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北京市怀柔区生态环境局党组北京市怀柔区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日期:2024-02-21 15:22    来源:北京市怀柔区生态环境局

  2023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区生态环境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将依法行政作为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原则,在法治轨道上不断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水平,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扎实开展生态环境法治建设各项工作。现将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 年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提升依法行政工作质效

  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紧密结合起来,同主题教育结合起来。制定并印发《怀柔区生态环境局落实法治政府建设2023年工作要点》,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融入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普法依法治理和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各方面、全过程。认真落实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机制,局领导亲自带头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法律法规学习,各业务科室和综合执法大队通过“聚生态之智 建科学之城”环保培训大课堂,开展新生态环境行政处罚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规定等法治系列讲座培训;组织干部职工积极参加市区两级依法行政培训班、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培训班等法治培训学习活动。

  坚持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加强生态环境法治队伍建设。依据年度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工作方案和计划,为各分队划定专项执法任务,做到条块结合,分工明确,权责明晰。坚持落实年度学法和提职考法制度,在干部选用和考核工作中,把法治素养、依法办事能力作为考察考核干部的重要内容。

  (二)积极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持续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按照《北京市全面优化营商环境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6.0版要求,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地。坚持重大项目审批清单化管理、项目化推进,一把手、局领导班子深入企业调研,解决企业在生态环境准入和绿色高质量发展方面遇到的实际困难,确保涉及我局的主要任务如期完成。结合主题教育,开展“局长跑工单”活动,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促进生态环境领域政务服务再提升。

  在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2022年版)》规定的同时,落实“窗口式”“一站式”服务。按照市区两级推动服务型政府建设有关工作部署,认真梳理审批事项清单及政务公开内容,精简审批要件,优化流程,统一在审批监管平台实现接件、受理、办结与反馈,努力实现让办事人“全程网办”“只跑一次”。2023年,共办理政务服务事项1687件,其中,行政许可230件,其他服务事项1457件。

  (三)严格落实行政决策制度,持续提升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水平

  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中关于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公平竞争、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决定等各项程序要求,做好涉环保项目“邻避”问题防范化解和其他重大生态环境政策社会风险评估。重大行政处罚案件由法制机构审核,通过局领导班子会议审议,确保做到行政决策事实清楚,法律依据充分,证据确凿。2023年我局共完成56件一般处罚案卷的法制审核,完成14件重大处罚案件的法制审核和集体讨论。

  认真执行有关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的规定,严把规范性文件质量关。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核备案,实现审核备案100%覆盖,确保应审尽审、有错必纠。认真梳理现存规范性文件,完成好本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四)深入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开展生态环境执法。按照市生态环境局和区案卷评查工作要求,认真做好案卷评查工作。强化对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规范执行,提升行政执法人员办案的能力水平。进一步优化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做好执法人员资格、证件和服装管理,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日常培训教育,提升执法效能。打造政治过硬、素质过硬、能力过硬的生态环境保护铁军。 

  贯彻落实《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严格执行新修订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等各项法律法规和制度要求。完善内部处罚程序,规范执法主体,法制部门和执法部门专题研究不予处罚行为认定等疑点难点问题。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制度,积极开展多部门跨区域联合执法,确保“进一次门,查多项事”。综合运用科技手段,提升精准执法能力。充分利用在线监控、视频监控、遥感、热点网格等非现场检查形式,减少现场检查频次,减轻企业负担。优化执法方式,建立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实行包容审慎监管,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

  2023年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90件,其中固定源执法方面,共检查各类污染源6700家次,出动执法力量16716人次,行政处罚56家;移动源执法方面,非道路移动机械检查1096辆次,处罚34起。行政强制1件,种类为查封扣押。进京口检查重型货车71627辆次,移交交警处罚832起。

  (五)切实维护公民合法权益,依法有效化解环境矛盾纠纷

  按照“提质降量”的总方针,持续提升为民服务标准化、规范化、精细化水平,确保市民诉求有人办、马上办、能办好。加强部门协同、行业统筹和机制创新,聚焦“每月一题”,强化主动治理、“未诉先办”,集中破解餐饮油烟等高频共性难题,切实解决一批群众身边急难愁盼的生态环境问题。2023年度共办理各类投诉、举报案件335件,均已办结。

  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及败诉案件分析机制。认真应对行政复议诉讼,配合案件公正审理,提升行政复议应诉水平。2023年共产生行政诉讼10件、民事诉讼1件,经审理,均已驳回上诉。

  (六)自觉接受行政权力监督,强化内外监督工作合力

  深化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加强政务公开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提高政务公开能力和水平。动态更新政务公开全清单,重点抓好双公示、及时公开规范性文件等,做到法定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全面提升依申请办理工作质量。

  自觉接受党内、人大、司法、群众、舆论等各项监督,确保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支持、协助法院和检察院调查处理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提供案件线索。建立“生态检察协作机制”,坚持检察公益诉讼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同向发力,推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2023年共计办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23起。

  (七)加强法治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助手作用

  2023年,聘请了常年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人数2人。按照《怀柔区生态环境局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管理办法》,法律顾问及公职律师在合同、规范性文件、重大执法案件合法性审核、行政复议、诉讼等事项中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支持,助力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实效。

  二、2023 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及原因

  2023年,区生态环境局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然存在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执法人员的法治意识仍需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开展执法工作的能力需进一步提高。二是部分执法行为过程规范程度还有提升空间。案卷制作水平、执法过程中的法言法语运用等方面还有不规范的问题。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充分发挥“关键少数”作用,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制度。区生态环境局党政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法治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法治政府建设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充分发挥局党组在推动生态环境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领导作用。党组会、局长办公会会前学法,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法,始终在学深悟透上走在前列,以“头雁效应”带动全局崇法学法守法。区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鲁颖彤同志以《全面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法治化、常态化、规范化》为题在区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中对生态环境损坏赔偿工作进行了深度解读。

  局领导干部将述法作为述职报告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年终考核,推动领导干部承担起法治建设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角色。全局科级以上干部、执法人员开展年度述法。坚持“谁执法谁普法”,“普治并举”“以普促治”,制定年度普法工作计划,逐项细化任务措施,做到目标明、举措准、责任硬。

  四、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4年,区生态环境局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更加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年内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增强法治政府建设效能。突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环境热点,依法妥善处理人民群众身边的环境问题,不断探索政府职能转变新举措。

  二是完善执法监督体系。健全完善处罚程序,专题研究疑难问题,持续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三是提升科学决策水平。健全完善规范性文件及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核制度,更好地推动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不断提升依法决策和依法行政水平。

  四是提高执法人员执法能力。着力提高政府工作人员、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着力提升行政执法规范与效能,稳步提升生态环境依法行政工作质效。

  五是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加强普法宣传教育力度,依照市局及区政府普法工作要求,落实普法责任。充分利用互联网+普法,多渠道、多形式、多层面开展法治宣传。

  特此报告。


责任编辑:杨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