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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柔区2023年度区级部门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结果

日期:2024-10-30 13:00    来源:北京市怀柔区审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区审计局自2024年2月至4月,对怀柔区本级、区城市管理委等4个一级预算单位及区教委等所属2个二级预算单位2023年度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开展了现场审计,并延伸审计了相关单位。审计重点关注了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管理、上级转移支付资金管理、预算绩效管理和落实过“紧日子”要求等方面。区审计局依托国库集中支付数据、决算数据、财务账套等对全区53个一级预算单位实行数据分析,做好常态化“经济体检”。

  一、基本情况

  2023年,53个一级预算单位上年结转结余22.25亿元,全年预算收入50.61亿元,支出66.16亿元,年末结余6.7亿元。结合我区实际,建立了2023年综合分析评价指标体系,确定了基本支出预算执行、压缩行政运行成本、项目支出预算执行、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存量资金共6个一级指标、44个二级指标。区审计局采集了2023年度53个一级预算单位近120万条数据,通过关联对比分析,得出评价意见。从数据分析情况看,53个一级预算单位年度预算执行中,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全部项目预算执行率为90.4%,执行率比上年提高25个百分点。国库集中支付落实情况良好,现金支付总量保持较低水平,占国库集中支付总额的比重不足万分之一;项目资金脱离财政监管风险控制在较低水平,当年向本单位划款的项目支出占全部项目支出的0.5%,所占比重与上年基本持平。从现场审计情况看,相关单位基本遵守了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会计法及有关财会制度规定。同时,审计也发现一些问题。

  二、区级部门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决算编制方面

  一是个别单位预算编制不完整,非税收入未编入预算。

  二是个别单位决算编制不准确,未将公务车检测费列入“三公”经费决算。

  (二)预算执行方面

  一是3家单位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其中1家单位资金下达不及时;1家单位结余资金闲置、未按合同约定支付款项;1家单位在项目未开展情况下支付全部款项。

  二是2家单位政府采购预算编报不完整。

  三是2家单位公务用车管理使用不规范,部分公车闲置。

  四是2家单位项目管理不到位、不严格。

  五是个别单位上级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不到位,部分项目推进缓慢或执行率低,涉及金额256.11万元。

  六是个别单位扩大项目开支范围,涉及金额9.6万元。

  (三)预算绩效管理方面

  一是3家单位部分项目绩效目标不细化、不明确。

  二是2家单位部分项目的绩效目标未实现。

  三是个别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不健全。

  (四)财务管理方面

  一是部分单位财务管理不规范、内控机制落实不到位。其中:1家单位记账凭证后无发票、未按实际工日申请工程项目管理费1.41万元、未及时支付工程款38.77万元。1家单位未按规定使用工程专款利息,涉及金额310.02万元。

  二是个别单位财政资金未及时上缴,涉及金额97.55万元;往来款未及时清理,涉及金额64.59万;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

  (五)国有资产管理方面

  一是2家单位国有资产账实不符;个别单位因资产管理不到位、手续不齐备、未进行盘点等原因造成资产盘亏。

  二是2家单位报废资产、注销房产未按规定程序审批,处置不规范。

  三是个别单位部分资产闲置、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等未有效执行。

  三、审计处理和初步整改情况

  对上述问题,区审计局已经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要求将应缴未缴资金、往来款长期挂账资金等上缴区财政。同时提出了审计意见和建议:一是科学合理编制预算,真实准确编制决算。二是严格预算执行,各预算单位要强化预算的刚性约束,严格按照批复的预算执行。三是规范政府债券资金管理,各单位要将绩效管理贯穿于政府债券资金管理的全过程,提高债券资金使用效益。四是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各预算单位要强化绩效管理意识,落实主体责任,提高项目资金配置和使用效率。五是改进财务管理工作,各预算单位要严格落实内控制度,不断改进财务管理工作。六是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各预算单位要严格落实资产管理制度,全面掌握资产的基本情况。七是加大对二级预算单位的监管,将对二级单位的监督管理制度化、常态化。

  针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各预算单位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审计意见和建议,召开党委(组)会对问题整改进行部署。相关预算单位立行立改,通过召开培训会、修改相关制度、增加审核把关环节、上缴财政资金、调账等方式进行了整改。


责任编辑:陈美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