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区政府:
2021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本单位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围绕生态环境保护重点领域,持续深化生态环境领域“放管服”和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加强行政权力制约监督,加大生态环境保护普法力度,全面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部署的工作任务和《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明确的工作要求,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提升依法行政工作质效
我局将依法行政作为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原则,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工作,将依法行政工作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一是坚持学法制度。2021年我局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行政处罚法》等内容,组织了四次办公会会前学法,力图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带头作用,提升全局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加强全局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意识,全面提升依法行政质效。二是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针对新发展阶段生态环境保护实践中出现的新问题、新难题,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通过法治专题讲座、执法大练兵、“学法考法”等活动增强全体执法队伍的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不断提升一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同时加强对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指导和协调,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坚持科学决策、依法行政、严格适用《北京市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用法治给行政权力定规矩、划界限。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建立优化营商环境制度机制
一是探索政府职能转变举措。制定一系列改进工作、优化服务的制度、规范,推出一系列“减环节、减时间、减成本”举措和“互联网+政务服务”等便民改革,建设服务高效、管理规范,综合成本优势的生态环境领域营商高地。二是全力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精简申报材料、严格履行审批时限承诺、推行容缺受理措施,全方位做好审批服务管理工作。加强环评与排污许可制衔接,密切跟踪重点项目环评工作开展情况。优化内部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进一步明确各级分工,加强事项的对接和监管,统一审批流程,统一时限,建立畅通、高效、便捷的便民利民办事工作机制。严格执行负面清单制度,清单之外的行业、领域和业务,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进入。三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营商环境。落实完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制度,以移动执法系统为依托,实现随机抽查全过程信息化记录留痕。检查执法情况每月均上报市生态环境局,并及时在政府网站公开双随机抽查企业情况。合理配置、统筹使用执法资源,积极开展多部门跨区域联合执法,推动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坚持环境执法与服务并行,既严格执法,严惩恶意排污等环境违法行为,同时依据《北京市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中从轻、减轻、不予处罚情形,建立容错机制,强化服务指导。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一是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集体审议制。我局在行政处罚、重大资金分配,项目申报等重大事项上,通过局党组会和局长办公会的形式实施重大决策的集体审议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经领导班子会议讨论,由主要领导在集体讨论基础上作出,并对集体讨论情况和决定如实进行记录,完整存档;按照规定应当向区委区政府或上级有关部门报告的事项,我局及时进行报告。二是完善法律顾问制度。聘请北京曹乃春师事务所为我局法律顾问单位,在规范性文件制定、修订、行政机关合同审查、人员培训、执法检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方面提供法律咨询、指导服务,规避法律风险。三是坚持对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坚持重大行政决策文件法制审核制度,确保行政决策法治化。在重大行政决策过程中,均要事先听取法制部门意见,对其内容的合法性、合理性和可行性进行认真审查;对重大行政执法必须由法制部门进行合法性审核。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规范执法行为,全面落实“三项制度”。制定《北京市怀柔区生态环境局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办理程序暂行规定》,进一步规范我局行政处罚程序,提升案卷审核质量,落实重大行政处罚法制审核制度,进一步完善行政处罚工作机制。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严格依照“谁执法谁公示”原则,在官方网站设立了执法公示模块,按照信息公开管理的规定,实行事前事中事后全面公示,并实行动态管理与更新。扎实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的落实,严格落实行政执法2人以上执法、亮证执法、执法告知制度,行政执法过程全部在“移动执法系统”内完成,实现执法过程“留痕”管理,执法文书“电子化”。二是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与公安食药环部门密切配合,依法移送涉嫌环境行政拘留案件和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三是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坚持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专题讲座与业务培训相结合,认真组织执法人员学习环保法律法规、执法责任制各项制度以及业务技术技能,使执法人员掌握环境执法的依据、权限、任务、程序、要求及违法行政应承担的责任,今年组织相关岗位同志参加了行政执法考试,合格率100%。四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健全完善行执执法投诉举报、情况通报等制度,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健全执法过错纠正和责任追究程序、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五是落实基准规定,严格执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切实按照《北京市生态环境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要求,落实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严格规范裁量权行使,避免行政执法随意性。
