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山天置业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我局的怀柔区刘各长村棚户区改造土地开发安置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有关资料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你单位在北京市怀柔区怀柔镇刘各长村HR00-0001-6040地块新建回迁安置房、配套居住公共服务设施,总投资4857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90万元,占地面积50133.686平方米,建筑面积177723.55平方米。
二、拟建项目的主要污染因子为施工期废水、噪声、扬尘、固体废弃物;运营期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弃物。在落实报告表所述内容及本批复提出的环保措施后,从环保角度分析,同意该项目建设。
三、拟建项目各项污染物排放要求
1、对废水排放的要求
(1)实施雨污分流。
(2)施工期间,产生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入临时化粪池预处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抽运;施工废水沉淀收集洒水降尘。
(3)运营期间,必须设计、建设中水设施,除去绿化用的中水与生活污水经沉淀池、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执行北京市《水污染综合物排放标准》(DB11/307—2013)中排入城镇污水处理厂限值。用于绿化的中水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02)标准的相应限值。严禁利用渗坑、渗井、漫流等方式排放污水。防渗池、污水管线要做好防渗处理,并加强维护,防止污水下渗污染地下水源。
2、对废气排放的要求
(1)施工期间,须制定工地扬尘控制方案。建筑材料采取围挡、覆盖等措施避免扬尘产生。运输材料车辆覆盖,防止道路遗撒。遇四级以上大风天气及对应的空气污染预警等级停止土石方施工、施工现场洒水压尘。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
(2)运营期间,禁止新建燃煤设施,必须使用清洁能源,中水处理臭气必须采取有效措施达标排放,禁止异味扰民。
3、对噪声控制的要求
(1)施工期间,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相关限值。需及时进行施工期间噪声监测。施工设备采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减震装置,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时间安排在白天,如夜间作业需公示,经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作业。
(2)运营期间,噪声执行《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中的1类标准限值。即昼间55分贝,夜间45分贝。住宅区内设汽车禁鸣标志;水泵、配电、通风设备等噪声源采取隔音降噪措施,防止噪声污染环境。
(3)严格执行《北京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中关于建设、销售住宅楼噪声污染防治方面的有关规定。住宅楼内禁止建设产生油烟、气味、噪声的建设项目。
4、对固体废物排放的要求
(1)施工期间,砂石料及弃土回填利用,多余部分外运至有资质的弃渣场。生活垃圾及厨余垃圾分类收集、密封存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2)运行期间,生活垃圾集中密闭存放,由环卫部门清运至垃圾处理厂处理,禁止利用填埋、焚烧方式处理生活垃圾。
四、本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进驻商业配套项目时须另报我局审批。
此复