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是全力贯彻实施《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 - 2025年)》《北京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意见(2021 - 2025年)》以及《“十四五”时期怀柔区法治政府建设行动计划》的关键之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引领下,区生态环境局紧紧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行动指南,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将依法行政原则融入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各项工作之中。在法治轨道上持续推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不断提升依法行政的能力与水平,全方位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扎实有序开展生态环境法治建设的各项工作。现将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提升依法行政工作质效
突出“关键少数”带头作用,坚持把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作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理论学习内容,年度有计划组织安排党组会、局长办公会会前重点学习行政复议法、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排污许可管理办法等系统内法律法规,全年会前学法6次,有效提升“关键少数”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能力。制定并印发《怀柔区生态环境局落实法治政府建设2024年工作要点》,明确工作目标举措,统筹推进全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坚持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加强生态环境法治队伍建设,依据年度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工作方案和计划,为各分队划定专项执法任务,有效提升执法效率与精准度。结合工作职责和下放职权清单,做好职权下放工作相关培训。
局领导亲自带头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法律法规学习,各业务科室和综合执法大队通过“聚生态之智 建科学之城”环保培训大课堂,开展政策解读、以案释法等法治系列讲座培训,2024年共举办环保培训大讲堂11场;组织干部职工积极参加市区两级依法行政培训班、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培训班等法治培训学习活动;落实年度学法和提职考法制度,在干部选用和考核工作中,把法治素养、依法办事能力作为考察考核干部的重要内容。
2024年,区生态环境局以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统筹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协同推进减污、降碳、扩绿、增长,切实把学习成效转化为推进生态环境系统法治政府建设的生动实践,全面提升生态环境领域依法行政质效。2024年怀柔区环境质量实现持续改善,全区PM2.5平均浓度26.6微克/立方米,排名全市第二,同比改善8.0%;优良天数294天,优良天数比率80.3%;空气重污染天数11年来首次“归零”。国家、市级地表水质量考核断面全部达标,优良水体比例100%,区级13个镇乡地表水环境考核断面全部达标。土壤环境质量持续保持良好,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达100%。生物多样性日益丰富,野外观测记录各类物种达3030种,其中2种为中国新纪录种,24种为北京新记录种,国家级、市级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达到248种。超额完成四项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任务。
(二)积极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持续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按照《北京市全面优化营商环境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6.0版要求,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地。坚持重大项目审批清单化管理、项目化推进,一把手、局领导班子深入企业调研,解决企业在生态环境准入和绿色高质量发展方面遇到的实际困难,确保涉及我局的主要任务如期完成。开展“局长跑工单”活动,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促进生态环境领域政务服务再提升。
在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北京市实施细化规定(2022年本)《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2022年版)》规定的同时,落实“窗口式”“一站式”服务。按照市区两级推动服务型政府建设有关工作部署,认真梳理审批事项清单及政务公开内容,精简审批要件,优化流程,统一在审批监管平台实现接件、受理、办结与反馈,努力实现让办事人“全程网办”“只跑一次”。2024年,共办理政务服务事项2655件,其中,行政许可230件,其他服务事项2425件。
营商环境整治提升与普法协同推进,通过“环保送课进企业”业务培训活动和政务服务“云直播”平台等形式,针对辖区企业在环保方面存在的问题,深入重点行业领域开展现场授课和现场指导,并向企业宣传与生产经营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企业解读生产过程中需注意的环保事项,强化企业履责意识,督促企业规范经营,推进优化营商环境。
(三)严格落实行政决策制度,持续提升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水平
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中关于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公平竞争、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决定等各项程序要求,做好其他重大生态环境政策社会风险评估。重大行政处罚案件由法制机构审核,通过局领导班子会议审议,确保做到行政决策事实清楚,法律依据充分,证据确凿。2024年我局共完成66件一般处罚案卷的法制审核,完成4件重大处罚案件的法制审核和集体讨论。
认真执行有关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的规定,严把规范性文件质量关。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核备案,实现审核备案100%覆盖,确保应审尽审、有错必纠。认真梳理现存规范性文件,完成好本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四)深入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持续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开展生态环境执法。一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大队按照《北京市行政执法公示办法》相关规定,及时、主动、准确落实年度执法检查计划、特定执法过程信息、执法结果和执法统计年报等基本及动态执法信息公示工作。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在双随机检查结束后,于次月10日前,通过政府网站等平台将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以及日常双随机、专项双随机、部门联合双随机的抽查情况和检查结果予以公开。2024年每月派20名执法人员参与双随机抽查工作,完成随机抽查505家次。“双随机”执法检查人员、检查对象、检查日期、检查结果等各类信息公开率100%。严格落实日常监督检查亮证执法要求,在日常执法过程中,按规范着装,佩戴统一执法标识,主动出示有效行政执法证件,规范文明执法。严格按照“双公示”及信用信息归集共享要求,及时将行政处罚信息上传至政府信息官网。二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大队全员配备有移动执法记录仪、便携式打印机等设备,在现场检查中全时打开执法记录仪,规范音像记录与综合执法平台应用,从初次检查起,完整准确记录执法清单,及时派发、查办、反馈问题线索,并做好后续监测、处罚、复查等环节记录归档,实现全流程、全要素闭环执法检查,确保所有行政执法行为有据可查。涉及行政处罚的,严格按照《北京市行政处罚案卷标准》要求,完善执法文书格式,规范对违反生态环境法律法规行为的查处,保障依法行政。三是建立行政处罚案件法审“全覆盖”制度。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延伸至年度所有行政处罚案件,对行政处罚案件从事实上、证据上、处理程序和结果上、适用的法律法规上严格把关,确保行政执法案件质量。
科技赋能,提升执法质效。为有效提升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效能,规范对企行政检查,我局积极优化执法方式,拓宽科技执法手段,以“无事不扰,无处不在”为目标,在“综合查一次”、“非必要”不计划上下功夫。全面推行正面清单制度,坚持分级分类差异化执法,持续提升“非现场”占比,扩大“非现场”覆盖领域,推动“非现场”成为现场检查的有效前置措施,形成“科技+执法”全方位非现场监管体系。除因“投诉举报、交办转办、发现问题线索”等情形需开展针对性检查外,逐步减少现场检查频次。贯彻落实《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严格执行新修订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等各项法律法规和制度要求。完善内部处罚程序,规范执法主体,法制部门和执法部门专题研究不予处罚行为认定等疑点难点问题。