(五)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一是畅通12369投诉热线和12345等各类环境污染举报平台。建立环境信访纠纷排查制度、积案化解制度、重大环境信访领导包案制度,严格落实“三个电话”措施,及时梳理生态环境举报处理情况,采取跟进措施,尽力化解矛盾。2021年,共办理12345和12369环保诉求396件。二是加强行政争议化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等法律规定,积极履行行政复议工作法定职责,派专人负责,明确各个环节的流程和时限,加强与市生态环境局和怀柔区行政复议中心等工作部门之间的沟通衔接,保证按照法定时限要求及时答辩。今年无任何复议、诉讼案件。
(六)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一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等外部监督。今年以来积极配合法院、检察院各项监督检查工作,对每个司法建议都及时给予答复。二是强化财政监督、审计监督和行政监察。严格依法执行预算,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配合审计机关开展审计工作,杜绝行政违纪违规行为的发生。三是依法公开政府信息。我局依法在政府网站公开了单位部门预算、决算,人事信息、政策文件、政府采购、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决定等政府信息。四是加强部门内部层级监督。形成主管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细化抓落实,加强对区环保系统法制和执法工作的领导、监督、检查,积极推进生态环境管理体制改革。确保依法行政工作有领导抓、有专人管,从领导重视到工作组织落实,有序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实施。
(七)加强法治队伍建设
我局法治工作主要由管理科负责并统筹安排,并设置了专门人员负责本单位案卷审核、合同审查、规范性文件审核公职律师申请、日常管理等工作,其中两人具有法律职业资格法律职业资格。为充分发挥法制机构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作用,经申请,2021年我局2名工作人员通过司法局及律师协会审核,获取公职律师身份,在执法、审批、行政复议诉讼等领域为本单位提供法律服务。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一)对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学习贯彻还需进一步深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还需提升。
(二)执法队伍人员不足。我局十多年来一直未增加执法人员,但生态环境工作任务不断加重,执法力量仍需加强。
(三)在执法过程中有时存在重实体、轻程序的现象,执法人员法律素养有待进一步提升,执法行为还需进一步规范。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一是认真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结合环保工作实际,科学谋划制定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明确各项任务,并将责任落实到具体科室和人员,不断强化党组班子的领导,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及时主动向区委、区政府及市生态环境局报告上一年度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并通过网站向社会公开;开展领导干部述法活动。二是严格依法行政,自觉接受监督。积极支持本级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能、开展工作,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依法办事。三是坚持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每年带头开展法治专题学习,坚持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在干部选用和考核工作中,把法制素养、依法办事能力作为考察考核干部的重要内容。四是强化学法用法,打造生态环保铁军。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法律繁多,业务专业性强,而且随着近年来各部法律的修订,每一工作人员要成为合格的生态环保人,合格的法治宣传员,需要不断地学习。为适应时代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需要,结合今年疫情防控工作,创新学习方式,多途径、多举措组织全局生态环境系统人员加强学习培训,努力打造一批法治意识强、守初心、敢担当的生态环保铁军。同时,将法治宣传教育与保护碧水蓝天、建设生态环境、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等重点工作结合起来,大力宣传环保领域法律法规。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坚持学用结合,增强学法用法工作实效。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作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基础性工作,纳入全局年度学法用法工作计划,采取自学、专题学习和研讨交流相结合,重点发言与全员讨论相结合的方式深化学习效果,使全局干部能够深刻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坚持学用结合,以学习促进生态环保各项工作开展,用工作实践检验法治学习成效,使学习的过程成为破解工作难题、强化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的过程。
(二)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完善行政执法体制。结合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严格按程序和规则实施行政执法。首先明确各类监督主体的权限范围,加强综合执法,强化责任,各司其职,拒绝互相推诿,做到权责一致。其次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避免出现重事后监督,轻事前和事中监督的现象。
(三)健全依法决策机制,规范行政决策行为。建立科学、民主、有效的依法决策机制。在决策过程中,多渠道宣传,提高公众参与程度,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提高专家论证质量,注重挑选与论证项目专业性质相同或相近的专家参与论证;坚持集体讨论决定,民主决策制度,确保科学决策的成效。
(四)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充实执法人员数量。依托本轮事业编人员转制过渡公务员改革工作,完善本单位执法机构设置,扩充执法人员数量,让更多专业人员投入到一线执法工作中去,切实解决执法力量不足的问题。
特此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