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环审字〔2020〕27号怀柔区生态环境局 关于北京中科惠盈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环保监测实验室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日期:2020-09-10 09:48    来源:​怀柔区生态环境局

北京中科惠盈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北京中科惠盈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环保监测实验室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编号:怀环审20200026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拟建项目位于北京市怀柔区雁栖经济开发区雁栖路2号办公楼,租用北京科华国际幕墙工程有限公司的加工基地办公楼2层进行建设,占地面积456平方米,建筑面积456平方米。本项目为新建环保监测实验室项目,内部设置各类实验室和危废室,主要从事环境质量、污染物排放等第三方检测实验服务,不生产产品。项目总投资 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项目主要环境影响为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等,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和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后,从环保角度分析,同意该项目建设。

  二、拟建项目运营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实验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根20m高排气筒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501-2017)中“表3生产工艺废气及其他废气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二)实验设备、仪器、器皿二次清洗废水与纯水制备尾水、生活污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废水排放浓度执行北京市《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307-2013)中“排入公共污水处理系统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三)实验仪器、治理设备采取减震、建筑隔声等降噪措施控制噪声污染,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

  (四)危险废物处置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2013 年修订)、北京市《实验室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规范》(DB11T1368-2016)、《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中相关规定。一般工业废物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2013)中相关规定。

  三、自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之日起五年内项目未能开工建设的,本批复自动失效。项目性质、规模、地点或环保措施发生重大变化的,应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

  四、本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此复


责任编辑:杨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