、泉河街道5个部门及所属的4个二级预算单位,雁栖镇、桥梓镇、长哨营满族乡3个镇乡开展现场重点审计,并延伸审计36个二级预算单位。从审计情况看,相关单位预决算编制与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较好。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决算编制不完整、不准确问题仍然存在。部分单位对零基预算、全口径预算管理等把握不精准,预决算编制水平尚需提升。一是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区教委、区卫生健康委部分工程或服务采购项目,区农业农村局、泉河街道、桥梓镇部分办公用品购买及公务用车维修等支出均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二是未编制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区教委、区卫生健康委、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务局4家单位,检测经费、咨询服务费、检查服务费等支出未编制政府购买服务预算。三是区卫生健康委、区农业农村局部分非税收入未列入预算。四是决算编报部分事项不准确,区教委、区农业农村局决算报表数据与实际支出不符,区水务局、泉河街道、桥梓镇决算表少计收支。
(二)项目管理有待加强。部分单位对项目管控不严,对招投标、项目验收、资金使用、合同执行等方面缺乏监管。一是区卫生健康委、雁栖镇、桥梓镇个别项目未按规定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二是区农业农村局光伏发电项目、区水务局高效节水器具推广项目验收不严格,区教委培训费用、长哨营满族乡集体林场管护费用支出不规范。三是区教委及3个二级预算单位因前期论证不充分,个别项目推进缓慢,绩效目标未实现;区农业农村局中央及市级转移支付项目预算执行率低;长哨营满族乡26个项目预算支出率低。四是雁栖镇、桥梓镇、长哨营满族乡下辖行政村结转结余资金未及时上缴财政。五是泉河街道、区农业农村局等4家单位未按项目进度或合同约定付款;区教委2家二级预算单位未及时退还项目质保金。
(三)预算绩效管理不完善。部分单位全面预算绩效管理落实不够有力,绩效目标设定、绩效运行监控等环节存在问题。一是区教委、区农业农村局绩效管理制度不健全。二是11家单位77个项目存在绩效目标设置不合理、绩效目标未同步调整等问题。三是区教委、区卫生健康委的项目绩效监控管理工作开展不及时、不全面。
(四)过紧日子要求落实不到位。部分单位对习惯过紧日子要求认识不到位,预算刚性约束力不强。一是区教委7家二级预算单位采购或调拨的便携式计算机、教学用品闲置,区卫健委2家二级预算单位医疗器械等用品闲置,区农业农村局、桥梓镇办公用房、办公设备闲置,财政资金未发挥效益。二是公务用车利用不合理,区教委个别二级预算单位在公务用车可保障单位人员用车需求的情况下,仍租用社会车辆开展公务活动;区水务局与所属事业单位互相借用车辆。三是区农业农村局、泉河街道、桥梓镇,未按规定执行政府采购。
(五)固定资产和财务管理不规范。部分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财务管理等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善或执行不到位,存在固定资产账实不符、账务处理不合规、往来款长期挂账未清理等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提高预算编制科学性,强化预算刚性约束。实施零基预算管理,执行全口径预算制度。严格按照批复的预算执行,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要求。
(二)落实全面预算绩效管理,发挥绩效评价作用。完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及时更新相关制度。强化全过程绩效管理工作,推动预算安排与绩效管理有效衔接。
(三)严格专项资金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实施,加强重点民生资金使用监管,及时分解下达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严格按照项目进度拨付资金。
(四)实施项目全过程管理,防范化解风险隐患。加大政府专项债资金监管,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健全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强化国有资产管理。
(五)压实各方整改责任,深化审计成果运用。压紧压实被审计单位主体责任、主管部门监督管理责任、审计部门督促检查责任,坚持标本兼治,坚决彻底抓好整改落实。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为“十五五”良好开局打牢基础的关键之年。审计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自觉接受区人大的指导和监督,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以有力有效的审计监督为聚力突破科学城统领“1+3”融合发展提供坚实的保障。
以上报告,提请区人大常委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