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环审字〔2025〕8号北京市怀柔区生态环境局关于北京碧水源膜科技有限公司新增研发实验室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日期:2025-04-29 16:46    来源:北京市怀柔区生态环境局

北京碧水源膜科技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北京碧水源膜科技有限公司新增研发实验室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拟建项目位于北京市怀柔区雁栖经济开发区乐园南二街4号5幢(D座)1层、2层,9号楼(C座)1层,利用现有房屋建设实验室,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物医药高端膜实验室、制氢隔膜(ALK)实验室、5#反渗透膜(UTRO)实验室、6#铸膜(UF-1)实验室、生物医药高端膜测评实验室,购置涂膜机、恒温一体机、收丝机、搅拌釜等相关研发实验设备。项目建成后,主要从事生物医药高端膜及膜组件、制氢隔膜(ALK)、5#反渗透膜(UTRO)及6#铸膜(UF-1)的研发实验,研发产品量为5#反渗透膜(UTRO)5300m2/年,6#铸膜(UF-1)2610m2/年,制氢隔膜(ALK)7500m2/年,生物医药高端膜及膜组件:中空纤维膜丝5500m2/年、除菌膜片7200m2/年、中空纤维膜元件1600根/年、折叠滤芯元件1400个/年、膜包元件800个/年、平板膜片7475m2/年。项目占地面积1628m2,建筑面积1628m2。项目总投资17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万元。项目主要环境问题是运营期的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等,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和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后,从环保角度分析,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设。

  二、拟建项目运营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实验废气排放执行北京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501-2017)中相关标准要求。

  (二)研发实验废水和纯水制备废水依托厂区现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通过所在厂区污水排放口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北京北排京怀水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怀柔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废水排放执行北京市《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307-2013)中排入公共污水处理系统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三)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控制噪声污染。运营期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相关标准要求。

  (四)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相关规定进行分类收集,妥善处理。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

  三、项目建设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

  四、自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之日起五年内项目未能开工建设,本批复自动失效。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及环保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应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

  五、项目竣工后须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环保验收。

  此复。




北京市怀柔区生态环境局  

2025年4月29日   


责任编辑:杨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