2024年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70件,其中固定源执法方面,共检查各类污染源8141家次,出动执法力量19896人次,行政处罚29家;移动源执法方面,非道路移动机械检查826辆次,处罚41起。进京口检查重型货车73132辆次,移交交警处罚410起。
(五)切实维护公民合法权益,依法有效化解环境矛盾纠纷
深化生态环境接诉即办“三级管家”机制,形成市、区生态环境局和属地街镇联动办件,依托线上微信群、线下召开工作调度会等,针对市民反映的热点、难点诉求实时交流沟通,加强分析研究,以点带面,提升诉求办理质量。将“接诉即办”与“吹哨报到”机制、多部门联动机制相结合,推动“接诉即办”与主动治理有机结合,进一步提升诉求办理质量,提升工作水平,将矛盾问题解决在基层。2024年度共办理各类投诉、举报案件127件,均已办结。
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及败诉案件分析机制。认真应对行政复议诉讼,配合案件公正审理,提升行政复议应诉水平。2024年我局无行政诉讼案件。
(六)自觉接受行政权力监督,凝聚内外监督工作合力
自觉接受党内、人大、司法、群众、舆论等各项监督,确保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支持、协助法院和检察院调查处理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提供案件线索。坚持检察公益诉讼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同向发力,推进行政处罚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有效衔接,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规定》《北京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各项要求,发挥牵头作用,协调全区各职能单位推进落实年度重点工作。2024年,全区共办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10例,其中1例实现案件赔偿领域和金额的突破。
深化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加强政务公开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提高政务公开能力和水平。动态更新政务公开全清单,重点抓好双公示、及时公开规范性文件等,做到法定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2024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8件,依申请公开6件。
(七)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学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熟练掌握与本职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积极参加法治教育培训;注重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守法律、重程序、受监督;依法全面履行岗位职责,严守法定程序,无拖延或者拒绝履行法定职责情形,无滥用职权侵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情形。
(八)加强法治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助手作用
2024年,聘请了常年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人数1人。按照《怀柔区生态环境局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管理办法》,法律顾问及公职律师在合同、规范性文件、重大执法案件合法性审核、行政复议、诉讼等事项中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支持,助力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实效。
二、2024 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及原因
2024年,区生态环境局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然存在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对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不足,公众对环境保护的参与度不高,仍需扩大普法覆盖面。二是部分执法行为过程规范程度还有提升空间,案卷制作水平、执法过程中的法言法语运用等方面还有不规范的问题。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坚持以上率下,推进法治建设和中心工作双促进双提升
带领领导班子和全局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结合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际,对本部门法治建设坚持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依据市区两级年度重点工作、工作要点及考评指标,及时组织召开局长办公会,听取有关生态环境法治建设工作汇报,梳理盘点审议年度依法行政、行政执法、执法监督等重点工作进展,研究部署推进落实措施;带头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决策,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等合法性审查程序,贯彻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等制度,强有力的约束和规范行政行为;带头坚持规范执法,督促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进一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
(二)坚持加强党的领导,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带头严格执行党内法律法规,带头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人事纪律、工作纪律等制度,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提高党内各项法规制度的执行力度。结合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推进党纪教育走深走实,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习近平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论述摘编、中国共产党党员网络行为规定、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并加深理解消化,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为持续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生态环境保护各方面、全过程起到了示范引领作用。
四、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5年,区生态环境局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更加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年内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持续深化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绿色发展理念,突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以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为目标,依法妥善处理人民群众身边的环境问题,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转化为厉行法治建设的内生动力,不断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二是完善执法监督体系。健全完善处罚程序,专题研究疑难问题,持续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三是提升科学决策水平。健全完善规范性文件及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核制度,更好地推动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不断提升依法决策和依法行政水平。
四是提高执法人员执法能力。着力提高政府工作人员、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着力提升行政执法规范与效能,稳步提升生态环境依法行政工作质效。
五是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加强普法宣传教育力度,依照市局及区政府普法工作要求,落实普法责任。充分利用互联网+普法,多渠道、多形式、多层面开展法治宣传。
特此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